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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三位法輪功學員湯豔蘭等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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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江門市法輪功學員湯豔蘭,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款一萬元,家中三個孩子失去母親照顧。廣東東莞市法輪功學員黃日新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款三萬元;深圳市法輪功學員樊林被非法判刑兩年。

一、江門法輪功學員湯豔蘭被非法判刑五年

湯豔蘭,女,1972年出生,2019年4月22日被蓬江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2020年9月被蓬江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款一萬元。

2019年4月22日下午兩點多,江門市蓬江區公安局、提東派出所十多個警察綁架湯豔蘭,說是因懷疑她網購的紙張與法輪功有關,並搜查她的住宅和車房。湯豔蘭被非法關押在江門市看守所,家中三個小孩上學無人接送,一日三餐都成困難。

湯豔蘭曾於2015年5月遭江門市610非法關押時達三個月,2015年8月回家。2017年7月5日下午約十七點三十分,她再次遭受麻園派出所七個警察(六男一女)上門非法搜查及關押,當時家中有三個小孩、一位八十多歲的老人(同修)和湯的姐姐。警察敲門有八分鐘,湯知道來者不善就不開門,惡警們就用東西把外面的鐵門強行錘爛,衝進湯家,惡狠狠的亂搜起來。老人同修見狀理直氣壯地對橫衝而來的警察說:「是誰派你們到這裏的?你們有搜查令嗎?你們知不知道這樣做是執法犯法的?」其中一警察從口袋裏拿出所謂的「證件」,根本沒讓老人看就快速放回口袋了,敷衍著說:「我們是公安局派過來的。」他們根本不管家人和小孩,就擅自翻床倒櫃,進行所謂的「地毯式搜查」。一個多小時的抄家,警察把四十幾本大法書,二十幾本真相小冊子和幾十張真相不乾膠,一台打印機,幾部手機,一個iPad和一台平板電腦等全部奪走。最後還強迫湯配合拍照,戴手銬扣押帶走。湯豔蘭於7月21日左右回家。

二、東莞法輪功學員黃日新被非法判刑三年

黃日新,男,1974年10月出生,大學本科畢業。因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黃日新2018年7月6日被東莞市第二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2019年6月18日才從黑窩回家。

2019年7月,黃日新在自己創辦公司的總經理辦公室內,向到其公司應聘面試人員講述法輪功真相,被惡意舉報,7月29日遭綁架。

2020年2月26日,黃日新被東莞市第二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款三萬元。

三、深圳市福田區法輪功學員樊林被非法判刑兩年

樊林,男,1953年出生,大專畢業。因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2019年12月18日,被深圳市福田區公安局分局警察綁架。2020年12月10日,被南山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款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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