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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違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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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遵紀守法是我從小就遵循的,只要家長和老師告訴的話,我會無條件的服從。

在我三十六歲的那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了,全國上下搞起了比所謂「文化大革命」還瘋狂的運動。記得「批林批孔」時,我剛上小學,老師要求每個學生都得表演節目,來表明自己的立場,於是,我就按照老師給的故事,表演了一個節目。

這期間,爸爸媽媽從單位拿回家的批判資料中有《三字經》,還有《閨訓千字文》,我一看就喜歡,還背下來不少,以為都是孔子寫的。那時候,不懂啥叫批判,直到小學四年級的一天發生的那件事……

那天下午自由活動,幾位同學在體育組門外打鬧著玩兒,我在一旁笑著說:「不要打,不要打,和為貴也。」話音剛落,體育組的門突然打開了,又瘦又矮的女體育老師一下躥到我們面前,吼道:「誰說的?剛才的話是誰說的?那是反動!」

同學們嚇得停止了打鬧,我更是不知所措。還好,沒人出賣我。從那時起,才知道《三字經》和《閨訓千字文》也都是共產(邪)黨要批判的,不是用來學習的。

中共迫害法輪功後,不僅大量的法輪功書籍被銷毀,還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那時,我很納悶兒:中共為啥不敢讓民眾看法輪功的書?如果法輪功不好,看看書不就知道了?叫人批判,也得叫人知道批的是甚麼呀!可是中共不敢叫民眾看法輪功書籍,它知道誰看了誰就會明白迫害是毫無道理的。試想,一本能教人修心向善並能祛病健身的寶書,有誰會說不好?

「文革」十年就結束了,許多參與迫害老幹部的人成了上級的替罪羊,被槍決了;而中共迫害法輪功至今已經二十二年了,這期間,數以億計的中國百姓被中共打造成了違法犯罪份子而不自知。為啥這麼說?因為在中國的所有法律中,法輪功從來都是合法的:法輪功的書籍是合法的,法輪功的真相資料是合法的,傳播法輪功真相的法輪功學員的言行也是合法的。

其實,人間的法律跟交規的性質是一樣的,只是交規人人都懂得,而懂法律的人卻寥寥無幾。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除了公檢法司主動參與迫害的惡人外,其餘的都是不懂法律的。如果中國民眾都知道中國的法律是支持法輪功的,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都是違法的,那麼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也就維持不下去了。

一個人違法,法律可以制裁那個人,一千個人違法,法律也可以制裁那些人。如果執法者主動違法犯罪,並大範圍的用金錢利益誘惑百姓做違法犯罪之事,那就叫「人不治」。「人不治」帶來的後果必然是「天治」。

現在發生的一切災難,都是「天治」的展現。法輪功學員所做的一切,就是要讓人們遵循天道,避開「天治」,成為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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