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信清,70歲,原湖北省咸寧市通城縣計劃生育服務站醫生,一九九九年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前,他患有胃潰瘍、關節炎、高血壓、哮喘性支氣管炎、頑固性痔瘡等多種疾病,痛苦不堪。自己雖然是個醫生,但也治不好自己的病。由於病痛的折磨,汪信清在別人的勸說下,開始修煉法輪功。學法煉功一個多月後,全身的疾病不知不覺中沒有了,一身輕鬆。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惡黨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以來,汪信清多次被中共惡黨迫害,在看守所、拘留所、精神病院、洗腦班、勞教所被非法關押迫害。
以下是汪信清被中共惡黨迫害的部份事實:
一、和平請願,中途被截回非法關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惡黨開始迫害法輪功。當天,汪信清與另外幾位法輪功學員一起包車到湖北省政府和平請願。當車行駛至武漢郊區時,汪信清等人遭警察攔劫;被劫持到咸寧市公安局非法關押半天;又被通城縣公安局警察截回通城縣錫山賓館非法關押二天;後被接回到單位,被強迫寫「保證書」、上交法輪功書籍,還要求他放棄修煉法輪功。
二、在看守所,拘留所被非法關押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下旬,汪信清到縣城河堤上參加集體煉功時,與十多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通城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他被勒索三千元擔保金後被「取保候審」回家。回家後,通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通城縣公安局雋水派出所警察經常到他家騷擾。
二零零零年三月,汪信清被綁架到雋水派出所,又被劫持到錫山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被勒索三百元錢。
三、在精神病院被迫害,說一個「煉」字被非法關押八個半月
二零零零年九月,通城縣「610」辦洗腦班,汪信清被綁架到縣精神病院,被非法關押迫害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三月五日,汪信清單位配合縣「610」辦洗腦班,汪信清被綁架到縣精神病院非法關押一夜。縣國保大隊黎成剛把汪信清弄到雋水派出所,黎成剛問:「你還煉不煉?」 汪信清說:「煉」。就一個「煉」字,黎成剛就把汪信清劫持通城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八個半月。看守所的老所長找國保大隊,說:「他一點事都沒有,為甚麼關押這麼長時間?」國保大隊警察說:「把他關著我們放心。」老所長還埋怨說:「你們就想放心,他可是坐大牢啊!」後來家人被勒索了兩千多元的保證金、一千多元的伙食費後,汪信清才被放回家。
四、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在獅子山戒毒勞教所、沙洋勞教所被非法關押
二零零二年一月五日,汪信清被警察綁架,被劫持到通城縣看守所非法關押;被非法勞教一年半,於二零零二年六月十日被轉到湖北省獅子山戒毒勞教所關押;二零零三年三月,又被轉押到沙洋勞教所三大隊迫害。
在沙洋勞教所三大隊,汪信清被強迫做奴工,在農田裏紮蒜苗、挖大蒜、插秧、種板藍根藥物等;在車間穿燈泡;晚上還要被強制轉化洗腦等迫害。二零零三年七月四日被放回家。
五、在武漢湯遜湖洗腦班被非法關押迫害三十多天
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早晨,汪信清在上班途中,被通城縣國保大隊和「110」的幾個警察綁架到國保大隊。三天三夜不准汪信清睡覺、刑訊逼供;後被劫持到通城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八天;又被劫持到湖北省武漢湯遜湖洗腦班非法關押迫害三十多天。
在湯遜湖洗腦班,不准汪信清睡覺、不准煉功、不准學法、不准出門、不准打電話、不准關燈、不准關門、不准與法輪功學員來往;強制汪信清看誹謗法輪功的錄像;逼迫寫「三書」(保證書、決裂書、悔過書)。洗腦班向單位勒索五千元錢,還強迫單位去一人做「陪伴」。每個房間三人,一個警察,一個陪伴,強制隔離。
六、八年前遭迫害被「保外就醫」,八年後要結案再被非法關押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汪信清被通城縣國保大隊綁架、抄家(包括辦公室),並被劫持到通城縣看守所迫害。構陷汪信清的案子被通城縣檢察院非法起訴到縣法院。
在看守所,汪信清被迫害致右側臉頰部紅腫化膿,進食困難,身體狀況差。汪信清被帶到咸寧市中心醫院做法醫鑑定,家屬交了二千元錢。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被「保外就醫」回家,又被勒索伙食費一千七百元。警察要汪信清於二零一一年三月去非法庭審,汪信清沒去。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法院庭長李曙明企圖綁架汪信清,並唆使一個交警配合綁架,被那個交警拒絕。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汪信清被通城縣國保警察綁架,說是多年前的「取保候審」現在要結案。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汪信清被通城縣法院非法庭審。至今,汪信清在通城看守所被非法關押迫害已經一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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