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迫害法輪功 最高檢察院檢察長張軍罪惡簿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海外報導)2021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前後,36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向本國政府,遞交了最新一批中共迫害者名單,要求依法對這些惡人及其家屬禁止入境、凍結資產。這些國家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歐盟的23個國家、日本、韓國、瑞士等。現任最高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在此次遞交的迫害者名單中。

主要罪行

張軍長期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司法系統內擔任重要職務,竭力推行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幫兇。張軍曾任最高法院副院長、司法部副部長,2017年2月,接替吳愛英任司法部部長。

在張軍任司法部長的短短一年時間裏(2017年2月~2018年3月),據不完全統計,至少有王有江、嚴紅梅、胡霞、王彥秋、王文中、葉光平、路遠峰、霍潤芝、羹仁娥、董永慧等1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監獄迫害致死,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殘、致傷、致精神失常,有的妻離子散,流離失所。由於中國的監獄系統屬司法部管轄,張軍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吉林省法輪功學員霍潤芝,女,72歲,於2016年3月被綁架,被判刑3年,2017年8月16日被監獄醫院救護車送回家時,已神智不清,身上多處傷疤,每天除了昏睡,就是痛苦的尖叫,於2017年11月14日含冤離世。

成都法輪功學員嚴紅梅,女,於2017年12月28日上午在成都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家人接到通知到殯儀館,看到嚴紅梅遺體時,嚴紅梅頭上纏著紗布,身上蓋著布。監獄方直接將遺體火化,把骨灰讓家屬拿回了家。在此之前,12月25日,嚴紅梅家人到監獄醫院見到嚴紅梅,她全身已經浮腫,監獄不給予辦保外就醫,拒絕放人,「理由」是嚴紅梅是政治犯,比殺人還嚴重。

山東省法輪功學員王文中,男,44歲,遭非法判刑7年半。2018年1月12日上午,山東省監獄給王文中的姐姐打來電話,說王文中已離世,要求家人速去。王文中的姐姐、姐夫急匆匆地趕到濟南監獄醫院,在太平間見到王文中的遺體,看到原本身高近一米七、體重170~180斤的兄弟瘦得皮包骨頭,蜷縮成一團,肚皮貼著脊梁骨,腹部只有一二指厚了。他姐姐、姐夫見狀失聲痛哭,質問獄警:我弟弟好好的,你們怎麼把他弄死的,是不是餓死的?

張軍任司法部部長以來,還採取政治運動式的手段迫害律師,在他的統一指揮和部署下,地方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協揮舞大棒,約談、警告、秘密調查、立案、處罰,僅半年多時間,就有十多位敢言正直、在業界有一定聲望的維權律師(包括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被以完全站不住腳的理由被調查和被處罰或受到各種刁難以致無法執業。還有多家律師事務所及其他律師也受到各種各樣的刁難、報復、整頓和被註銷從業資格。

自2018年3月張軍任中共最高檢察院檢察長以來,在全國範圍內繼續推動迫害法輪功。2019年3月12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上,張軍污衊詆毀法輪功,要求各級檢察院「積極參與……反邪教鬥爭。」(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2020年5月25日,張軍在其工作報告提出「堅決懲治法輪功」。他在全國範圍內指令各省、市、縣檢察院人員,在沒有法律依據,沒有犯罪事實的情況下,對法輪功學員構陷、非法起訴,致使大量有信仰、堅持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遭非法批捕、起訴、非法庭審、判刑,致使蔣有容、呂觀茹、徐靜、毛坤等24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形勢進一步惡化,張軍對此負有直接的不可推卸的責任。

2018年1057名法輪功學員被起訴、非法判刑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2018年,至少1057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99名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有24名法輪功學員因依法控告元凶江澤民遭報復性判刑。非法庭審942場,法庭非法罰金2,463,000元,2018年,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的刑期最低6個月,最高14年。非法判刑分布於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93個城市。

