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廣州女青年危美甜被非法判刑四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州市花都區現年35歲的法輪功學員危美甜女士,二零二零年底被非法判刑四年後上訴,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被廣州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估計已經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危美甜女士, 一九八六年三月出生,家住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是二零零七年春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她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人變得善良,工作認真,任勞任怨,從不貪拿公司的東西。

當時危美甜的工作是加油站營業員,公司經常會有一些禮品送給顧客,同事們都會偷偷摸摸的拿回家,長款也會揣兜裏,而她從來都不拿。還能經常微笑服務,贏得同事和顧客的讚揚,說她人品好、態度好。危美甜說,這些都是由於修大法的原因,大法教我們做人要處處為別人著想,懂的做任何事情都有得有失的道理。

二零一二年夏天,危美甜在街上免費贈送神韻光盤,被警察看到,並被綁架到派出所。警察想把她送進清遠看守所,看守所不收。輾轉兩天後,警察才讓她回家。

因為實名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危美甜再次被花都區「610」不法人員綁架到廣州市洗腦班,非法關押了三個月。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危美甜才回家。

二零一九年下半年,危美甜為了百姓明白法輪大法好,在花都區新華街附近張貼了幾張法輪功真相不乾膠,被監控拍攝。

二零二零年五月九日,危美甜被廣州市花都區公安分局國保和新華派出所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家裏手機、電腦、U盤、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被抄走。這些私人物品被花都區公安分局作為所謂「證據」構陷危美甜。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一日,危美甜被花都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零年年底,危美甜遭荔灣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五千元。危美甜不服非法判決,提出上訴。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廣州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危美甜估計已經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大約相同的時間,多位廣州法輪功學員遭受中共非法判刑迫害。法輪功學員劉炳霖、陳麗梅,曾遭多年冤獄迫害,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因書寫法輪功真相內容,又被綁架、構陷,於二零二零年年底被非法判刑四年、三年,上訴後,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被廣州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廣州市七十九歲的高級工程師、法輪功學員曾加庚,被非法關押已逾兩年,被迫害致血壓高達240mmHg、雙耳幾乎失聰、雙眼視力模糊。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曾加庚被廣州市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一萬元。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