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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大副校長:做好人為甚麼這樣難?

——百個遭中共殘害的家庭(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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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西安科技大學前副校長楊恆青教授,因堅持修煉法輪功遭受迫害,被非法判刑七年;他的老伴被關洗腦班;其大兒子幫校辦工廠扭虧為盈,被誣陷貪污、枉判十年入獄。小兒媳也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被非法判刑四年。

楊恆青,電氣自動化學科教授,曾任西安科技學院(西安科技大學前身)副院長,副廳級幹部,他與妻子龍愛芹,於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楊恆青原來所患的冠心病、高血壓、萎縮性胃炎、肝病,龍愛芹原來的膽囊炎、低血壓、腰椎病等都不藥而癒。夫妻倆都是單位有口皆碑的好人。他擔任學校領導十多年,清正廉潔、剛直正派,深受學校師生的好評和愛戴,他對學校發展有重要貢獻、口碑很好,是該校建校五十多年來唯一被師生選為人民代表的校級領導。

出於良心,出於對楊恆青的敬佩和對他一家的同情,陝西政法系統的一名幹部根據其所看到的材料和從內部了解掌握的情況,向明慧網披露了楊恆青一家受到的迫害、尤其是他的兒子楊昭俊遭受的誣陷,提請社會關注,以扶正祛邪,伸張正義,使楊先生和其兒子的苦難遭遇得以儘快終結,還他們一個公正,清白的真相。

這位正義人士說:「我對於楊恆青的關注,由來已久。最初是由於工作關係,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我曾聽到省裏欲調楊恆青到陝西省政法幹校當領導的消息,由此我對他留意起來。之後,又傳來他是陝西省煉法輪功級別最高的領導幹部及後來他與家人遭遇魔難的消息,更引起了我對他的特別關注。」

一、被枉判七年、老伴被送洗腦班,兒媳被枉判四年

在法輪功被迫害後,楊恆青於2000年向陝西省委寫長信反映情況,被全省通報批判,把他定成為法輪功鳴冤叫屈的「異己份子」,當時就有人放出話來:找個事把他收拾了!

2002年,楊恆青一家三口被綁架,非法羈押五個月後,西安市「610」按照中央「610」負責人劉京的指示,由西安市檢察院將楊恆青和他的兒媳批捕。後來,戶縣法院、西安市中級法院將其非法判刑,兒媳方立婷被判四年,他被判七年,他的老伴被送進西安市610的洗腦班。

當楊恆青在監獄裏被折磨得身體極度衰弱、不能下床行走時,西安市「610」主任張兆雲聽到情況彙報後竟說道:「死了才好!」後來楊恆青因健康狀況惡化被保外出獄,被嚴密監控,行動沒有自由,家裏被不斷騷擾。

2006年兒媳出獄,好容易一家人得以團聚。然而楊恆青萬萬不會料到一年之後,對他的迫害會延伸到他的兒子身上,而且迫害之嚴重異乎尋常。

二、大兒子受株連被誣陷、枉判十年入獄

西安科技大學有一個校辦三產企業──機電廠,實行著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廠長個人總承包的管理模式。但由於種種原因,企業多年嚴重虧損,處於極端困難狀態。2002年初,楊恆青的大兒子楊昭俊被任命為該廠廠長,可以說是臨危受命,舉步維艱。

為了儘快扭虧為盈,楊昭俊上任後,一方面加強管理,同時努力開發新產品。由於機電廠只有生產職能,產品由代理商全權營銷,工廠對當時產品銷路不暢的現狀憂心如焚。為了擴大銷售,2004年,楊昭俊和代理商協商經其同意,讓出部份陝北市場,由他和他的同事們組建的、經省工商局合法註冊的私營公司──廣聖公司從事產品營銷。在做好機電廠管理工作的前提下,他和他的同事們犧牲了幾乎全部寒暑假和節假日,四處奔波,擴大銷售,為機電廠銷售了150多台熱風爐(是總代理商銷量的10倍),給機電廠掙得1174萬元的銷售收入,使機電廠的年銷售收入由600萬元/年連續三年達1000萬元/年左右,創造了建廠以來效益最好的三年,使廠子迅速扭虧為盈,保障了楊昭俊對承包職責的圓滿完成。除支付職工的工資、福利(包括楊昭俊自己的工資等)和廠子正常開銷外,截止2006年底共盈餘六百多萬元,全部用於替學校墊付實習經費欠缺和增加機電廠的資產積累。為此,西安科技大學曾連續四年(2003、2004、2005、2006年)將他作為優秀處級幹部予以表彰獎勵。

