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結與婆家的恩怨
經人介紹,我認識了丈夫,他是個老實人。但是婆婆沒來由的刁難,就是看不上我,這不行,那不行,左不行,右不行,經常指桑罵槐,在我身上雞蛋裏挑骨頭。我一直壓抑並忍讓著,但矛盾終於在婆婆家翻蓋房子向我借了錢,事後又拒不承認時來了個大爆發。
我、我媽、我爸被小叔子、小姑子等人打的住了院。當年縣城好多人都知道這事。我這個怨氣就出來了,見人就跟人講,不分時間、場合。人們在同情我的時候都擔心我精神上出了問題。而我的身體也確實出了問題,渾身無力,胸悶氣短,怕驚嚇,神經官能症,年紀輕輕卻托著一手心的藥,中藥、西藥,我壓抑的睡不著,半夜一個人在街裏走,看著滿天的星星,迎著冷風,才覺的心裏能敞亮,出氣均勻。丈夫下夜班卻不能睡,騎自行車滿大街找我是常事。一次丈夫開工資下班回家,說給我個驚喜。不是水果不是肉,我猜不出來,原來是一款新上市的藥。
和婆婆家斷絕關係十年後,公公去世,婆家藉機會找中間人商量要緩和關係。當時我已經修大法了,我一身的病也在修煉後很快就好了,我相信師父講的法,看明白了這個因果,也從心裏放下了這份怨恨。我同意緩和關係,並在婆婆得胃癌時接到我家裏照顧。她吐的黏糊糊的東西,我給她收拾。她住單間,床單我給她常換。丈夫從心底裏感謝我,說他這個兒子也做不到。
婆婆想知道是甚麼使我發生轉變的,我就講我修了大法了,明白了,受益了,身心健康按師父的要求在做人。婆婆去世前感慨的說,這個功是真好,我要是再年輕幾年一定學。
二、「你家這個法輪功真好」
二零零一年丈夫突然腦出血離世,當時他才四十三歲。心裏鬱悶時,就想我認識的同修,同修在該多好啊!結果也是神了,想哪個同修,哪個同修就來,從法理上與我交流,幫助我度過那段灰色的日子。
後來,我二哥說:「你之前精神狀態就不好,再加上妹夫這個事的打擊,我都怕你瘋了,所幸你走過來了。」我要謝謝同修,謝謝師父,否則後果無法想像。
一天同修找到我,說不能坐吃山空,得去打工,都幫我聯繫好了。我捨不得周圍這些同修,不想失去這個環境。她說:師父說了哪兒都能修。
打工的地方是周邊大城市裏的一家足療店,裏面有十三、四個女孩,我了解到這是家很正規的店,與色情無關。我就告訴她我是煉法輪功的,如果你害怕,我就離開。老闆是個女的,說:「我知道,我三姐就是煉法輪功的。」我在這洗洗涮涮,一天三頓飯。之前做飯的,如果做土豆,就是拿過來洗一遍,也不打皮,橫豎切幾刀扔鍋裏就完。我知道這些打工的年輕孩子饞,如果飯菜做的不好,她們就買點涼皮吃,時間長了還不吃壞了身子?我就把土豆削皮,切絲,兩個小時,切了一大盆,土豆漿把我的手裂了好些口子,淌血。孩子們吃的可香了。如果飯菜剩了,我也不扔,都是自己吃了。孩子們要是鬧矛盾,我就給她們講大法的法理,告訴她們怎麼做才是對的,所以老闆一家和這些孩子們和我關係很好,甚至有的不會針線活,襪子和褲頭也拿來請我縫,還說我就像她媽一樣。我也抓住一切機會給她們講真相,她們都做了三退。
我為老闆省,處處考慮她,時間長了,常來的客人都知道,就問老闆:你家這個法輪功(學員)真好,還能雇著嗎?也給我找個吧,我多花錢都行。
三、老闆:「看來法輪功是真神!」
在店裏,只要空下來,我就在我自己的小屋裏抄法,半夜一點,我帶著當地同修送來的小冊子下到一樓,老闆一家時常在一樓大門邊的房間裏住。那個門是用鐵鏈鎖的,平時聲音可大了。我就對鎖說,我要出去發小冊子,人們看到會明白真相,會得救,你可要配合我,不可以出聲,然後用鑰匙打開,拿下來,放到吧台的桌子上,出去後再把門掩好。等發完回來,再鎖上,全程都沒有聲音。回來後上樓正趕上煉功。
記的一次出去,到樓裏去發,可樓裏一層好幾戶,太黑,甚麼也看不見,我就想,要是有光就好了,我剛想完,一束光從樓上透過扶手射下來,照亮了周圍,我趕緊貼,等我貼完,周圍又陷入了黑暗。我很高興,繼續上樓。都發完了,我也來到樓頂了,渾身被汗水濕透了,累的坐在那兒起不來了。我就在心裏對師父說:師父,弟子實在走不動了。我就感到身子飄起來了,順著樓梯往下飄。我的眼淚當時就流出來了,謝謝師父!
