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過去曾在法院上班,在此舉些例子,聊聊法官那些內部事,給從沒有跟法院打過交道的大法弟子破除一些觀念。
我在法院上班的時候,看到有些當事人只是在門口一站,並沒有說甚麼。很多當事人都是普通老百姓,不善言辭,更多的人不知道見了法官說甚麼。可是我看到當事人在那裏一站的時候,法官這邊就特別煩躁,嘴裏說著「某某又來了,真是麻煩」等類似的話。然後就給同事說:你趕快給某某把那事辦了,不要讓他再來了。後來,那件原本拖著不給辦的事,就在當事人一站的時候,法官給辦了。
這樣的事時有出現。故而,我辦案子的時候,也經常採取這種方式,就是一遍遍去找,不在乎你當時給我辦不辦,我就是持續找,直到對方將我要辦的事辦了。事情得到好的解決時,對方就對我說:要不是你如此敬業,我真的不會這樣做的。他絲毫沒有認為我是在找事、為難他們。
也許有在法院上班的經歷,發現法官所處的位置很尷尬。每一個案件的辦案人都是最基層的法官,可是他們辦理案件的時候,沒甚麼裁決權,這個不來源於610、政法委的壓力,而是中國現行的體制。生活中,中國的司法就是處在「權大於法、官官相護」這樣的環境。法官辦案的時候,外面來一個電話,就能將案件的結果決定了。這還是比較好的。有些時候,庭長給法官說:某某案件,你把握好。卻不說是為原告說情,還是給被告說情,讓法官去猜。我認識的法官一次猜錯了,把庭長得罪了,自然好長時間她上班時都不太自在,庭長不給她好臉色,很難受的。有些時候,出現這種情況,法官會受不了,那種委屈有時候會控制不住,會當著我的面給自己的朋友哭訴。有的法官我就從來沒有見過他笑過,他總是皺著眉頭,總是很煩躁不安,特別不願意這種辦案子的方式。有的法官出於自身的道德修養,就是想為老百姓做件公道的事,儘量在辦案中以各種方式去維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但這樣的法官一般不買領導的賬,就不受領導待見,領導就會找茬,將其放在收發室發報紙……看到很多法官業務素質非常好,也會辦案子,但是中國的現行體制致使這些人站在法官的位置,卻沒有法官的裁決權,一個最簡單的離婚案件,法官因為一個電話,都無法依法辦理,就是如此尷尬和難堪。
我知道公檢法部門眾生的苦,知道這些人所處的尷尬和難堪的境遇,也知道他們很多說不出的苦楚和無奈,所以,我在提交控告狀的時候,雖然被控告人是具體的公檢法工作人員,但我內心深處是對邪黨迫害中國民眾的控訴,是對邪靈因素的控訴與曝光,絲毫沒有對直接參與者的仇恨和怨氣。我知道他們很多人真的很難。
有些時候,有些案子明明很簡單,邪黨體制下的關係網就能束縛公檢法人員的手腳,但是這個時候,當事人的控告,對直接責任人的控告、舉報,就能解體這些來自上面的束縛。但是這種控告、舉報不可能一提交,公檢法人員就能立刻按照法律規定辦理,表現方式就是推諉、謾罵、恐嚇,有些時候,給老百姓的感覺都是沒理可講了,這世道真的變的讓人無法忍受、無法想像,覺的自己面對的具體辦案人太沒有人情了,恨不得讓這個人去死。有的當事人真的這樣做了,你看報紙上登的消息,某地法官因為一個離婚案件被當事人背著炸藥包到法院開會的會議室引爆;有法官宣判的時候,被當事人往臉上潑了硫酸……
剛開始我在法院上班,後來是借法院的房子在那裏上班,故而我們相處的時間就比較長,他們在我面前也沒甚麼保留,我就看到當我們的權益被侵害的時候,一次次上門去找,表面上看似法官在為難我們、對我們一次次推諉,我們看似一次次都是白跑。實際我們跑的過程,不是給法官看的,是給那個背後給法官施加壓力的人看的。我們越有信心、越要案件公正的結果,那些人看到這個人的事情,你如果不按照法律規定正常處理,那麼他就會層層上告,告的你甚麼事都幹不了,告的你家喻戶曉,告的你身敗名裂,這官位自然不保,還談甚麼仕途?這個時候,法官按照法律規定處理,那背後的壓力來源會認為法官之所以這樣做是沒辦法,法官不依法辦案,那當事人不饒人呀。很多案子就是這樣依法辦理的,借當事人的壓力來依法辦案。
我後來作為律師代理案件的時候,認識的法官讓我給當事人做工作,撤訴。我只好讓當事人到法官那裏去罵我,找司法局告我,就說自己請的律師不辦事。這樣我才能按照法律規定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辦案子的過程中,我看到,每一起案件很簡單,難的是其中的人,我覺的自己總是跟法官鬥智鬥勇,如何不讓法官因為認識我,借我的力量,危害當事人的權益。
我們控告的時候,即使沒有任何結果,只要公務員被人控告、舉報過,即使該人沒有甚麼錯,這個被舉報、被控告的行為會成為這個人考核的一個污點,會影響他今後的晉升,也是有震懾力的。
迫害一直持續,邪靈因素最後的猖狂就是要不停的毀滅人類、迫害修煉人,我們選擇持續控告、舉報、遞交法律文書,說簡單點,是抑制邪靈因素的罪惡行徑,也是在制止迫害,解救眾生。我們大法弟子的每一份控告很重要,持續更重要。那些法官背後的壓力來源也在看大法弟子控告的心有多強、信心有多足。我們找各部門工作人員維權的時候,我們的自信也會徹底的解體操控公檢法人員的邪靈因素。那份自信和對師對法的信,即使不說話,即使只是在法院門口一站、在法官面前一站,也能起到要起的作用。同修做的過程中,就能親身感受到,還能看到那些推諉我們的人對我們持續的上告,發自內心的高興,他們在等,真的在等,這些人比大法弟子還清楚對法輪功就是一場迫害,可是結束迫害需要大法弟子往出走。
如何讓公檢法人員和我們一起反迫害、結束迫害,那就是正念面對各種推諉,把各種推諉當作公檢法眾生等待我們一次次上門的講道理、要求公正,慈悲的做,將修煉人的善帶給我們接觸的每一個人,包括派出所的片警、社區人員。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個人當前的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