2018年,僅黑龍江省檢察院對法輪功學員「批捕117人、起訴192人」。

2019年921名法輪功學員被起訴、判刑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2019年,至少有921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判刑,非法庭審851場,非法批捕435人,構陷到檢察院、法院1137人。分布在全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71個城市。二零一九年,中共法庭、警察對309名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敲詐勒索現金4,037,830元。其中,法庭罰金3,731,000元,警察敲詐勒索306,830元。2019年,有137名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冤判,四川省巴中市89歲法輪功學員張新偉被非法判刑3年;85歲的吉林省吉林市法輪功學員郭餘年被冤判6年,

2020年有615名法輪功學員被起訴、判刑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2020年,中共操控公檢法非法判法輪功學員人數為615人。非法判刑分布於中國大陸的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49個城市。有114名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有11名80歲以上的老年人,年齡最大的82歲。吉林省松原市何萍、湖北省襄陽市成孝寶被判刑12年;四川省成都市毛坤被判刑11年6個月;湖北省襄陽市王模蓮被非法判刑11年。

2020年大陸中共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2,788,234元現金。其中警察、檢察院非法抄家搶劫勒索現金223,234元。江西省張莉被判刑7年6個月、勒索罰款10萬。

2021年1~6月有67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判刑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2021年上半年獲知674名法輪功學員被檢察院、法院非法起訴、判刑。非法判刑分布於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54個城市。至少有114名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年齡最長者88歲。其中,80歲以上16人,75歲至80歲21人;70歲至75歲37人;65歲至70歲40人。退休教師82歲的李登臣被非法判刑10年,罰款151,700;遼寧瀋陽市81歲的趙洪芝被判刑4年,罰款20,000元;遼寧撫順市80歲的趙玉蘭被判刑3年。

以下是張軍任職2018年3月至今,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案例:

一、部份迫害致死案例

1.遼寧法輪功學員李豔秋,女,於2018年12月14日被綁架,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李豔秋就被太和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到法院。2019年1月21日上午,錦州市太和區法院在李豔秋身體虛弱、且無法表達意願的情況下,在看守所對李豔秋秘密非法庭審,李豔秋被判刑5年。2019年2月19日,李豔秋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3月4日,李豔秋在入獄的第14天,被迫害致死,年僅52歲。

2.黑龍江省侯麗鳳,女,67歲,於2018年6月12日和老伴被興方派出所抓捕。7月6日,侯麗鳳被方正縣檢察院非法批捕。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期間,警察對侯麗鳳刑訊逼供,打得她兩臂浮腫成紫青色,每天有專人看管,強制洗腦。8月15日侯麗鳳被構陷至依蘭縣檢察院。9月5日檢察院將侯麗鳳起訴到依蘭縣法院。遭受幾個月的精神和身體的酷刑折磨的侯麗鳳,身體已出現嚴重異常,肚子劇痛,下身大量流血,腿腳浮腫,有時痛到昏迷過去。9月26日依蘭縣法院非法庭審侯麗鳳,之後侯麗鳳被判刑2年,並被威脅不許上訴。2019年3月1日,生活已經完全不能自理的侯麗鳳被保外回到家中,於2019年4月28日離開人世。侯麗鳳從被抓到離世,僅短短10個多月。

3.遼寧瀋陽市胡林,男,47歲,航空工程師,於2019年5月23日發放真相資料被綁架,被起訴、判刑2年,2020年2月16日在瀋陽市康家山監獄被迫害致死。胡林因堅持真、善、忍的信仰,遭中共多次綁架、被非法關押、非法勞教,並遭受毒打、「約束帶」、電棍電擊、剝奪睡眠、奴役等殘酷迫害。

4.雲南省昆明市丁桂英,女,在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於2020年7月10日被昆明市五華區法院秘密判刑4年,關押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2021年1月中旬,家人突然接到監獄電話,聲稱丁桂英在監獄患「急病」送監獄醫院救治無效去世,2021年1月19日監獄獄警將丁桂英遺體送到火葬場強行火化。

二、典型非法起訴、判刑案例

1.黑龍江巴彥縣3位7旬老人被判刑7至9年

張洪珠,男,72歲,於2017年10月8日,被巴彥縣政法委夥同公安局、興華派出所打電話騙到社保局綁架。武桂芝,女,73歲,於2017年9月28日在家中被派出所警察綁架。范淑芬,女,70歲,當時去武桂芝家,也遭綁架。2018年7月19日上午,范淑芬、張洪珠、武桂枝被非法庭審,2019年2月份,武桂芝被非法判刑8年,范淑芬被判7年,張洪珠9年。