有一年過完大年,我就覺的身上奇癢無比,我一看長的都是小紅點,後來發展成小疙瘩。忍不住時就撓,然後皮膚就爆皮、開裂、出黃水,後來從四肢發展到身上,臉上,甚至耳朵裏,眼皮上。手也腫起來了。老闆的丈夫看到就和我商量:「大姐,你去醫院看看吧。」我說:「你放心,我這不是病,是在消業。」一段時間過去了,沒有轉好的跡象,卻嚴重了。老闆也說:「大姐你去看看吧,沒有錢,我可以給你掏。」
後來我意識到,他們是怕我傳染給孩子們,我就說:「你們放心,我這不是病,我這是消業。它不會傳染,如果傳染,一切的費用我掏。」老闆一家不再說甚麼了。
八個月後,我的皮膚開始結痂,脫落,有的有手指甲大小。再看皮膚,細膩光滑,且一點痕跡都沒留下。我讓店裏所有人看。老闆的丈夫說:「大姐你知道嗎?當時看你那樣,我心裏一點底兒都沒有,依我看那就是皮膚癌啊。別說幾千,十萬也治不好啊。看來法輪功是真神!」
四、在資料點的一點事
我在外打工時,家這邊的同修就和我商量,可不可以把資料點放在我家。我想都沒想就同意了,我的生命都是大法給的,我的一切都可用在法上。
後來我回到家,自然就接過了這個神聖的使命。A4、75g複印紙一箱八包,我常常在半夜兩箱兩箱往樓上扛,打印完我再挨個往小點兒上送。記得要學習怎麼打字,因為要把做三退的名單上網。我不會拼音,所以就學習五筆輸入法,那時一天天就是記字怎麼拆,字根在哪個鍵上(那時剛接觸計算機,鍵上的字母也不認識,就是硬記),五筆輸入法要點,字根,常用字貼的滿牆都是。當我自己把名字用五筆輸入法獨立打出來時,我激動壞了。
一次一個同修被綁架了,我用她曾給我留下的鑰匙第一時間打開她家門,把東西收拾好後,把大腦瓜(計算機顯示器)搬下了樓,我不能把它留給警察啊。之後我花錢打了個三輪車拉到我家。其實我平時很節省,寧可走一天的路也不會打車的。但為了儘快轉移,減少損失,我不怕花錢。後來同修家也沒抄,人也順利的被營救回來了。當看到我拼全力拿回的是顯示器,哭笑不得,說你是不是傻?因為打印時,文件就顯示在上面,我就以為東西都在顯示器裏呢。
故事講到這兒,我想會有相當一部份人與我有同樣的感慨,這都是二零零五年之前的事,當時修煉精進,不怕吃苦,為救眾生義無反顧。
師父說:「修煉如初」[1],我就常在想,寫出來做個歷史的見證,也作為對自己的鞭策吧!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