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法中實修 去掉利益心、面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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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二零零七年上半年,我調入新的單位工作,任副職。幾個月後,通過單位大法弟子的講真相,我也走入大法修煉。我修煉大法十四年,深感師恩浩蕩!這裏,我只將修煉中修心提高中的幾件事寫出來。

1、對禮金、禮品由接受到拒絕

二零零七年年底,單位要對基層單位進行每年一次的年度考核評比。抽調相關單位人員組成三個工作組,我們三個領導分別任組長,每組涉及受檢單位數十家。

由於我第一次參與此項工作,有關人員便告訴我這項工作的相關內容,並告之一些單位會給檢查組人員數額不等的禮金、禮品。檢查開始後,一些單位的相關人員在工作檢查結束後,真的就送給我們禮金、禮品。

我由於得法時間較短,加之修煉前利益心很重,認為只要不主動索要,而是被動接受不算甚麼事,而且這在大陸是司空見慣的事情,幾乎是公開的秘密,有的人還會公開炫耀,認為是本事。我和大家一樣,在表面客套,表示感謝後,還是笑納了,反過來,對不給禮金(品)的單位,則認為領導死板,不會來事。

一次,到一個經濟條件較好的單位檢查後,沒有得到禮金(品),大家坐車回來時,滿腹牢騷,認為這個單位領導拿我們不當回事,瞧不起我們,有的說,把這個單位名次往後排,以此作為報復,撒氣。

一次檢查結束後,我算了一下,收到的禮金(品)大約有五、六千元,這相當於幾個月的工資,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受檢單位之所以這麼做是出於以下幾個目地:一是想取得好名次,名次靠前可以得到獎金,一般由主要領導分配獲得,此項成績突出,其它工作獲獎的幾率也大,即利益驅使所為;二是一些單位認為工作做的比較差,不想排名靠後,因此給檢查組人員禮金(禮品)以求得照顧;三是擔心不送禮怕被穿小鞋,受到不公正待遇。

之後通過修煉,逐漸認識到自己的行為與修煉人的標準背道而馳,我就下決心不再這樣做。從第二年開始,在檢查中,我都主動同受檢單位接待人員講:檢查考核根據各個單位工作實際情況決定最後的排名,要做到公平、公正,因此不需要給禮金(品)。

自己雖然明確告知,但一些單位仍然繼續送。在當時的環境下,我不便公開拒收,因為極有可能使眾人反感,甚至敵視,尤其對於檢查組人員,這等於斷了他們的財路。因此,我就在收到禮金(品)後,再想辦法退回。在與其它單位聯合檢查綜合工作時,自己也這樣做。對實在無法退回的禮金,我都用於大法救人項目上。禮品均按當時市場價格折算後以現金的方式交給做項目的同修。第一年收到的禮金(品)我也都交給了做資料的同修。

記的在一次聯合檢查時,受檢單位在檢查結束後,當眾將現金給每個檢查人員,我就悄悄的將現金放到茶杯底下。過後,他們知道是我放的,就把錢給我交了手機費,並告知此筆錢已通過財會走賬完畢,無法再入帳,我只好將這筆錢交給同修。

回憶一下,從修煉以來,除了正當收入外,我沒有收過一份兒份外的錢,我也知道真修、實修的大法弟子都是如此。記的在明慧廣播中聽的一篇交流文章中說,這位同修是工程建築監管人員,同事們都以為他因此而家財萬貫,實際上他卻不收任何開發商送的禮。一次,一個開發商利用節日之機送他上萬元的感謝費。這位同修拒收後,開發商無限感慨的說:「這麼多年,我送了無數禮,有的人還嫌給的少,而只有你拒收,你們煉法輪功的真是好人哪!」

受同修有關交流文章的啟示,我於二零一九年將自己修煉前收的兩筆酬謝費合計五千元返還給當事人,並順便講了大法真相。但在與親朋好友講真相提到這些事時,幾乎沒有得到認同的,記的有一個人聽我說了此事後,脫口而出:「這有兩種可能,一是你特別有錢;二是你是個傻子!」

在當今中國大陸,由於受中共邪黨灌輸的無神論和拜金主義的影響,很多人都熱衷於追求金錢、唯利是圖。相比之下,我們大法弟子這個群體真的是一塊淨土!

