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小事中證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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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我有一個五千元的存摺到期了,我到銀行窗口去辦理取款。服務員問:「你轉存還是把利息取走?」我說:「都取走。」

她把錢打成捆,當時我沒數,只是心裏想:五千元用不著打捆,就把錢拿走了。到另外一個銀行去存錢,服務員說:「你存一萬元?」我說:「怎麼是一萬元呢?是五千元。」她說:「是一萬元。」我急忙說:「這錢不對,那個銀行多給我錢了。」她說:「怎麼能多給你錢呢?」她一看我歲數大了說:「你把存摺給我,我給你看一看別整差了。」我把存摺給了她,她一看:「啊!真的。」我急忙說:「你等一等,我得把錢送回去。」她說:「現在像你這樣的人太少了!」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我不能昧著良心拿這個錢,我要不送回去,那個小服務員咋辦?」

我急忙把錢送回原來的銀行,對那個小服務員說:「我剛才取的錢不對。」她說:「怎麼不對?」我說:「你多給我錢了,我的存摺到期是五千元,你給了我一萬。」她說:「是嗎?」之後她又數了一遍:「真是的,太謝謝您了!阿姨,太謝謝您了!」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我要是不煉法輪功,我今天可能就不會這樣對待了。」

她直點頭,嘴裏不停的說:「謝謝!謝謝!」我說:「你不用謝我,謝謝大法師父吧!是師父讓我們這樣做的。」她說:「謝謝大法師父!」

其實這種事在我們法輪大法中是平平常常的一件事,每個真修弟子都會這麼做的,可在常人眼裏就不一般了。

回來後我把這件事跟孫子說了。孫子說:「奶奶,你做的對,二十多年你沒白修,真的能為別人著想了。」

師父說:「我還要告訴你們,其實你們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為我為私的基礎上的,你們今後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別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所以你們今後做甚麼說甚麼也得為別人,以至為後人著想啊!為大法的永世不變著想啊!」[1]

所以今後我要好好的學法,處處事事用法來衡量,做好三件事,跟師父回家!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無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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