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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死夫殘 老幼申冤無門、孤苦離世

——百個遭中共殘害的家庭(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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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我們就是沒人性!你媳婦就是我們打死的!打死你也不用償命!大不了再花上兩千多元錢!」 警察不斷地狂叫。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遼寧省撫順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關勇等人綁架了清原縣法輪功學員孫鴻昌,暴打他一個小時左右,再用電棍電擊生殖器,用拳頭猛力擊打生殖器。他們用最殘忍的劈胯酷刑將他致殘,將右腿固定,惡警雙手劈他的左腿過頭,每一次都長達一、兩個小時,痛得他多次昏死過去。

孫鴻昌
孫鴻昌
孫鴻昌的妻子王秀霞
孫鴻昌的妻子王秀霞

孫鴻昌家住清原縣南口前鎮,在蔬菜公司工作。妻子王秀霞修煉了法輪功後說:師父在《轉法輪》裏告訴我們首先要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我就按照這個法去做。婆婆罵她,她從不還口,還樂呵呵叫媽媽。王秀霞是一個在家中公婆誇、小姑敬、兒子孝、丈夫尊的人。

在中共惡首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血腥迫害中,孫鴻昌家五死一殘。妻子王秀霞遭綁架後僅僅十六天就被迫害致死;孫鴻昌被酷刑折磨致殘,被非法判五年;小兒子孫峰在思念母親、擔心父親安危的恐懼中去世;年邁的父親不堪承受慘烈迫害含冤離世;弟弟孫鴻森因警察無數次的騷擾、恐嚇而離世,弟媳在被迫害的驚懼中死去。

一、王秀霞十六天被活活折磨死

王秀霞曾三次進京上訪,多次被綁架,一家四口被迫流離失所。王秀霞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六日外出辦事時被警察抓捕,被非法關押一宿,一直到第二天十點鐘左右,後來送到市公安局一處。當時市公安局一處正位於南台十字路口,行人很多,王秀霞就喊:「我是煉法輪功的,我們都是好人,法輪大法好。」

王秀霞被帶到樓上後,銬在床上,腳戴上鐐子,輪流逼問。到了晚上,市公安局一處惡警打她,用針扎她,一隻腳踩在她的腿上,用手抬另一條腿,接著用茶缸往她頭頂上、臉上潑冷水,又把她按倒在床上,頭倒控在床下,往頭上倒冷水。王秀霞生前投稿明慧網說:「當時我有點喘不上來氣,掙扎著起來,後惡警又用盆從頭頂往下倒冷水,倒了好幾盆,衣服全濕透了,就這樣穿著,再後來讓我站著,用煙熏我,不讓我睡覺,輪流問我,軟硬兼施。」

就這樣折騰到第三天下午,惡警讓王秀霞站著,又用洗臉盆從頭頂上往下倒冷水,後強制她蹲著,從臉上、頭頂上、脖子後面用手拽著衣服領子往身上倒水,全是一盆一盆的倒,倒了八、九盆冷水。然後又恐嚇她說,要把她的衣服扒光了,送到衛生間,把手銬在牆上,把窗戶打開,讓大家看,再往她身上澆冷水。王秀霞說:「當時我正視惡人,告訴他善惡有報是天理,迫害大法的壞人遭惡報的例子太多了,謗佛謗法,要下無生之門。我們倆面對面,正視了好長時間,他說他不怕,他就是惡警。」

王秀霞絕食絕水抗議迫害,被送到撫順女子自強學校(實質也是監獄,後來的撫順戒毒所),後來出現小腹疼痛,被拉到礦務局醫院進行檢查,結果是「腎積水、腎結核」。他們怕擔責任,就催公安一處讓縣局放人。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十點左右,王秀霞、張守慧與康孝生三位法輪功學員在新屯被撫順東州刑警隊、新屯派出所、萬新派出所等二十多個警察綁架。警察上來把他們三人打倒在地並連踢帶打,到派出所由於都不報姓名被酷刑折磨,天快放亮的時候男法輪功學員脫銬走了出來,那時王秀霞也脫銬剛走出門口就被惡警發現,原本想拉王秀霞一起走的男法輪功學員只好一個人快速的走出了派出所。惡警們像瘋了一樣把王秀霞打倒在地拖了出去。

