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作新修煉法輪功後,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不但身上的毛病好了,而且使自己的心性得到提高,道德水平提高,從沒做過危害國家、危害社會的事情。然而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起,朱作新三次被非法勞教,兩次被非法判刑,三次被非法拘留,三次被關進洗腦班,四次被非法抄家,在牢獄中過了將近十四年暗無天日的生活。即使在外面,也沒有甚麼自由可言,工作被開除,連續當了十七年黑戶:沒有戶口,沒有身份證,找不到正式工作,居住被監視,電話被監聽,還經常有邪黨人員來騷擾,鄰里鄉親也因為受政府的反面仇恨宣傳而被矇蔽,歧視他。
在各種各樣的持續的迫害下,朱作新的身體受到嚴重傷害:視力明顯下降,看東西模糊不清,左耳幾乎聽不見,右耳半聾,記憶力下降等經歷了各種各樣的肉體折磨和精神傷害。個人財產也損失數萬元。
國保人員、派出所警察明目張膽地違法,四次非法抄朱作新家,從未見過一張搜查證,劫走的物品、書籍、現金等等也不見字據。朱作新將他們的犯罪行為向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檢察院提出控告,檢察院的門衛居然連門也不讓進,找了好幾家律師事務所,一聽說告國保,都毫不猶豫地拒絕受理。他們之所以要這樣對待法輪功學員,是因為他們想用這些非法的手段,用駭人聽聞的酷刑,用肉體的折磨和精神的摧殘來強迫法輪功學員改變他們的信仰。這本身就是群體滅絕的罪行!
第一次在勞教所遭受的折磨:奴役、關禁閉、坐控制椅
朱作新因堅持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十月被金華市公安局政保科李華民帶走、非法勞教一年。
朱作新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被非法關押到浙江省十里坪勞教所,在入教隊被強制做打火機,任務是每天兩千個機芯,另加上組長分攤的任務,折算成壓機頭的工種,要求做完至少八千個機頭,沒有其它工具,只能用手壓,將鐵頭壓入塑殼,手很痛,沒多久,右手大拇指、中指、食指均壓破,結出繭後又壓破,甚至頂到骨頭,痛得鑽心。但兩名勞教人員等著他的機頭做下一道工序,逼的他絲毫不敢鬆懈。這樣每天緊張的幹完十三個小時,等晚上大家就寢後,還要起床加班。這種生活持續了約五個月,直到被分到七大隊一中隊。
無論是在勞教所還是在監獄,朱作新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樣,都有警察安排的包夾人員(勞教人員或監獄犯人)二十四小時隨身看管,少則四人,多則十餘人,而且從關押開始一直到釋放都有包夾看管。法輪功學員做任何事情,都要向他們報告,並取得他們的同意才能做,而別的勞教人員或犯人則沒有人包夾,只有法輪功學員才被安排「包夾」監控。
酷刑演示:老虎凳 |
二零零零年四月,朱作新在七大隊被強制坐老虎凳數日,被關禁閉34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朱作新被送到入教隊坐控制椅。這是一次由省勞教局郭曉明主持的針對全體被勞教的法輪功學員的嚴重迫害。他們事先將勞教人員調走,騰空宿舍,每個房間只留下六張高低鋪床,中間放了一張木椅,四個椅腳用繩子綁住床腳。他們強迫朱作新坐到椅子上,用膠帶將他左右手綁到後面的椅背上,又把兩腳用膠帶捆在椅腳上,然後,叫兩名包夾人員(勞教人員)輪流反覆念《民政部通告》、《公安部通告》,後來又在床上裝了一個喇叭,用錄音機反覆播放這兩個《通告》。
