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大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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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看了美國大法弟子寫的《對自己負責》一文,很有感觸,也想談一下個人的認識。

該文中提到那個所謂的「捐贈者」騙了甲,而甲又騙了很多大法學員的錢,甲自己也債台高築。

那麼,為甚麼有些大法學員會被騙了呢?原因出在哪裏呢?我想,除了該文中分析的做不到修煉人應有的精進實修吃苦救人之外,可能還有兩個原因。

一、「同修情」重

在中國大陸社會生活中,隨著社會道德的下滑與敗壞,人人為敵,常人之間即使親朋好友相互借錢都非常困難。我們修煉大法的學員則是另一番境界,在社會上為人行事都以真善忍為原則,真誠待人,善念為懷,同修之間都發自內心的相互幫助,這是同修一部大法帶來的美妙結果。然而在某時某事上卻表現出了一種「同修情」,突出的表現是:不論某同修在日常生活上遇到甚麼樣的困難(救急的情況除外),其他同修會不假思索的伸出援手,即使超越自己的承受能力也在所不惜,該幫的幫,不該幫的也幫。比如,上文中提到的借錢給甲的那些大法學員面對甲借錢的意圖與說辭竟不辨是非的掏了腰包,大陸有些同修把用來保障基本生活的錢借給了其他同修導致自己家庭生活困難與矛盾,都糊裏糊塗的攪在了同修情中。我們知道在大法修煉中是不講情的,正好是執著心要修去的。

二、從法理上對「大法資源」沒有清醒的認識

師父說:「我想哪,我們的法會,每一次,大家知道那個機票有多少錢嗎?一個巨大的數額。吃、住,這費用有多大?大法資源,特別是在國際社會,都是非常有限的。」[1]

我們理解,師父在這裏說的大法資源主要是指大法弟子的財力資源。同修的財力資源可以分兩部份,一部份用來滿足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另一部份用在大法救人的需要上。大法弟子是為法而生的,肩負著救度眾生的歷史使命,因此大法弟子除保障家庭基本生活之外的一切花銷,第一位的應該考慮並用在證實法、講真相、救眾生上。比如很多同修把省吃儉用的錢用在了做真相資料等方面,就是正用或善用了大法資源,也就是用好了自己的大法資源。很顯然,被「捐贈者」和甲騙走8萬多美元的大法學員們就是沒有用好大法資源。

進一步講,同修們用於講真相救人的財力資源,當地資料點的其他同修可以用來做真相資料;而保障基本生活的財力資源則不能隨意使用,這部份消費支出同修們在日常生活中都很講究節儉,很少為了追求個人安逸和奢華生活的需要而過量投入。如果為執著個人生活中名利情的需要而長期籌借或借與很多大法的財力資源則是為私或滋長私的表現。這種表現非同小可,它不僅是一個大法資源使用不當的問題,而且很容易被邪惡鑽空子,形成干擾,以致影響修煉與救度世人。

最後,希望同修們都能用好大法資源,真正的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以上交流,有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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