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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張家口東窯子派出所警察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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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後,河北省張家口市公安局橋西分局東窯子派出所警察多年來一直參與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一九年,據不完全統計,東窯子派出所共計綁架法輪功學員14人次。其中,非法拘留10人次,並有2人被非法判刑;2人被送洗腦班強制「轉化」;非法抄家2人次,抄走及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現金68,600元。

東窯子派出所原所長王春立、原副所長李彥軍、警察王志剛,積極配合、執行橋西區政法委及「610」、橋西公安分局對法輪功的迫害部署和指令,率領東窯子派出所警察對轄區法輪功學員實施私闖家中騷擾、非法搜查、搶劫大法資料點錢物、綁架、非法審訊、暴力毆打、拘留、敲詐勒索等迫害,並辱罵大法師父、撕毀大法師父法像。犯下了迫害佛法與修煉人、害人害己的大罪。

據初步不完全統計,張家口市公安局橋西分局東窯子派出所原所長王春立,在其任職期間,綁架法輪功學員9人次;非法拘留7人次;非法抄家1人次;抄走及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現金52,600元。

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時任橋西分局東窯子派出所所長張新彪,綁架法輪功學員3人次;2人被非法拘留後,又被劫持到洗腦班強制「轉化」,被勒索現金5000元。

二零一九年四月,東窯子派出所所長劉亞傑、教導員李建和任職期間,東窯子派出所又綁架了兩名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之後兩人都被非法判刑。

一、王春立任職東窯子派出所所長期間的惡行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張家口市橋西區東窯子法輪功學員白翠蘭、楊鳳琴、岳志謙、岳志銳到北京證實大法,剛到北京清河下車,就被當地警察綁架,推上警車。被非法審訊,逼問姓名、地址,不說就打罵,一天後,送到張家口市駐京辦事處,並沒收了她們身上所有的錢。

二十七日晚,這些法輪功學員由東窯子派出所副所長李彥軍等人劫回,被所長王春立等人連夜非法審訊後,送張家口十三里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東窯子派出所警察到上述法輪功學員家非法搜查,給家人施加壓力,逼交大法書;勒索每人五千元錢;家屬托人送禮每人花了三千元錢。

這些學員被非法關押二十五天後放回。回家後,東窯子派出所警察王志剛等人還多次到這些法輪功學員家中騷擾。

二零零四年一月,東窯子派出所指導員帶該所二人私闖岳志謙家中,非法搜查。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法輪功學員鄭愛英去北京護法。從北京回來後,一直被迫流離失所。東窯子派出所所長王春立勒索她五千元錢後,才讓她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法輪功學員胡景義(音)進京護法,橋西分局刑警隊追到其兒子家,把近六十歲的胡景義綁架到該刑警隊,後送張家口市(宣化)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多天,敲詐現金七千多元。

二零零二年秋,東窯子派出所警察王志剛等五人,又從家把胡景義帶到派出所非法關押兩天,非法罰款兩千元錢後才放回,回家後,東窯子派出所警察又多次到他家騷擾,胡景義被迫長期流離失所。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東窯子鄉的法輪功學員進京證實大法遭綁架後,橋西公安分局指使東窯子派出所、新華街派出所經常到法輪功學員吳剛的母親家、單位和吳剛家上門騷擾、蹲坑。二零零零年冬天一天半夜十二點多,東窯子派出所多個警察私闖吳剛七十多歲的老母親家(孤身一人,患有高血壓、腦出血等症),打著手電大小屋、陽台四處搜索,並質問:「吳剛哪去了?這麼晚你不睡覺幹甚麼?」還逼迫吳剛單位的保衛科長到北京找他,被正義廠長制止。迫使法輪功學員吳剛從二零零零年十月底流離失所到二零零三年五月,單位扣發每月下崗費共五千多元(後補發)。

◎法輪功學員楊玉芳,女,四十九歲,修煉法輪功前患有腰椎間盤突出等全身疾病。煉功一個月後,身體痊癒,身心受益匪淺。為了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她進京證實大法,被幾次綁架、非法拘留,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法輪功學員楊玉芳以「放和平鴿」進京證實大法,被當地警察非法關押在北京東城區看守所,四十九天後無條件放回。楊玉芳在老家暫住了四個月後回家,剛到家第四天 ,東窯子派出所所長王春立、警察王志剛等人撬門而入,把她從家中強行綁架到派出所,後送張家口市看守所(宣化)非法關押四十多天,敲詐現金一萬元。