中共監獄酷刑示意圖:捆綁在椅子上 |
朱作新漸漸地體力不支,想睡覺,但是包夾人員不讓睡,用手搖他,用濕毛巾給他洗臉,吸一口煙朝他臉上噴。朱作新想要小便,姓韓的隊長進來對他說:「上去就不能下來了,要拉就拉褲子裏,除非答應寫出四書。(轉化書、悔過書、揭批書、保證書)」若不寫,他們就不放。最後,朱作新只好拉在褲子裏。包夾拿來拖把把地上的尿拖掉,又繼續折磨他。
那時他臀部的皮已經在先前的折磨中弄破了,所以小便一流入就感覺特別疼。大便也不能拉。
第二次被非法勞教,被摧殘致多次出現瀕死狀態
朱作新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底走出勞教所後,向金華市政府有關部門書面提交了有關浙江十里坪勞教所違反人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誰知,有關部不但不思改過,反而對朱作新進行瘋狂的報復。
二零零一年元宵節那天,金華市婺城區公安分局惡警,夥同鄉政府無任何法律程序,強行抄朱作新的家,抄出了許多大法資料,把朱作新綁架,並非法勞教三年。
朱作新第二次被非法勞教也是被關押在浙江省十里坪勞教所,當他一被送到勞教所就被關了禁閉。禁閉室是一個很狹小的空間,鐵門一關就與世隔絕了。時任四大隊教導員的李洪青很囂張地對他說:「這次你轉化是肯定的。」原來,在朱作新上一次解教後,勞教所對所內所有的法輪功學員實行了關禁閉的迫害手段,禁閉室又開了幾個,還不夠用,就把學員的手反銬在窗戶上,把窗戶打開,讓冬天刺骨的寒風一直對著學員吹。目的就是妄圖通過對學員肉體的折磨摧垮學員的意志,迫使學員轉化。
另外,為了進一步迫害法輪功學員,所裏又專門做了五張椅子,這是一種根據人體結構精心設計的迫害人的工具,全部由鐵製成,小腿部位是一塊鐵板,上面有兩個凹槽,剛好卡住雙腿。胸部一塊鐵板,外面一封一扣,人就被夾在鐵椅上,雙手用皮帶捆在扶手上。最折磨人的是在屁股底下,沒有任何墊板,只有兩根四分水管,一根靠近膝蓋窩,另一根在尾椎下面,人一坐上去,尾椎尖就頂住鐵管,真是鑽心的疼。平時用手指頂一下尾椎尖都會覺的很疼的,更別說用上身的重量把尾椎尖壓在鐵管上了。人被綁在鐵椅上,想避開尾椎下的鐵管,但根本不可能。在這裏,實證科學成了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工具。
酷刑演示:鐵椅子 |
朱作新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被關禁閉,每天四兩飯,根本吃不飽。在被禁閉期間曾四次出現瀕死狀態,全靠堅定的信仰挺了過來。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日,站了兩個多月的朱作新昏了過去。惡警用冷水將其潑醒後, 問他還煉不煉?朱回答一個字「煉!」說完又昏死過去了,最後被送到龍遊醫院打了三支強心針才搶救過來。
朱作新堅持煉功背法,到五月二十二日被送去坐老虎凳。當時他已經瘦得皮包骨頭,坐在老虎凳上幾乎是骨頭壓著鐵管,中間只隔著一層皮。醫生過來量血壓,但怎麼也量不出來。抽血,費了好大勁才抽出一點點,拿去化驗。醫生回來後就讓人把他從老虎凳上放下來,在床上坐了一會兒,並讓朱作新小便了一次,但沒告訴他化驗結果,然後就把他送到勞教所醫院。等身體差不多恢復後,醫生對他說:「你的每個指標都達到了死亡標準。」
那一年朱作新在禁閉室呆了兩百多天。朱作新堅貞不屈,在禁閉室堅持煉功,被七大隊惡警蔣茂龍,將他單手吊銬在禁閉室的鐵門上長達兩個多月, 期間不讓上廁所,任其大小便拉在褲子裏,不讓洗漱,限制飲食。
