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的修煉中,我經常和同修在法上交流,通過交流後,的確有不少同修在法上認識提高以後,闖出各種魔難。但與此同時,我也發現有好多同修卻說我不好,有說我邪悟的,有說我解釋法的,有說我強勢的,甚至有說我是破壞法的魔等等,有些我不認識的同修也道聽途說的傳著我的種種不好,更讓我難受的是,有一些是我花了好長時間陪她學法,在法上切磋,在法上提高後,闖過魔難的同修,反過來說我如何如何不好。
我怎麼也想不明白,我明明是在談我在法上實修的個人心得,在法上交流個人的認識,符合師父的法理:「我們大家畢竟是在一起學法嘛,讀完了之後互相切磋切磋,談論談論。我突然間悟到老師這裏邊有這樣的意思,我在這方面做的還是不夠。我們在家讀在這方面可能有這樣的缺陷,這個不足今後把它改過來。就是互相切磋切磋,這是必要的。」[1]我到底錯在哪呢?
最近通過學法,我終於明白了:法在不同層次是有不同的標準的,不能以我的標準來衡量同修的對與錯,只要一個生命符合了他那個層次的標準要求,就不能說人家是不好的。在交流過程中,不能把自己在法中的認識,自己修煉過程中悟到的法理強加給同修。不管同修接不接受,自己就滔滔不絕的講,不知不覺中就有了自大的心,潛意識中有在別人之上的心,這種心會使一些同修感到不舒服,甚至把我排斥在外。我現在醒悟,這麼多年我被同修誤解、排斥,是不是他們被我的執著心傷害了呢?當我明白後,自己放平心態,擺正與同修的關係,我發現十幾年同修之間的誤解一下全無,就好像這些事情從沒發生過一樣,還形成了整體配合上的默契。
在家庭環境中修煉,我也遇到同樣的問題。一次,我丈夫要當黑道的老大,每天有一夥人來我家白吃白喝,我很反感。我用人的各種方式極力反對丈夫,家庭矛盾每日升級,以致丈夫要對我大打出手了。
我想不能再這樣爭下去了,我得向內找找自己哪個地方不對了。非常痛苦的找,最後,我突然想到師父講:「得法即是神」[2]。是啊,我今天把自己放在神的位置上想想這件事情,用神的思維去思考:人是有業力的,神佛是慈悲的,「在大覺者們看來,當人不是目地,人的生命不是為了做人,就是讓你返回去。人吃多少苦,他認為吃的苦越多越好,加緊還債,他就是這個想法。」[3]
消業的方式有多種多樣,我突然想到,那被別人來白吃白喝,難道不是很好的消業方式嗎?悟到這個理,我心裏敞亮多了,沒有那麼難受了。我改變了觀念,不再執著一定要改變丈夫的事情了。
幾個小時後,丈夫回家說,他今天喝了金盆洗手酒,從此脫離了黑道。丈夫的歸正道不是我用人的方法強制改變他達到的,而是我向內找改變自己的觀念,在法上修內而安外。自己擰著的勁在法中理順了,周圍的環境自然也順了。如果我繼續堅持自己的人的觀念,憤憤不平,是否會使家庭矛盾更激化?發展下去會不會變成迫害呢?
師父講:「我過去講過,我說實際上常人社會發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4]這些心是否是由人的觀念產生的呢?有時候矛盾的激化,事情的惡化是不是因為自己和宇宙特性相反而沒有向內找從而遭到傷害了呢?
以上是個人修煉心得,如有不在法上的地方,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長春輔導員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廣度眾生〉
[3]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4]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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