廣聖公司三年來在為機電廠擴大銷路、扭虧為盈的過程中作出了重大貢獻,自身也從市場營銷中積累了51萬元的利潤,這是公司的合法收入、私有財產,公司完全可以自主決定它的分配。但西安市檢察院卻於2007年9月底硬說楊昭俊把廣聖公司三年來的營利分給大家屬集體貪污公款,數天內倉促立案、捕人、沒收了廣聖公司的全部資金近百萬元(當時西安市檢察院正在修建辦公大樓、急需資金)。楊昭俊被非法關押到西安檢察院,直到西安看守所,檢察官一直對他大肆逼供、強迫認罪。2007年12月25、26日,他們連續兩天、長達十個小時威逼、恐嚇,強逼楊昭俊在他們編寫的虛假「口供」上簽字。

在案件的偵察和審理過程中不僅存在著嚴重的威逼、作假、歪曲事實的違規辦案行為;更為惡劣的是,辦案人員用楊恆青修煉法輪功的事威脅楊昭俊「認罪」,威脅證人更改「證詞」,威脅律師不要做無罪辯護,威脅楊恆青不得為兒申冤。

楊恆青為了替兒申冤、四處奔波,在搜集到大量證明楊昭俊無罪的證據之後,向各級領導和專家求助。西北政法大學的宣炳昭、杜發全、張國偉三位刑法學教授對本案提出了「楊昭俊等6人的行為不構成任何犯罪」的專家意見;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院長曲新久教授在出具的《法律意見書》中認定了楊昭俊具有對機電廠的經營和利益分成的自主權和廣聖公司的成立為機電廠創造了良好效益等重大法律事實,提出了楊昭俊等「尚未侵害到機電廠的財產所有權、沒有損害西安科技大學的實際利益,不宜以貪污罪追究楊昭俊等相關人員刑事責任」的結論性意見。

但是,楊恆青求助得到的這一切,對辦案機構和人員毫無作用。西安市檢察院無視客觀事實和專家意見強行起訴;西安市中級法院卻用虛假證據支持定罪,於2008年8月以集體貪污罪名判處楊昭俊有期徒刑10年(其它涉案三人均判緩刑)。楊昭俊不服,向陝西省高級法院提出上訴。此間西安科技大學向省高院出具了關於楊昭俊在機電廠工作表現的《情況說明》;《領導參考》內參部西北辦事處特向省高院發函轉送了專家意見,提出了「望貴院領導給予高度重視,審判法官明鑑」的意見,並將此文抄報陝西省委、省人大常委會、省紀委等單位。但省高院仍在2008年11月做出了「維持原判」的裁定。

2009年6月份,在楊昭俊向省高院提出申訴的同時,陝西省人大向省高院發出了對本案重新審查的督辦函,最高法院也發出了同樣的函件。經過八個多月的「審查」,省高院對申訴的事實和理由不做任何解釋,又強行駁回。

後來,西安市610一位處長的一番話道出了真情,他在脅迫西安科技大學阻止楊恆青的上訪時,赤裸裸的告訴楊恆青:「你兒子的案子得我們說了算!」而西安市雁塔區610主任當著楊恆青的面說:「為你兒子的案子(能被判刑),我到西安市中院跑了許多趟!」

三、做好人為甚麼這樣難?

2010年6月8日,明慧網刊登了陝西政法系統正義人士寫的《西安科大前副校長楊恆青父子冤案》一文後,有關方面對楊恆青先生的監控明顯加劇,他的人身自由受到嚴格的限制,居住、電話、出行、交往都處在嚴密的監視之中。有朋友給這位正義人士送來了楊恆青先生撰寫寄發的一封「訴冤」信,他說:「我反覆閱讀了幾遍,覺得這封信不僅佐證了我6月8日文章中披露的基本事實的真實性,更使我對當今司法公正的蕩然無存和政法界某些人起碼良知的喪失而感到悲哀。我想任何一個善念尚存的人,看了這封信,都會看到一個法輪功修煉者不同尋常的善良無私的胸懷和境界,也會明白法輪功為甚麼是不可戰勝的。他不僅會為之感動落淚,而且會拍案而起,仗義執言。」

