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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12年冤獄 大連法輪功學員劉霞又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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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大連法輪功學員劉霞曾經被非法判刑12年,一隻胳膊被遼寧省女子監獄惡人毆打致殘,二零一九年六月再一次被綁架構陷,二零二零年被非法判刑,直到現在家屬也沒有接到任何被判刑的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份,家屬往大連看守所打電話要給她存錢,可看守所說:這個人現在已不在看守所了。家屬認為她現在可能已經被關押到遼寧省女子監獄。

劉霞曾用名劉俊鷺,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八年與法輪功學員王洪斌結婚。王洪斌畢業於哈爾濱市的黑龍江省機械化學校,一九九六年在大連做汽車維修工作期間,接觸了法輪大法,一家人開始修煉,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不僅身體健康了,家裏一派祥和。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之後,一家人遭受了慘無人道的迫害。劉霞二零零一年被綁架、非法判刑十二年,在遼寧女子監獄,除了超負荷的奴役,遭受種種非人的折磨:遭捆綁、抽打、電棍電擊、不讓睡覺等殘害,被扒光衣服、頭朝下半吊、流氓侮辱,她的左胳膊被酷刑大背銬致殘。丈夫王洪斌二零零零年起兩次被投入勞教所酷刑折磨,二零零二年在大連被綁架、非法判刑十三年;小叔子王洪峰二零零一年八月與劉霞在大連同時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九年;二零一七年一月在瀋陽被綁架,又被非法判刑六年,劫持在瀋陽大北監獄。小姑子王洪霞二零零九年在黑龍江省嫩江縣被非法判刑六年;二零一八年再次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六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劉霞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八日結束冤獄回到家中。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劉霞在大連凱旋商城經營的衣服店裏被西崗分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七月一日被劫持到大連洗腦班(所謂「大連法制教育學校」),逼迫寫「三書」,每天放污衊大法和大法師父的錄像。七月二十九日被 「監視居住半年」回家。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不法人員對劉霞下了起訴通知書,之後西崗分局檢察院公訴科又讓她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九點到公訴科做筆錄。為了避免進一步的迫害,劉霞被迫離開大連,流離失所。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四日,劉霞在瀋陽市由於手機被定位,被大連西崗分局綁架到大連看守所關押,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三日被西崗區法院立案開庭,八月四日結案。劉霞不服判決上訴到大連市中級法院,九月二十六日被中院非法維持原判。

關於劉霞曾經遭受的迫害,請參考明慧網文章《曾遭12年冤獄 大連劉俊鷺被迫流亡》《東北邊陲善良人家遭受的非人迫害 - ──百個遭中共殘害的家庭(8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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