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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李景忠夫婦被枉判九年和七年 被勒索巨額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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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二零二零年初,天津市寧河區法院枉判橋北新區法輪功學員李景忠、董樹香夫婦九年、七年。最近獲悉,寧河區法院還要求李景忠兒女交五萬多的罰金。

李景忠的兒女都靠打工維持生計,根本負擔不起這筆巨額罰金,跟法院人員說明經濟條件,無力負擔。法院立案庭則威脅,若不交錢就拍賣樓房(李景忠名下)。李景忠兒女既擔心父母的處境、又無力對抗這個邪惡暴政,心情極度憂慮與恐慌。

李景忠、董樹香夫婦今年均57歲,是一對再普通不過的農民。為了生計,李景忠開出租車。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一夥警察將他從汽車出租站綁架,然後非法抄家,又綁架了他妻子董樹香。李景忠夫妻兩人被非法拘留在寧河區看守所,被進一步構陷、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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