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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荊州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並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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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湖北荊州市法輪功學員王美卿、劉新安、鄧永梅被當陽市法院開庭。王美卿被非法判兩年半,罰款6000元;劉新安被非法判兩年,罰款4000元,鄧永梅被非法判半年,罰款2000元,由於關押時間已過,鄧永梅已回家。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晚上,荊州市荊州區法輪功學員王美卿、劉新安、鄧永梅等開著汽車在馬山(荊州與當陽、枝江交界處)發放真相資料救人時、被惡人舉報,被當陽市(屬湖北宜昌市管轄)草埠湖派出所警察綁架。然後,四位法輪功學員分別被劫持到兩個派出所非法審問後,因要隔離被看守所拒收,又被劫持到枝江市監管中心非法關押十四天(因中共病毒武漢肺炎禍害全人類,此十四天為所謂隔離)。

四月二十八日,鄧詠梅、劉新安等三人被從枝江市監管中心劫持到宜昌市第一看守所,王美卿被劫持到當陽市(縣級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

六月下旬,王美卿、鄧詠梅、劉新安被當陽市檢察院非法批捕。仇運鳳趕在本地爆發疫情、封路之前當面向當陽市檢察院萬新遞交了真相信,王美卿的家屬也向當陽市檢察院遞交了真相信。八月下旬,王美卿、鄧詠梅、劉新安被構陷到當陽市法院。

法輪功學員王美卿、劉新安曾被迫害

劉新安,女,武漢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在講真相時被洪山區南湖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第一拘留所。

王美卿,男,家住荊州市荊州區白龍村。自從修煉法輪功後,改掉諸多惡習,成為社會上及生意場中公認的好人。他妻子因修煉法輪功被中共「六一零」三次非法拘留,並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日,王美卿在草埠湖做生意時,因向客戶講真相、發資料,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荊州區公安分局一科國保警察劫持到荊州市西門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五天。期間,他絕食抗議遭野蠻灌食致休克、昏死,醒來後被銬上腳鐐,兩千多元現金被搜走,至今沒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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