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矛盾重重到感動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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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修煉法輪大法之前,我是一個心直口快、得理不讓人的人。婚後,我生了兩個女兒。因為公公重男輕女的觀念根深蒂固,所以特別不滿意,我備受歧視。因此,在接下來的生活中,我們發生了很多矛盾。

後來公公去世,婆婆把房子賣了。錢被幾個女兒借去,我家甚麼遺產都沒分到。婆婆老了,按照當地習俗,一定是由兒子養老送終。可是在幾個女兒的慫恿下,婆婆一分錢財產也沒給我們家。

我當時心裏那個氣啊!和幾個小姑子的關係都達到了冰凍的成度。更讓我生氣的是,小姑子們把錢借到手後,就不像之前那麼關心婆婆了。一開始,婆婆在幾個女兒家輪著住。後來,在女兒們家實在呆不了,就在我家附近租了一個房子,自己生活。

那時,我剛剛修煉法輪大法。我原本身體不好,修煉後,腎結石、肩周炎、胃病、眼部疾病等多種大病、小病不翼而飛。我通過學《轉法輪》,明白了很多道理,師父的大法打開了我的心結。

於是,我試著放下怨恨,善待婆婆和小姑子們。看淡金錢利益,順其自然。過年,我把婆婆接回家,一起吃團圓飯,婆婆特別感動。後來婆婆去世,我也沒提小姑子們跟婆婆借錢的事,我的大度感動了她們。

現在親戚圈子裏的人基本都三退了(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她們都說:「是法輪大法改變了嫂子!」

修煉大法之前,我賣菜貼補家用。我佔了一個攤位,和我一起賣菜的人在過道處佔了位置。因為過道人多,她覺的應該好賣。可是,我這邊反而人很多。她也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把菜搬到了我的邊上,佔了我一半的攤位。我倆大吵了一架,從此,形同路人。

修煉大法後,我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處處為別人著想,做好人。我主動與她和好,讓世人見證了大法弟子的風範,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美好。是大法改變了我這個得理不讓人的人。

還有一次,也是賣東西。我佔的位置好,東西賣的特別快,很快就賣完了。這時,一個當地的小伙子對著我破口大罵,甚麼難聽罵甚麼。我突然意識到,我的東西賣的多,賣的快,他不就少賣了嗎?於是,我心平氣和的跟他道歉,請他原諒。事後,有人問我:「他那麼欺負人,你為甚麼不和他一樣?」我說:「大法師父讓我們做一個好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我當然不能和他一樣。」

晚上在睡夢中,我從地面一躍而起,飛到了房頂,當時我得法才半年多。我悟到,這是師父在鼓勵我,我做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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