王秀霞被劫持到撫順市公安一處,撫順公安一處警察暴力毒打,警察用針亂扎她的身體,用腳踩在一條腿上、用手抬起另一條腿,使勁的往上掰,接著用茶缸往頭頂上、臉上潑冷水,又把她按倒在床上,頭倒控在床下,往頭上倒冷水,衣服全濕透了。還用一種慘無人道的刑罰折磨她:煙熏,就是把一張八版十六開的大報紙捲成了一個喇叭筒形,喇叭筒的尖頭對著她的鼻子、嘴,喇叭筒的大頭朝下,用打火機從大頭點著,讓煙從尖頭往出冒,煙直接對著鼻子和嘴熏……不讓她睡覺,輪流刑訊逼供。警察恐嚇她說:不轉化就把你的衣服扒光了,送到衛生間,把手銬在牆上,把窗戶打開,讓大家看。

一同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張守慧被套上了黑頭套用車拉走了,帶到一個黑屋子裏把她的四肢固定在鐵椅子上,惡警們拽頭髮、搧嘴巴子、用拳頭打臉、打胸脯,每兩人一組輪班參與迫害。還問她認不認識康孝生?不回答就遭到瘋狂的毒打,惡警們打累了就用溫度很高的白熾燈泡烤,把張守慧打暈了好幾次。在張守慧的身體經多方檢查不合格(雙手、雙腿開始抽筋、心臟也在抽)的情況下,看守所還是把張守慧收下了。一進看守所,就看見王秀霞還被綁在鐵椅子上被酷刑折磨,那也是張守慧見王秀霞的最後一面。

王秀霞在鐵椅子上一直在喊著「法輪大法好」。她的聲音從洪亮到低沉、最後是微弱的聲音,每一聲都撕扯著張守慧的心。當時王秀霞在絕食反迫害,看守所獄警給她銬上手銬和四十八斤的重腳鐐,綁在鐵椅子上灌食。

其他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要求看守所給王秀霞摘掉刑具。獄警關晶卻叫刑事犯把王秀霞連拖帶拽到104監室,刑具不摘。第二天將她再拉去綁坐鐵椅子。為了怕她喊「法輪大法好」,104監室的犯人就用襪子和抹布把王秀霞的嘴堵上。

後來王秀霞被銬著手銬腳鐐關入103號監室,白天,幾個人把她抬出去綁鐵椅、灌食折磨,晚上將她抬回103牢房,惡犯將她雙手反背銬在緊挨廁所的暖氣管子上,暖氣管子很低,她只能坐在地上過夜。

就這樣白天抬出去,晚上抬回來。王秀霞喊「法輪大法好」,被惡警用髒襪子堵上嘴,有時用膠布粘嘴,打她、罵她;她的腿上、胳膊上都有牙籤紮的眼。

六月四日,法輪功學員賈乃芝、曲彩玲等看不下去了,找副所長於貴德,同他協商能否把王秀霞的背銬解開,於貴德不答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以絕食的方式聲援王秀霞。第三天六點三十分,副所長於貴德把號裏的所有吸毒犯、打、砸搶的這些人渣找到一起,給他們吸足了煙,讓他們動手打所有絕食的法輪功學員。然後,101室、102室的打手(犯人)都集中到103室,大約十來個犯人去打王秀霞。事後101室的號長張寶華親口對賈乃芝說,鄭敏(102號長)穿著皮鞋連踹三腳,這三腳都落在王秀霞的心臟部位。每踹一腳王秀霞「撲……」噴出一口鮮血,連踹三腳,連噴三口鮮血。

當時法輪功學員賈乃芝的肋骨被打折了;劉成豔被打昏了;吳曉豔被打的眼睛充血,王德芬被踹了好幾腳。曲彩玲被踹倒,門牙被打掉二顆,曲彩玲就到門那喊:「法輪大法好!」「打人了!」關晶和於貴德來了,把曲彩玲關到鐵籠子裏,戴上摩托帽,雙手銬到前方的鐵棍上。


鐵籠子示意圖

之後不幾天,王秀霞臥床不起。惡犯拿煙頭燙、拔陰毛,把她陰部和腋窩的毛全拔光了。有一天,法輪功學員扶她上廁所,她蹲下很長時間便不出來,惡犯等得不耐煩就出去了。這時她很費力的小聲告訴旁邊人:她陰部和腋窩的毛髮已經全被惡犯拔光了,現在陰部腫得撒不出尿來。惡犯還用茶缸蓋上的疙瘩在她的肋骨上壓著推。

六月十五日晚,王秀霞突然臉色蒼白,呼吸困難,情況危急。但看守所惡警卻漠不關心,不及時送醫院搶救,王秀霞死在法輪功學員王德芬的懷裏,時間是晚上九點三十分左右,當時的值班所長蔡林;值班獄警郎旭明。

