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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輪功學員張筱英、袁肖蘭被停發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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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上海市法輪功學員張筱英和袁肖蘭,在2020年12月被同時非法停發養老金。

張筱英曾於2003年被閘北區的惡警綁架,被閘北法院非法判刑六年。袁肖蘭曾於2001年被劫持到洗腦班迫害;2003年被非法判刑六年半。此後,張筱英和袁肖蘭又在2013年1月因傳遞大法真相分別被非法判刑四年和五年。

據說,在非法關押期間,監獄獄警告訴她們服刑期間養老金正常發放,為的是要她們相信上海政府對法輪功網開一面。時至今日,張、袁回家已有數年,還被非法停發養老金。

她們到社保中心詢問,才知道上海政府現在要把在刑期間發的養老金討回去,還要扣除每年的增加部份,現在養老金的基數還得返回到2013年去。原本3千多元的養老金,現在只有2千多元了,每月扣款三分之一,發到手的只有一千多元(低於上海的最低生活標準)。當時她們就問,這不成了上海的貧困戶嗎?上海不是有最低生活標準嗎?回答卻說,退休人員沒有最低生活標準。

她們了解到:所謂扣款「依據」竟然是2001年勞社廳的一份僅有文號卻無任何公章的打印複印件「勞社廳函【2001】44號」。詢問為何2001年不執行,時過近二十年才執行,回答說當年沒收到通知。一紙沒有法律效力的函,都成了迫害善良法輪功學員的令箭,在中共邪惡政權下,還有甚麼民生、人權、法律可言。

她們發現:現在打印的扣款金額既無製作人簽字,也無復核人簽字,更無出具憑證的部門和公章。整個的都是假冒偽劣的作業。

而且她們被強迫填寫預先打印好的委託書,所謂「自願」委託法院扣款等等,真是奇了怪了,誰會自願委託法院來扣自己的活命錢。不願意、不填委託書就凍結養老金。只有填寫了委託書,才能每月領到一千多元的養老金了。更邪惡的是,填委託書時,還得在委託書上把「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加寫在本人身份證號碼上。真是流氓全讓中共機構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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