2、放下面子 向駕校教練誠懇道歉

二零一七年秋,我報名參加駕校培訓。在練科二項目時,教練將學員分為上、下午兩組練習,我被分在下午組。

一天下午在練習時,上午組的兩個人也加入進來,可能是他們上午有事沒時間練,就擠到下午和我們一起來練了。嚴格講,這是不應該的,因為這會減少我們下午組的練車時間。但大家相處幾天,都較熟悉了,我們組的人雖然心裏不願意,但也沒表現出來。

一會兒,我忽然看到不遠處停著一輛練習車沒人用,我就想同教練們請求,用這個車練習。我們的教練此時辦事去了,我就向一個不認識的教練客氣的請求讓我們用這個車練習,沒想到該教練冷冰冰的說:「不行!」

我當時人心就上來了,心裏想:我們來練車是花了錢的,駕校是服務行業,應該給學員提供優質服務,盡可能滿足學員的合理要求,替學員著想,怎麼能這個態度呢?

其實,在以前自己就聽說過,駕校教練都很強勢,高高在上,不尊重學員,在練習中,學員達不到教練要求的標準或稍有失誤,一般都會受到教練的指責、訓斥,且不分男女老少,不分時間場合,但學員為了獲取駕照,多數都是忍氣吞聲,消極承受,不敢與教練論理。這樣就更加助長了一些品行不正教練的氣勢,教練不尊重學員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大家也只能無可奈何的面對。

我當時沒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緒,就和他爭執起來,互不相讓。學員們也都知道我的要求合理,可是誰也不敢得罪教練,就將我們兩人分別勸開,之後教練回辦公室去了。

過了一會兒,冷靜下來之後,自己意識到剛才的言行不符合大法修煉者的標準,想到師父的法:「可是往往矛盾來的時候,不刺激到人的心靈,不算數,不好使,得不到提高。」[1]也想起了師父多次講過修煉要向內找的法理,師父說:「有人在修煉上看上去很精進,也在學法,也在煉功,可是哪,不向內找。不向內找啊,大家想想,那不就是常人嘛。常人誰向內找啊?常人哪有向內找的?碰到任何矛盾,我得想想我自己哪錯了,真的想明白了,跟人家說聲對不起。」[2]

我一下子醒悟過來了,剛才完全忘了自己大法弟子的身份,把自己混同常人了,自己的所為不符合大法弟子要求,開始懊悔剛才的所作所為,並很快意識到既然自己做錯了,那就應該改正錯誤,向教練道歉,承認錯誤!可是在常人養成的要面子心,虛榮心等阻擋著自己。

經過內心激烈的鬥爭,逐漸正念佔了上風:我是大法弟子,我就要聽師父的話,要知錯必改,否則不是錯上加錯嗎?我當即命令自己馬上去向教練道歉!於是我邁著沉重的雙腿向教練辦公室走去。

當我進屋後,這個教練正在椅子上坐著,看到我進來,忽的一下站了起來,他第一反應可能我是來繼續跟他幹架甚至動武。我馬上誠懇的對他說:教練,對不起,剛才是我錯了,請你原諒!教練停頓了一下,連聲說:沒事,沒事。然後,又說好好練吧。之後將我送到門外,我倆友好的握手告別。

3、再小的事 說了就要做到

幾年前的中國新年前夕,我同孩子到十多里外的市內一商場購買年貨。當經過一電器專檔時,一營業員向我們介紹,推薦電磁爐,因我家裏有,當時不需要,就隨口說:「我現在家裏有,將來需要時來買你的。」話一出口,我馬上意識到說話要負責的,既然說了,那麼舊的電磁爐壞了,那就得到這裏來買。

二零一八年,舊的電磁爐真的壞了。我就想起那年答應那個售貨員的事。中國古人還講「一諾千金」呢,儘管是小事,說了也要兌現,作為大法弟子更要嚴格要求自己,做到真。就專程去那個店裏買了一個新的電磁爐。

這件事也提醒了自己,說話不能隨意想啥說啥,更不能只是隨意應付對方。要答應甚麼事情,許甚麼願一定要在自己能夠承受得了和做得到的範圍之內,如果隨意說了而不去兌現,就會給自己修煉上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影響自己的修煉。

一個原本自私自利、情慾滿身的人被偉大而慈悲的師尊從地獄撈起,成為一名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是多麼的幸運!弟子唯有精進實修,做好三件事以此報答師尊的慈悲救度!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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