下面是楊恆青教授2010年8月22日書寫的向各級領導、相關部門及單位的訴冤信:

我是西安科技大學一名從事教育工作近四十年的退休幹部。從1989年開始,我擔任原西安礦業學院、西安科技學院(現西安科技大學前身)的黨委副書記兼副院長(副廳級)十一年,是電氣自動化學科教授。因兒子蒙受奇冤,三年來我曾向各級組織申訴冤情,也曾給國家領導人寫信,但都如石沉大海,至今不但問題沒有解決,而且當地有關部門對我的監控愈加嚴厲。無奈之中,我寫了這份材料,現寄給各位領導、朋友,希望能對我一家的遭遇和冤情有所了解,並給予力所能及的幫助。

(一)修煉法輪功祛病做好人,我被誣判七年刑,家人受牽連

在大學任職期間,由於我的為人和工作得到了上級和大家的肯定,所以我連續三屆當選為校黨委委員,是該校成立五十多年來迄今唯一被師生選舉為人民代表的校級領導。我在工作中患了嚴重的冠心病、高血壓和萎縮性胃炎等疾病,雖經多年的醫治但病情無明顯好轉,一直影響著我的工作和生活。

1997年,我有幸修煉了法輪功。不長時間,所有的疾患不藥而癒。當我認識到了法輪大法神奇的健身功效、高尚的精神境界和超常的科學理念,明白了法輪大法的洪傳是在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時,我堅定了對「真、善、忍」的信仰。從此,要求自己也教育家人和學生一定要做一個真誠、善良、寬容、堅忍的好人。

1999年7月對法輪功的迫害使我震驚和不解。由於我被省上確認為陝西地區法輪功學員中行政級別最高的幹部而被推到了這場迫害的浪尖上。一開始,由於自己的怯懦和顧忌,在重重壓力下違心地服從組織、保持一致。不久,當上級要求讓我接受中央電視台採訪、對法輪功公開「表態」時,我為難了!我請省委組織部某領導出面為我推辭,但他卻厲色言道:「這是組織交給你的政治任務,必須完成!」為了寫出第二天的「表態」文稿,我在痛苦的兩難之中徘徊了一夜。一邊是黨紀的殘酷無情,一邊是良知的嚴厲拷問,我該如何抉擇?接近天亮,稿紙依然空白。情急無奈之中,趁著家人睡熟,我忍著劇痛製造了一起「摔傷」事故。家人發現我前額及面部血流不止,以為我不慎跌倒摔傷,當即送我去醫院包扎傷口。第二天,當兩位央視記者見到我頭扎繃帶、臉掛傷痕時,看了醫院的診斷記錄才悻悻而去。我雖然躲過了一劫,但卻為自己不敢堂堂正正的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而深感羞愧!

2000年5月中旬,省委組織部通知,由於我已進入60歲,決定讓我退出校領導班子。我如卸枷鎖,立時消除了怕再連累學校的顧忌。第二天,我親自向省委呈送了一封長信,如實表達了自己對法輪大法的認識和對這場鎮壓的看法,誠懇的希望中央儘快糾正這一錯誤。幾天之後省「610」將我的信(摘錄)在全省各系統通報批判,我被定成為法輪功鳴冤叫屈的典型。省委教育工委副書記鄧文龍當面指責我「反黨」,省委副書記艾丕善在大會上點名說我「反動」。很快,省上派出的一個旨在搜集我的「罪證」的調查組來到了學校。但令他們始料不及的是,在第一次調查會上主持人剛剛講明來意,一位老教授當即發言:「我們楊院長是煉了法輪功,不過他是我們學校最好的一個人!」一下子噎得主持者說不上話來,「調查會」被迫改換了話題。就這樣,一個想挑動群眾搞「揭批」的計劃流產了。

2002年9月初,一樁受西安市「610」(編註﹕610 是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設立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遍及各級政府)指使、由戶縣「610」和公安局挑起的迫害大法弟子的「八二」大案牽連了我家,我一家三人被綁架。開始他們對我「客客氣氣」。「610」的人告訴我:「對你們的人(指被綁架來的大法學員)都像對你一樣的關照!」但是數天後傳來了30多位同修都遭受酷刑、我的老伴和兒媳也被刑訊的消息,接著又發生了與我一起被綁架的摯友王大衛(紅安公司的高工)同修在刑訊中被活活打死(當局對外卻揚言是自殺)的事件,他們才撕下了「關照」的面紗,以「監視居住」名義把我們投入一個荒僻的臘家灘戒毒、拘留所。我和其他同修一樣,被關在一個有十多名被刑拘人員的擁擠、骯髒的小號裏。警察看守、鐵門緊鎖,每天只有總共不到一小時的放風時間;一日兩餐的極差伙食還要逼著家人支付每日10元的伙食費。三個多月的非法拘禁、虐待、摧殘,終於引發了我們反迫害的集體絕食抗議。