撫順公安局通知家屬說王秀霞死亡。家屬趕到後,看到王秀霞的遺體被冰凍著,人已脫相,家屬上前想看遺體,惡警不讓看,問死因時,他們誰也沒回答出來。六月十七日上午,在家屬沒看一眼遺體時,惡警將王秀霞的遺體草草入殮。

二、小兒子悲慘死去

孫鴻昌被迫流離失所,王秀霞被迫害致死時,他們的小兒子孫峰當時才十二歲,無法接受這個現實,他在承受失去母親的巨大痛苦時,還要為父親的安全擔心,每天提心吊膽,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此後很少說話。孫峰後由親屬撫養。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末,孫峰身體極度虛弱,被瀋陽醫大確診為白血病,多次昏迷送到瀋陽醫大搶救,輸了一千多元錢血才見好轉。孫峰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在孤苦中離世。

孫鴻昌說:「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五日,這又是一個令我悲痛欲絕的日子。這一天,我心愛的小兒子孫峰,剛剛十四歲,卻在這一天死去了。」

「兩年前在他只有十二歲的時候,他親愛的媽媽被警察殘忍的迫害致死,他幼小的心靈難以承受這巨大的傷痛。在這之前幾年,我們夫妻就被迫流離失所,幼小的孩子寄養在親屬家,孩子一直在思念父母、擔心父母被警察再次綁架,在恐懼中度日。那時候的我正被迫害的流離失所,杳無音信。在這多重打擊下,孩子病倒了,整日生活在思念、驚懼和無望中,在對媽媽的無盡的思念中,孤苦的離世。」

如果沒有這場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如果孫峰仍生活在父母的關護下,他決不會這樣的患病而過早離世。

三、孫鴻昌遭受酷刑折磨,雙腿癱瘓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五點左右,撫順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公安一處)七、八個警察將正在清原縣興隆小區室內乾裝修活的孫鴻昌綁架到清原縣清原鎮派出所(又叫天橋派出所)。

二十八日深夜十一點開始,撫順市國保大隊關勇(他是迫害死王秀霞的主要兇手)、郝建光、趙大壯等六個警察在場。他們對孫鴻昌進行酷刑折磨,尤其是關勇凶殘無比。警察先暴打孫鴻昌一個小時左右,再開始用電棍電擊他的生殖器,接著用拳頭猛力擊打他的生殖器。孫鴻昌痛的幾次昏死過去。關勇還覺得不夠狠,就用雙手狠狠的劈孫鴻昌的腿過頭,用最殘忍的劈胯酷刑折磨他,將孫鴻昌的右腿扣在鐵床上固定住,警察用雙手死命劈他的左腿;一瞬間胯部像被撕裂了一樣,劇痛使孫鴻昌昏死過去。劈胯是撫順公安一處惡警折磨法輪功學員的殘忍手段之一,受過此酷刑折磨的人腿就被劈殘廢了,被折磨的人痛苦不堪,難以用語言表達。

孫鴻昌醒來後聽到四、五個警察還在想折磨他的手段,關勇說:「你們去找兩根木棍,再買寬的膠帶。」不一會兒,他們就拿來了,將兩根木棍分別放在孫鴻昌的兩條腿的外側,不讓腿打彎,用寬膠帶從上到下緊緊的將木棍纏在孫鴻昌的腿上,然後再把孫鴻昌的右腿扣在床上,惡警用雙手劈孫鴻昌的左腿過頭,每一次都長達一、兩個小時。孫鴻昌痛的多次昏死過去。

那三天夜裏,派出所周圍的居民都聽到了孫鴻昌淒厲的慘叫聲,這樣的折磨每次一直持續到第二天早晨五點鐘。撫順警察在折磨孫鴻昌的過程中不斷的狂叫:「我們就是沒人性!你媳婦就是我們打死的!打死你也不用償命!大不了再花上兩千多元錢!」三十日晚上,他們對孫鴻昌瘋狂的暴力毆打後,再一次用劈胯酷刑折磨孫鴻昌,還惡狠狠地說:「給你回回勺。」然後猛踢他的左腳,瘋狂的一點沒有人性;一邊折磨、還一邊問:痛不痛?