之後,朱作新被分到四大隊三中隊做縫工。這個工作對視力要求很高,工作比較精細,朱作新原來視力極好,但由於長期的高強度作業,視力也受到很大傷害。有一天晚上加班時,突然出現兩眼發花,眼前一片花花綠綠的,朱作新知道是由於疲勞過度導致視力受損。從那以後,視力每況愈下,到目前為止雙眼呈老花狀態,看不清東西,且不能久視。
二零零二年五月,勞教所惡警要朱作新看「焦點訪談」中的誹謗法輪大法的節目。看後,朱作新提出: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為甚麼不來採訪像他這樣的真正的煉功人,聽聽真正的法輪功修煉者的心聲?盡造謠誹謗法輪大法?為此,他被關進了在四大隊的「親情招待所」裏飽受折磨。這個招待所裏有幾間房長年累月的燈火不息,是勞教所掩人耳目、用「控制椅「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地方。
朱作新由於堅信大法一直受折磨,還被勞教所加期迫害。朱作新的母親多次到勞教所去看望兒子,送衣物,都被十里坪勞教所無端拒絕。
第三次被非法勞教遭「面壁」、捆綁、毒打、電擊脖子等折磨
二零零五年六月四日晚,朱作新又被金華市金東區政保大隊(後改名國保大隊)和金華市金東區610辦公室人員綁架,非法關押在金華市看守所,隨後非法勞教。
朱作新第三次被非法勞教時經歷了另一種刑罰──面壁。從二零零五年七月到二零零六年七月這段時間裏每天面壁,開始是每天近十三個小時,後來有所減少。長時間的面壁,身體又不能動,使得雙腿腫的像冬瓜,雙腳腫的像饅頭,只要腳一點地,就象骨頭直接頂到地板上一樣鑽心的疼。
二零零六年七月,金華市610辦公室主任章坤明來到浙江省十里坪勞教所,對朱作新說:「如果不轉化就送到監獄去。」這是一種明目張膽的恐嚇,因為從法律的角度上講是根本不可能的,聽他這麼一說,朱作新就呆了一下,包夾眼尖,以為他同意轉化了,立刻寫好三書遞給朱作新,說:「你把它交給警察就沒事了。」 朱作新猶猶豫豫地接過來,並在警察進來時交給了他,並告訴警官:「這不是我寫的。」一年多的面壁解除了。漸漸地又回到原來的狀態。
於是兩個月後朱作新又被送到攻堅分隊。在這裏,因為他要煉功,就被用更嚴厲的手段來迫害,最直接的就是打,巴掌、拳頭、棗栗子、飛腿等等不一而足。有一位名叫金陽的包夾跟朱作新說:「我至少打了你兩千個巴掌。」當然打朱作新巴掌的絕不止他一個。有一次,朱作新早上起床在疊棉被,金陽叫朱作新去上廁所,朱作新沒聽見,他就走到朱作新身邊,朝朱作新腎臟部位打了一下,朱作新馬上疼的連腰也直不起來,疼了很久才好。
還有一次,朱作新面壁一會兒之後就坐在地上打坐,金陽走過來抓住朱作新的手銬往他身後一拉,朱作新就仰面摔倒在地,金陽拽著朱作新的手銬在地上拖了一圈,然後一立手腕,猛的一提手銬,朱作新整個人都被他帶著立了起來。站了一會,朱作新又坐下打坐,又重複剛才的動作。如此連著做了七、八次,朱作新雙手的手腕被勒進去很深的一道痕。
還有一個包夾,他把朱作新當靶子練腿,邊練邊說:「我這是用了七分力,我這是用了八分力。」他總是在朱作新面壁時,趁朱作新毫無防備從其身後偷襲。還有一個值班的,多次用竹掃帚上的竹絲戳朱作新的雙耳膜,致使他聽力嚴重受損。朱作新經常被打的鼻青臉腫,像熊貓一般,眼眶周圍又青又紫。
還有一種叫做捆仙術的。他們把朱作新的兩條小腿、膝關節處用膠帶捆緊,手銬早已戴上,(朱作新經常手銬一戴就是幾個月,一天二十四小時不解開。)捆仙術捆上後,人就站不住了,一站就倒,更不能走,他們就給朱作新一張小塑料凳讓他坐,上廁所時由兩個人架著拖到廁所,再架上小便池。
還有一種是不讓睡覺,這是一種非常普遍的折磨手段。他們把罵李老師、罵大法的話寫在白紙上,用毛筆寫,然後貼在床上,說:「你要睡覺就睡這上,否則別睡。」有時,碰到中隊長張元峰值班,他乾脆對朱作新說:「今晚我值班,你別睡了。」後來在浙江省第四監獄,朱作新也經歷過這種折磨,他們為了讓他轉化,曾經十五天不讓他睡覺。