隨後,我們又被綁架到西安市「610」的洗腦班。每個法輪功學員被兩名「幫教」24小時監視、強逼轉化。我被折磨得舊病復發而住進了醫院。西安市「610」的張兆雲主任到病房對我說:「考慮到你對黨和國家的貢獻,我們可以……但是要有所認識!」我完全明白他的意思:你如果能夠轉化,不再修煉法輪功,就可以放你回家。我當然不會放棄自己的信仰!所以在半月後的一個風雪夜裏,我被騙到西安曲江監獄(勞改醫院)。當我表示堅決不進監獄之門時,他們才掏出《逮捕證》讓我簽字。我在上面寫下了「我無罪。鎮壓法輪功的人才是真正的罪人!」最近我才知道,對我的非法逮捕有主持中央「610」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劉京的批示。

2003年5月,我們被秘密非法審判,以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我七年,兒媳被判四年。然而至今沒有一個人能給我說清楚我們破壞了哪條法律的實施?後來由於健康狀況惡化、臥床不起,我於2003年10月被保釋回家。

為了欺騙那些對我家的遭遇表示同情的人們,有人就編造了所謂「楊恆青一家販賣法輪功資料賺了數萬元」的謠言。這種謠言不僅在學校沒有市場,就是在他們內部也沒人會相信。有兩位參與查抄我家的警察告訴我:「你知道嗎?在開車去你們家的路上大家都設想一名廳級幹部的家該是多麼富麗堂皇;但一進家門,顯得清貧的家境卻令人感到意外。當發現你們家的積蓄總共只有六千多元時,我們都意識到原來抄出了個廉潔幹部!」

即使如此,對我的迫害不但沒有放鬆,反而很快延伸到了我的子女身上。我的三個孩子在工作單位表現都很出色。女兒在某校的辦公室工作,上邊有人要求學校把她「調離」,在部門負責人的強烈抗爭下才保住了她的崗位。小兒子在某圖書館工作,當領導和同事們推舉他擔任業務副館長時,省委組織部派去的考察組卻要求他對法輪功表態。他坦然答道:「我的父母修煉法輪功,我以他們為榮!」從此提拔的事便無果而終。大兒子剛被西科大聘為機電廠廠長一年,省上就要求學校將他撤掉,學校以無合適替代人選為由保住了他的職務,但這卻為他後來的被誣陷留下了「禍根」!

(二)父修法輪功,為學校贏利數百萬元的兒子遭誣陷判刑,申訴無門

西安科大機電廠是一個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校辦三產企業,實行著廠長個人總承包的管理體制。2002年我的大兒子楊昭俊在廠子連年虧損的困難情況下接任廠長。學校要求他保障全校本科生的金工實習,還要自己掙錢給全廠70多名職工(包括他本人)發工資和勞保福利,還得償還上百萬元的債務。學校無錢給廠子補貼也不要廠子向校方上繳利潤,學校賦予他對廠子的人、財、物管理以及經營和利益分成的自主權。

2003年底,朋友給他提供了一套極具市場前景的礦用熱風爐的技術資料,希望他自己開發、個人賺錢。在父母的鼓勵下,他決定將這套技術貢獻給廠裏,為職工、為學校創造效益。2004年產品試製成功後,為了儘快將產品推向市場,他主持組建了廣聖公司(經省工商局批准的私營公司),在總代理商讓出的陝北部份市場上頂替著代理商的職能為廠子營銷熱風爐。三年來,他和同事們犧牲了寒暑假和節假日奔勞在陝北高原,售出了150多台熱風爐(是總代理三年售量的10倍),為機電廠創造了上千萬元的銷售收入,使機電廠扭虧為盈,達到了建廠來效益最好的三年。截止2006年底,六年來楊昭俊圓滿完成了承包任務並將六百多萬元的經營盈餘貢獻給了學校。所以,西科大連續四年(2003~2006)將他評為優秀處級幹部予以表彰獎勵。