惡警們把孫鴻昌迫害的奄奄一息,三十一日把他送到清原縣大沙溝看守所,看守所怕他死在看守所、拒收。撫順公安一處的惡警又是請客送禮,又是給看守所施壓,軟硬兼施,看守所才收下。

前次酷刑折磨使孫鴻昌左腿全部青紫,腿腫的很粗,這一次酷刑更是痛入骨髓,致使孫鴻昌左腿傷殘,無法站立和行走,只能躺著,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整整躺了一個多月。

四、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劫持入獄

五月九日,清原縣看守所打電話通知孫鴻昌的家人送一千元錢給他治病,說在縣醫院無法醫治。父母聽說生命垂危,就到清源鎮派出所要人,國保大隊長王興傳不但不放人,還說煉法輪功的給打死了也不用償命,當初還不如把他給打死了。

因孫鴻昌病重,看守所曾經帶他到清原縣中醫院就診過一次,診斷的結果是腿的神經損傷;同年五月二十五日在撫順市中醫院診斷的結果是左側腓總神經小脛神經損傷。六月十二日又到瀋陽醫大附屬第一醫院檢查,診斷為:左坐骨神經損傷。

過了一段時間以後,孫鴻昌的左腿、左腳明顯的萎縮,左腿、左腳明顯比右腿、右腳細了很多,左腳趾頭彎曲。從此,孫鴻昌的左腿殘廢了。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清原法院開庭以所謂「阻礙法律實施」非法判孫鴻昌五年,從開庭到判決程序全不符合法律規定。由於身體不合格,監獄拒收。在這種情況下,也不讓保外就醫。

清原縣公安局控訴科的鄭志文帶孫鴻昌做保外就醫鑑定的,有關單位已經同意放人,由於撫順國保警察關勇怕他的罪行曝光,極力阻撓清原縣公安局放人,孫鴻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清原縣大沙溝看守所。

在此期間,孫鴻昌的腿已被迫害致殘,不能正常走路,小腿已萎縮。孫洪昌的父母為了保外就醫的事,曾不下幾十次的去撫順市信訪局、公安局、清原縣公安局上訪。市裏說人關在縣裏,縣裏有權放人;找縣裏說人是市裏打傷的,必須找市裏,縣公安局的徐金榮等人以種種藉口哄騙兩位老人,就這樣來回推來推去的,始終沒放人。可憐的父母為了一點希望今天去市裏,明天去縣裏。

親友曾為孫鴻昌請過律師,清原縣律師不敢代理,經友人聯繫在市裏找的律師,市裏律師在司法局、公安局淫威恐嚇下,案件代理一半時中途放棄了代理。在中國大陸,律師如果給被非法迫害的法輪功人員打官司,政法委、穩定辦、公安局、司法局都要出來橫加阻撓干涉,甚至對律師加以迫害。

孫洪昌被非法關押在清原縣大沙溝看守所三年多來,腿得不到應有的醫治,身體狀況越來越糟,原來一條腿被惡警劈胯致殘不能行走,後來兩條腿都不能行走,上廁所都需要人背,血壓高達二百五。

在這種情況下,大沙溝看守所所長祁成彬不但不放人,為了不承擔責任,反而使用手段將孫洪昌送到瀋陽監獄。二零零九年六月,祁成斌叫囂著說:「這次就是花錢也要把你送進去(監獄)」。就這樣已經癱瘓的、坐著輪椅的孫鴻昌被瀋陽監獄收下了。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孫鴻昌被轉送到瀋陽東陵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五、有冤無處伸 老父離世

孫鴻昌的身體被撫順公安一處的惡警關勇用殘忍的手段──劈胯折磨的殘廢了,參與迫害的主要兇手撫順市公安一處的警察關勇沒有承擔任何責任。

孫鴻昌年邁的父親,為了給被非法關押致殘的好兒子討回公道,幾年間奔走於各級公、檢、法、司,受盡了各種恐嚇與屈辱,身心因不堪承受巨大的傷害,於二零零八年開始患重病,在苦苦盼望與等待中,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四日晚七時含冤離世。

臨終前,老人還經常說:「我兒子出來了,我的病就好了。」可憐的老人臨終前沒能實現這個願望。

孫鴻昌的弟弟孫鴻森,因修煉法輪功從一個坑騙錢財的小混混變成一個心地善良,處處為他人著想的好人,也因警察無數次的騷擾與恐嚇而離世。弟媳也因丈夫被綁架,而在驚懼中去世。

僅僅幾年時間,原本一個幸福、祥和的家被迫害的家破人亡,有冤無處伸。而兇手們卻逍遙法外。中共的法律與司法機關只是中共控制、迫害老百姓的工具,所謂的信仰自由、人權自由只是欺騙世人的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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