還有一種是不讓喝水,藉口說朱作新小便太多了,少喝點。除了吃藥時喝一口水之外,其餘時間都不讓喝,這樣一來,朱作新的小便漸漸由黃變紅。後來到醫院檢查,醫生一看就說朱作新脫水了,給他一壺開水,朱作新沒等放涼就喝光了,還不夠,又要了三杯(紙杯)。醫生看了看朱作新的臉說差不多了,朱作新才停喝。
還有一種是「充電」。有一個警察叫趙一峰,專管充電,拿著兩根電警棍,一直充到沒電為止。有一次他將電警棍放到朱作新的脖子上很長時間,致使朱作新脖子上留下了一個很深的傷疤,過了好些年才平復。
被枉判四年半,在浙江省第四監獄遭虐待
朱作新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日在火車西站講真相時被綁架到站前派出所,婺城區公安分局丁利民、市公安局張良(化名)分別非法審問。丁利民與東關派出所警察夏軍武等搶走朱身上的鑰匙,闖去朱家非法搜查。朱家當時無人,惡警在無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搶走三台打印機、兩台切割機、一台訂書機,光碟MP3/MP4各一包和一些大法資料;之後非法拘留朱作新七天,十二月九日釋放。朱在金華拘留所遭惡徒拳打腳踢、繩子抽、挨餓、長時間戴銬等折磨。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早晨,朱作新在單位門口遭金華市金東區國保警察綁架。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金華市金東區法院第九法庭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秘密對法輪功學員朱作新、曹寶獻開庭,朱作新被非法判四年半徒刑,曹寶獻被非法判一年半。朱作新上訴後,金華市中級法院依然維持原判。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朱作新被劫持到浙江省第四監獄。獄方通知家屬在每月第一週的週六去會見。朱作新的弟弟於三月二日(週六)從金華趕到杭州臨平四監所在地要求會見時,獄方卻不讓見人,四監當天的兩個副總值班長──孫燕軍和獄偵支隊支隊長王桔成聲稱:「朱作新尚在嚴管期,不准許會見。」
在浙江省第四監獄,朱作新還受到過這樣一種折磨──「洗臉」(實際為窒息)。第一次洗臉是由嚴管隊中隊長謝曉俊指揮七八個犯人幹的,他們把朱作新手腳抬起,一個裝滿水的臉盆放在水槽裏,把朱作新的頭摁到水裏,過一段時間再把朱作新的頭拉起來,問他吃不吃飯,(當時朱作新為了抗議他們對其迫害已經絕食了。)朱作新說不吃,就又被摁回水裏,過一段時間再把朱作新的頭拉起來,又問他吃不吃飯,朱作新不理他們,他們以為他同意吃了,就舀了一瓢米湯,朱作新緊閉嘴巴,就是不吃,他們就用力摁朱作新的嘴,把嘴巴擠開,將米湯灌進來,朱作新用氣一吐,全噴了出來。結果噴到了他們身上,他們惱羞成怒,又將朱作新摁到水裏,如此反反復復七、八次。後來,朱作新實在沒有力氣了,就同意吃了,他們才停止洗臉。這種洗臉的酷刑,是拿人的生命來要挾的,稍不注意,超過了臨界點,也許幾秒鐘就會導致人窒息而死。
酷刑演示:溺水 |
監獄中的人員經常把控制人的生理機能作為手段來迫害朱作新,比如在四監時,朱作新不肯背監規,他們就不讓其拉大便,朱作新記得最長的一次是連續十一天不讓拉大便,只能拉在褲子裏,開始時他們讓他把褲子洗掉了,但還是不讓拉大便。到了第九天又拉褲子裏了,這次他們不讓朱作新洗了,叫朱作新晚上睡覺不要脫衣服,用棉被把身體裹起來,就這樣睡了一晚。第二天因為要出工,帶著大便去幹活不行,他們只好讓朱作新把褲子洗了。朱作新要求把剩餘的大便拉完,包夾曹再本說:「你從窗口爬到門口,再爬回到窗口,就讓你拉。」朱作新沒辦法,只好爬了一圈,然後把大便拉完。