廣聖公司在為機電廠創造效益的過程中,三年來自身從市場上掙得了51萬元的利潤,這是公司的合法收入、私有財產,公司有權自主分配。但西安市檢察院卻於2007年9月底強行認為成立廣聖公司是為了「套取」機電廠的公款,楊昭俊把公司的積累分給大家屬於「貪污」。數天內倉促立案、抓人、沒收公司的近百萬元的資產。接著就對楊昭俊等人起訴和審判。

為了替兒子申冤,我四處奔波。當我拿到能夠證明楊昭俊對機電廠實行個人承包的學校文件、領導證言、承包業績和其它許多證明楊昭俊有功無罪的證據後,我向各級領導和刑法學專家們求助。中國政法大學的曲新久教授、西北政法大學的杜發全、宣炳昭、張國偉三位教授分別在對該案的《法律意見書》和《專家意見》中提出了「不宜以貪污罪追究楊昭俊等相關人員刑事責任」、「楊昭俊等6人的行為不構成任何犯罪」的結論性意見。2008年12月,中經前沿管理研究中心《領導參考》內參編輯部西北辦事處以紅頭文件向陝西省高院發函轉呈專家意見,提出了「望貴院領導高度重視,審判法官明鑑」的意見並將此文抄報陝西省委、省人大常委會、省紀委等。

然而這些證據和專家意見對西安市檢察院、西安市中院、陝西省高院毫無作用。他們強行起訴、強行判決和裁定,以十年有期徒刑的重判將楊昭俊投入監獄(其他涉案三人均判緩刑)。

2009年初,我在監獄的會見室裏見到了別離一年半的兒子。我們淚眼相對,他傾訴著自己的委屈,其中有兩段談話不僅發人深省,而且令人心碎。他說:「如果當初我聽朋友的勸告把熱風爐的技術不獻給廠裏、留著自己發財,如果不去組建公司推銷熱風爐,仍像以往那樣等客上門,代理商能賣多少算多少,雖然廠子效益不好、哪怕虧損,我照樣平平安安的當廠長;結果我做了貢獻、付出了辛苦、創造了效益卻成了罪人,法律到底在保護誰?看來好人做不成呀!」「我最痛苦、最難以承受的還不是自己的冤屈,而是他們故意把你扯到案子裏來、肆意造謠中傷。他們用你修煉法輪功的事逼我『認罪』,在看守所裏他們逼得我曾兩次想到自殺!」我鼓勵兒子要堅強,做好人永遠沒有錯!

在案件的偵察、審理階段,都有著檢察官和法官利用我修煉法輪功的事威脅律師、威脅證人和對我進行誣陷的行為。檢察官為阻擋我為兒申冤取證,以「干擾公務」為藉口強行對我進行了一整天的「傳訊」;公訴人在法庭上公然誣我為了救兒請人作「偽證」;一審法官不顧律師和我強烈要求對質的申訴,竟在判決書上指名道姓的對我誣陷,直到二審裁定時為了掩蓋原判中對我造謠的露骨和拙劣,才不得不將這些污衊之辭統統抹去。

最令我深感不解的是陝西省委教育紀工委的反常行為。在2007年與楊昭俊同時期被西安市檢察院帶走的還有西安科大的另外兩名處長。為了營救那兩個人,省教育紀工委的領導積極的幫著學校跑關係、找門子,不惜一切代價去保人;但對楊昭俊,省教育紀工委的態度卻完全不同,指示學校不得對案情自行調查,要求密切配合西安市檢察院的工作。意思就是不許學校去營救。所以,那兩個原本有事的處長被保回來了,而有功無罪的楊昭俊卻被推進了蒙冤的泥潭。就這樣,本應是由西安科技大學出面為自己的優秀處級幹部討還清白的營救行為,卻變成了由一位年近七旬的人為了替兒申冤,面對著龐大的權勢之網而進行的長達三年的苦苦抗爭!

更令人無法理解的是,省教育紀工委的一位書記在案子還未查清、尚未起訴的時候就早早的在許多學校,後來又在大會上大肆通報「西科大楊昭俊私分公款、集體貪污」的「案情」。誰都明白這個「通報」的弦外之音:楊恆青這個法輪功的頑固份子自己雖然廉潔,但他教育出來的兒子卻是個貪污份子!我與這位書記素不相識、無冤無仇,他為甚麼要昧著良心、不計後果的去阻擋學校營救並要迫不及待的把楊昭俊炒作成貪污份子呢?解釋只能有一個:他是秉承上司的指示完成著交給他的「政治任務」!