2.黑龍江依蘭縣「8.13」綁架案 14人被非法判刑

哈爾濱市依蘭縣公安局2017年8月31日下午,對依蘭縣、佳木斯市樺川縣兩地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共有29人被非法抓捕。其中宋玉芝、施鳳香、施鳳蘭等13名法輪功學員及1名未修煉的家人於2019年2月28日被依蘭縣法院非法庭審、判刑,刑期3年6個月~10年不等,勒索罰款453,000元。

3.遼寧大連兩次大綁架 15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2017年10月8日,大連開發區政法委、公安局國保陰謀策劃了對大法弟子的綁架,同一時間,多個派出所出警,在多處,甚至異地綁架了19位法輪功學員。2018年4月-6月間法院陸續非法開庭,其中9人被非法判刑,刑期如下:周海燕被判8年、賈秀春 2年、時寧瑤5年、方芳3年6個月、林景萍4年、胡志琴7年6個月、來桂芳7年、曹娥3年6個月、郝福奎(81歲) 被判3年。

2018年11月12日,大連市23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其中6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重刑,具體刑期:宋學存8年、陳躍榮8年、張克鑫8年、徐彥霞8年6個月、程玉榮判4年、蔣連香判3年3個月。

4.河北遵化市12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2~8年

2020年11月27日,河北遵化市12名法輪功學員被遵化市法院秘密宣判,其中68歲的王瑞玲(女)被判刑8年;65歲的張玉明被判7年;70歲的王建被判7年;78歲的張勤被判4年零6個月;82歲的田淑學(女)老人被判5年6個月;68歲馬闊被非法判刑5年。

5.成都毛坤、杜榮等4人被判刑7~11年 毛坤被看守所迫害致死

毛坤,女,57歲,於2019年7月10日下午在家中被成都市金牛分局國保警察、茶店子派出所警察暴力破門後,圍攻毆打,導致其手臂骨折。2020年12月28日上午九點半,法院非法對毛坤、杜榮、張珍華、陳世貴4人開庭,毛坤被非法判11年半,勒索罰款2萬元;杜榮9年,罰款1萬元;張珍華8年、陳世貴7年半。2021年4月9日,毛坤突然被成都市看守所送到醫院搶救。看守所並通知家屬緊急辦理保外就醫。4月11日晚,毛坤在醫院含冤離世。

6.吉林省長春於健莉一家7人被非法判刑7至7年半

2021年正月十五,長春市於健莉、母親付貴華、丈夫王東吉、公公王克民、婆婆王鳳芝、妹夫孟祥岐,及孟祥岐的父親孟凡軍一家被梨樹縣法院非法宣判,一家7人均被非法判刑7年至7年半,其中付貴華和孟祥岐被非法判刑7年半。同時被宣判非法刑期的還有:江濤被非法判刑9年,崔桂賢7年,劉冬英(崔桂賢親家)7年,韓建平7年,譚秋成7年,侯紅慶7年,張紹平(四平地區)7年。付貴華已於7月25日,在吉林省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

7.河南省南陽市法院對41名法輪功學員冤判,最高刑期13年,罰款639,000元

2019年8月30日凌晨開始,河南省南陽市政法委、公安局在南陽市區以及各縣開始大面積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這次被綁架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100多人。他們都被非法關押在南陽市看守所。2021年上半年,南陽市政法委、610、公檢法司對41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最高刑期13年,罰款639,000元。其中,南陽市宛城區檢察院、法院對27名法輪功學員起訴,判刑,趙培員被判刑13年,罰款50,000元。

附:張軍個人資料:
張軍,Jun Zhang,男,漢族,1956年10月生,山東博興人。現任最高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首席大檢察官。

1998-2000年 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一庭庭長
2000-2001年 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二庭庭長
2001-2003年 最高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2003-2005年 司法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2005-2012年 最高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2-2017年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
2017-2018年 司法部部長、黨組書記 (2017年2月-2018年3月)
2018(3月21日)至今最高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首席大檢察官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