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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李景忠、董樹香被分別誣判九年、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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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二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市寧河區法輪功學員李景忠、董樹香夫婦,被寧河區法院非法判刑,刑期分別是九年、七年。

李景忠、董樹香夫婦今年均57歲。李景忠是出租司機,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一夥警察將他從汽車出租站綁架,然後非法抄家,又綁架了他妻子董樹香。

李景忠與董樹香夫妻倆於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他們按大法法理真善忍做一個好人,身心受益。然而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他們多次被綁架、非法抄家。有一天,李景忠在外幹活,橋北鎮政府工作人員把他綁架到鎮政府,幾天不讓回家,警察與村幹部曾多次闖入他的家中進行抄家,搶走煉功錄音帶等用品。

二零一五年六月,李景忠與董樹香夫婦等三十多名寧河法輪功學員分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他們在控告書中陳述了自己因修大法受益的情況,也講述了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下達「殺無赦」,「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他們由此身心受到極大摧殘的事實。隨後,七月份,當地警察採取各種卑鄙手段綁架法輪功學員,或以問路或需要幫助誘捕法輪功學員,以蹲坑跟蹤的方式進行抓捕等。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天津市寧河區橋北鎮法輪功學員李景忠,在自己的出租車裏被警察劫持,妻子董樹香在家裏被警察綁架、抄家。此前一天,八月二十三日,寧河區法院非法庭審橋北鎮法輪功學員李孟順、裴淑紅、楊桂榮、趙秀芳。

李景忠夫妻倆人被非法拘留在寧河區看守所,被進一步構陷、非法判刑,具體情況待查。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以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打著法律的幌子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違背天理、國法、公道、人心。在這一過程中無論以任何名義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採取懲治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這些傷天害理的罪行,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人不治天治。

從古至今,從帝王將相到平民百姓,都把天災人禍當作一種警示。古語雲:「寧攪千江水,不擾道人心」,就是說,迫害修煉人的罪業真的是太大了,甚至是生生世世都償還不清。

天津寧河區法院地址:天津市寧河區蘆台鎮新華道7號
郵政編碼:301500
訴訟服務電話:12368
聯繫電話:022─69591337
法院院長 於盛樂18522678089
法院副院長 龐海順13602136658宅6958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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