三年來的申冤歷程使我清楚看到,某些人之所以千方百計的要對楊昭俊進行構陷定罪,並通過輿論炒作、法庭枉判、阻擋鳴冤等辦法,最後鑄成「鐵案」,是因為他們有這樣一個唯一的理由:楊昭俊他爸是煉法輪功的!問罪楊昭俊、搞臭楊恆青、抹黑法輪功,正是他們的真實目的。

後來所發生的事情更加佐證了我的上述判斷。就在中經前沿管理研究中心《領導參考》內參部西北辦事處向省高院發函不久,辦事處就接到了上級指令:不准再管楊昭俊案的事情。顯然出面阻止的人來頭不小,阻止的原因當然就是「楊昭俊他爸是煉法輪功的。」2009年6月,在楊昭俊向省高院提出申訴之後,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和最高法院同時向省高院發出了對本案的督辦函。按理,省高院就應對申訴的事實和理由重新進行核實並做出判斷;然而經過八個半月的「審查」,卻發出了一份對原申訴的事實和理由隻字不提的《駁回通知書》,實際就是一份《不許申訴通知書》。省高院敢於對省人大和最高法院的督辦不屑一顧,說明支持這一舉動的背後人物一定有著更大的權力。不言而喻,駁回申訴的真實原因當然也是「楊昭俊他爸是煉法輪功的。」

今年(2010年)7月初,當我準備去北京向最高法院替兒子進行申訴時,省、市「610」就派人來到我家阻止我的赴京申訴之行,理由很明確:「因為你是煉法輪功的,不能去!」我向他們說明這是憲法和《刑事訴訟法》賦予我的權利,任何人無權阻擋。事後三天,7月10日上午我突然接到一個女聲錄音電話:「我是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你有一張傳票,這是最後一次通知你,你必須在今天下午4點到中級人民法院,否則將強制執行。」因為這天正好是星期六,我想有誰會在法院等我呢?顯然這是不懷善意的誘騙和恐嚇,我沒有理睬。數天之後,我發現我家門前不遠的地方停放了一輛摘掉車牌的警車,樓門口附近設立了崗哨,四、五個人,24小時對我監視。我的人身安全和自由受到了威脅。

(三)做一個好人為何如此之難?

三年來,為兒申冤我曾向各級組織、部門(包括檢察院和法院)呈送材料、申明冤情,但都無回音;本欲通過《領導參考》向中央領導反映,卻遭阻攔;我投給媒體的材料無人敢登。我曾把兒子被政治株連、無辜蒙冤一事向各級紀檢部門反映,得到的回答是:我們管不了!而西安市「610」的人一方面對我赴京替兒申訴強行阻擋,同時又大造「一定要把楊昭俊的案子和楊恆青煉法輪功的事分開」的輿論,強要學校和我承認楊昭俊沒受株連,言外之意是我在無事生非!

面對掩蓋真相的欺人謊言,面對重重威嚇和阻攔,我別無選擇,只有將我全家的遭遇和兒子受株連被誣功為罪的事實原原本本的寫出來,讓領導和朋友們評判。這就是促使我寫這份「訴冤書」的直接原因!

我們全家都是善良、守法的公民。我只是因為堅持了自己的信仰卻遭到迫害而且被株連了家人。從2002年至今,先後有四口人被綁架、三人被非法判刑,平均每年都至少有一個人被屈押在監獄裏,大兒子被枉判10年的明顯冤案卻因為某些人的政治需要而不能昭雪。十年來,災難使我們這個原本團圓和諧的家庭常年煎熬在冤屈和痛苦之中!我在常人中還曾小有職位,只是因為一家人為了做好人卻有如此的苦難遭遇,可想而知,那些無職、無權和我一樣只想做好人的人,他們的命運該有多麼悲慘!

回首近十年一家人的遭遇和不幸,我悲情難抑;想想被誣功為罪、屈押三載的兒子,我心如刀絞;面對監視我一月有餘的警車和崗哨,我欲哭無淚。我不禁仰天長嘆:在偌大的中國,做一個好人為甚麼這樣難?!

我渴望正義的幫助!

西安科技大學 楊恆青
二零一零年八月廿二日於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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