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原安徽合肥市法輪功學員戴玉敏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現居住在江蘇南京市的合肥籍法輪功學員戴玉敏女士被非法判刑一年半,戴玉敏這次是2019年3月8日在南京因為講真相被綁架。

戴玉敏退休前是原安徽省合肥市電子學校會計,200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2012年因講真相被綁架,被合肥市長豐縣法院非法判刑七年,關押在安徽女子監獄迫害。

戴玉敏出獄後住在江蘇省南京市,幫女兒帶孩子。2019年3月8日因講真相被南京警察綁架,並被南京的檢察院非法批捕。

合肥市法輪功學員李國珍被劫持到安徽女子監獄。李國珍女士二審被合肥市中級法院維持3年4個月的冤判,大約二零二零年元月前後被送安徽女子監獄。

合肥市法輪功學員丁書梅、黃莉萍2020年元月中旬二審被合肥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丁書梅八年,黃莉萍五年,都被勒索罰款數萬元。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