如這類迫害還很多,但如果去調查不一定能調查出真相,因為原始記錄會造假。比如朱作新在十里坪勞教所直屬中隊被充電時,警察給朱作新戴上手銬,靠牆站著,然後用電警棍對朱作新充電,但包夾記錄時將充電這一環節略去不記。又比如朱作新在四監老殘中隊時被罰站一個月,每天十二小時以上,包夾開始時全部記錄為「靜站」,後來不知甚麼原因將整本記錄表全部重寫,將「靜站」全部改為「行為養成訓練」。
警察的記錄也會造假。比如,朱作新在十里坪勞教所被關禁閉時,有一次連續幾天沒拉大便,蔣隊長給他兩顆藥丸,說吃下去大便就會拉出來。朱作新拒絕吃藥,他就把朱作新帶到隊長辦公室做筆錄。其中一個問題是:「隊長給你藥,你為甚麼不吃?」朱作新回答說:「每天只吃四兩飯,肚子裏空蕩蕩的,哪裏有大便拉?!不是藥的問題,你們給我多吃點飯,大便就有了。」蔣隊長一聽,筆停住了,然後又將這個問題劃掉了,並說:「這個問題我不問了。」這樣的筆錄是不行的,於是他又重寫了一份,把這個問題略去了。
再次被枉判三年三月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朱作新在午飯後路過《金華日報》大樓,遇見幾個人在一起,便上前講大法真相。其中有人打手機惡意舉報,金華西關五里亭派出所的警察將朱作新非法抓捕,並通知金華江南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國保的商某和賈某來到現場。當時,朱作新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在非法拘留所期間,朱作新繼續講真相和煉功,七天後,迫害升級,改為非法刑事拘留,朱作新被轉入金華市看守所。公訴人依據《刑法》三百條構陷朱作新,藉口是朱作新向他人宣傳法輪功思想和勸人退黨。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朱作新被金華市婺城區法院非法一審開庭,辯護律師指出: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是受法律保護的。思想是自由的,向別人宣講自己的思想並不違反法律,並且中共黨章中也明確規定了允許黨員退黨。所認,勸人退黨並不是法律層面上的違法之事。
辯護律師又指出,僅因朱作新說過幾句話,就指控其破壞法律實施太不可思議。而且警察已經對朱作新行政拘留十五天,現在又要因此事重新處罰,一件事情同時有兩種處罰,顯然不合適。
朱作新在法庭上講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之後,不但身上的毛病好了,而且使自己的心性得到提高,道德水平提高。法輪功的核心思想就是同化「真善忍」,法輪大法是正法。
法官仍然枉判朱作新三年三個月。二零二零年一月,朱作新上訴,案件轉到金華市中級法院。朱作新的親屬多次提出擔任朱作新二審的親屬辯護人。但法官范繼軍全部拒絕,藉口是法院已經給朱作新指定了一名法律援助律師。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審法院維持原判,期間朱作新的親屬未接到任何通知,二審法院是否開過庭也不得而知。
二零二零年九月,朱作新再次被劫入浙江省第四監獄迫害。
《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法輪功學員傳播法輪功真相,是為了讓他人擁有健康的身體和美好的心靈,是完全有益於他人和社會的行為,不僅完全合法,而且應該受到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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