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英女士,49歲,家住湖南省常德市,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身心受益。范英性格開朗,人很善良,能歌善舞,同學、同事、朋友、供應商都喜歡和她交往,和她相處很輕鬆。有時供應商貨款算錯了,她都會如數補齊,深得供應商的信任。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范英在家中被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區分局國保大隊,夥同丹陽路派出所警察入室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常德市看守所。
被非法關押九個月後,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范英被常德市桃源縣法院非法庭審。
在法庭上,范英講述了她修煉後,大法帶給她的身心美好。律師為她做無罪辯護,列舉了法律條文:憲法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二零零零年公安部發布了認定十四種邪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文件,沒有法輪功等等;並闡明當事人因為修煉,是處處為他人著想的好人,沒有給社會和他人造成任何傷害,應該無罪釋放。法庭當日沒有宣判。
近日獲悉,范英被常德市桃源縣法院非法判四年。法官蔡婷問范英:「服不服?」范英說:「不服。」蔡婷說:「你不服,可以申訴。」
此前,在中共邪黨迫害對法輪功的迫害中,范英曾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廣西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五日晚,在廣西南寧市,范英被南寧市公安局青秀區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南寧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她被強迫做奴工,不做,就被戴上腳鐐手銬、關小號,幹不完,就得加班、加點,有時只能睡三個小時。
示意圖:中共監獄中的奴工迫害 |
二零零九年三月八日,范英被南寧市青秀區法院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范英被劫入廣西女子監獄五監區,殘酷的迫害導致她出現嚴重的心臟病,多次住進監獄醫院。
出獄後,范英回到湖南老家,堅持學法煉功,身體恢復了健康,再沒有犯過心臟病。范英總想把法輪大法的美好分享給別人,讓更多的人受益。
參與迫害人員相關信息
常德市桃源縣法院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桃源縣漳江鎮漁父北路004號
電話:0736-6684600
院長:劉智0736-6681506
刑事庭長:周侯全
法官:蔡婷0736-6681926、龍志軍13707361011
常德市桃源縣檢察院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桃源縣漳江鎮漳江南路051號
電話:0736-6631168
檢察長:夏陰0736-6631168
公訴人:朱強(副檢察長)13787891333、0736-6620029
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區分局國保大隊
大隊長:張偉17773669053
教導員:李波18607368635
丹陽路派出所
副所長:劉琪18073677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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