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面對「清零」的四種態度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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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三月六日】一段時間以來,邪黨又針對法輪功搞甚麼「清零」行動。這是邪黨的末日瘋狂。同時也是對大法弟子的又一次過關、考驗,而對一些走過彎路的同修,是一次彌補損失、洗去污點的機會。

它們所採用的方法就是:公安、單位、街道、片區人員,以所謂的「花名冊除名」、「參加學習班」、「簽字」、「說不煉了」等手段,哄騙大法弟子放棄修煉。由於每位大法弟子的悟性不同,修煉狀態不同。所以,面對迫害應對的方式方法也不盡相同。

據了解,本地學員在應對上大體上有如下方式:

一是不情願的順從。男同修A,76歲,退休。去年四月份,當地派出所片警找到他家,對他說:「你煉法輪功是在冊的,你要參加個學習班後,就把你的名字從花名冊中去除,以後就不再找你了。本地區共舉辦三期學習班,你看你參加哪一期?報個名吧!」男同修A,開始先是推脫,表示不參加。最後在其威脅和迫害壓力下,自己還是不情願的報名參加(所幸由於本地區同修的抵制,學習班連一期都沒辦成)。

之後,同修們在一起交流時,該同修深有感觸的說:「雖然自己沒去參加洗腦班,但是,從個人的表現上,證明自己在信師信法上還是打了折扣。不但這一關沒過好,層次也掉下來了,真實的暴露出了自己的修煉狀態。在對待清零行動上,自己與同修相比差距太大了。」表示今後一定要多學法,精進實修,找出不足,去掉執著不放的常人心,抓緊時間趕快提高上來。

二是抵制反抗。男同修B,83歲,處級退休幹部。去年十月份,所在社區居委會,兩男一女去了他家。問他:「你還煉不煉法輪功了?」他一聽就來火了,說:「我煉功是祛病健身做好人,對任何人都無妨礙,只會有益。你們這些人整天沒事幹了?!盡幹一些擾民的事!」來人再沒多說甚麼,灰頭灰臉的就走了。

事後,同修交流時,他意識到了在對待清零行動這件事上,雖然自己正念抵制了騷擾,但對來人缺乏慈悲之心,或多或少的有損於大法弟子的形像。自己表示,今後遇事要冷靜,時時事事都要按真善忍的標準去做,從內心深處修出真正的慈悲心來,救度更多的眾生。

三是糊弄。如女同修C,64歲,教授,退休。平時三件事做的很少,怕心很重。去年六月份,原所在單位邪黨辦公室人員找到她,問:「你還煉不煉法輪功了?」她回答說:「我以前不是告訴你們了嗎?早就不煉了。」此後,再也沒有人來找她。

該同修表面上看起來是糊弄了別人,實際上也是在糊弄自己,反映出對修煉的極為不嚴肅。也就更談不上在清零行動這件事上的過關與提高了。

四是正念足,講真相。女同修D,72歲,退休。今年一月份,原單位來了三個人,讓她在一張有文字的不參與不宣傳法輪功的紙上簽字。D同修正念足,拒絕簽字,慈悲應對:與來人講了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講了按普世價值真善忍做好人;講了大法洪傳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都允許自由的修煉法輪功;講了國家沒有任何一條法律禁止煉法輪功等真相;還給他們講了善待法輪功會有福報。D同修以慈悲的心態耐心的給他們講真相,來的人都在靜靜的聽,很少搭話。明白了真相後愉快的走了。臨走時還說,回去後我們會如實地向領導彙報。

我們的周邊還有三位四十歲左右的同修,他們都是自己幹個體或給個體戶打工。新年前,當地派出所警察多次找到他們,讓他們在一張不參與法輪功,不搞X教(共產黨是真正的邪教)宣傳的紙上簽字。他們都以慈悲祥和的心態反覆的給民警講真相,拒絕了他們的要求。

當前,多地法輪功學員幾乎都面臨著因邪黨搞清零行動所帶來的騷擾、抄家、綁架、甚至逮捕、判刑。大法弟子面對清零行動關鍵是要做到:

1)不要把所謂清零行動實施者看作是壞人進行抵觸。師父說過:「修煉人沒有敵人」[1]。除非那些罪大惡極不可救藥的用正念鏟除外,都應把他們當作是自己的親人,是應該救度的對像。要拿出修煉人最大的慈悲,祥和的給他們講清真相,救人。只有這樣再大的魔難也能化解。

2)不要產生怕心,也不要有畏難情緒。要堅持正念,要轉變觀念,擺正關係。把他們看作是來聽真相的,來得救的眾生。他們只不過是在履行公務,說不定他們就是你天國裏的眾生。是我們在救度他們,而不能讓他們來左右我們。

3)信師信法至關重要。平時我們都在講信師信法,可是,到了關鍵時刻往往就疏忽了,手忙腳亂,不知道怎麼做是好。如在與來人交談時,要根據事態的變化而行:交談空氣緊張時,別忘了發正念清除來人背後的邪惡生命與不正因素;師父就在我們身邊,師父無所不能。當遇到劫難時,心態穩定的請求師父加持我們所要的,從法上認識法,目地就一定能達到。

師父說:「善的最大表現就是慈悲,他是巨大的能量體現。他能夠使一切不正確的都解體。」[2]只要我們把握好用慈悲講清真相,救度眾生;無條件的信師信法;根據需要隨時隨地的發出強大的正念,它是化解清零行動最好的方式方法。

其實,邪黨人員從內心也知道他們所搞的清零行動是在走形式,將以失敗而告終。可是,作為我們修煉人,要把它當作過關、考驗、修煉提高的好機會。

以上是個人的體悟與見解,如有不在法上之處,敬請同修指正。合十!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精進要旨三》〈向世間轉輪〉
[2] 李洪志師父經文:《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個人當前的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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