二零零二年中秋節的第二天晚九點多,東窯子派出所副所長李彥軍帶領張家口市崇禮縣公安局副局長等數個警察到楊玉芳家敲門騷擾,說讓楊玉芳到派出所,有事找。楊玉芳推辭說,已經睡了,明天再說吧。之後,楊玉芳半夜趁機走脫。她家的房前、房後,警車、警察、便衣一直守候到天亮。楊玉芳被迫流離失所。

楊玉芳為了讓人們都了解法輪大法好和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大法的真相,她多次到老家及許多山村發放真相傳單。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在張家口寧遠堡暫住處,楊玉芳再次被張家口市橋東公安分局老鴉莊派出所、橋東公安分局刑警三隊、寧遠堡村治保會等多人綁架。

楊玉芳在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迫害期間,出現尿血、手腳趾甲蓋均變黑、精神恍惚等症狀,人已經不能站立行走,生命垂危。但橋東公安分局局長閆志有、橋東分局刑警三大隊、張市看守所所長崔衛東、獄醫劉淑萍毫無人性,既不放人也不予治療。

在看守所,白天把楊玉芳拖到放風場冷凍,晚上拖回睡在監室水泥地上。在絕食反迫害的第二十八天夜裏,楊玉芳神智不清,遭到犯人的打罵和潑涼水。第二天的六月十四日上午,獄醫檢查確定楊玉芳已無脈、無血壓,上午十一時才將她送至市第五醫院。六月十六日中午十二點五分,楊玉芳被迫害致死。一個按「真、善、忍」做好人的平民百姓就這樣被中共江澤民集團及所謂「執法人員」無辜虐殺了。

◎二零零一年七月,法輪功學員方淑珍、方素林到張家口市水母宮遊玩,被清潔工構陷舉報說是她們貼了大法真相條幅。橋西分局東窯子派出所到後,搜她倆包沒有發現甚麼,就把被清潔工他們撕下的條幅認定是她倆貼的。

警察把方淑珍、方素林塞到警察開的汽車的後備箱裏,劫回東窯子派出所,開始分別非法審訊。在沒甚麼證據和結果的情況下,橋西分局東窯子派出所還是按他們認定的處罰法輪功學員:方素林被敲詐一千元錢;方淑珍被劫持到張家口市看守所非法拘留二十天。

◎王春立任職東窯子派出所所長期間破壞一大法資料點,搶劫錢物,綁架、毆打、拘留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五日晚九點,東窯子派出所警察王志剛等四人以「收水費」為名,私闖岳萬玲等幾位女法輪功學員的暫住處,看見大法真相資料後說,是法輪功,不許出去。王志剛打電話叫來了十多個警察,把屋內所有的東西洗劫一空。其中有一千多元的存摺,現金六百元,還有一輛借來的新摩托車等。

他們把張北縣法輪功學員岳萬玲綁架到東窯子派出所(其餘三人正念走脫),非法搜身,搶走一千元現金。把她銬在椅子上非法審訊,岳萬玲拒絕回答,十幾個警察對她拳打腳踢。岳萬玲後被張北縣公安局局長李尚宏等人帶回張北縣,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個多月。

二、張新彪任職東窯子派出所所長期間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橋西分局東窯子派出所所長張新彪積極配合、執行橋西區政法委、「610」、橋西公安分局對法輪功的迫害部署和指令,綁架轄區法輪功學員楊鳳琴、岳志謙,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又被劫持到張家口市勞教所「洗腦班」四十五天。

法輪功學員白翠蘭被東窯子派出所從打工工地綁架到派出所,之後派兩名女工到工地看管她,工資、吃、住由她負擔,白翠蘭才得以返回工地,直至奧運結束。一個月下來,白翠蘭被勒索五千多元錢。

三、後任東窯子派出所所長劉亞傑、教導員李建和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三點左右,法輪功學員劉首會與趙子軍在張家口市口外東窯子鎮講真相時遭惡人舉報,被口外東窯子鎮派出所非法抓捕。趙子軍被非法審訊後,被劫持到張家口市拘留所非法關押。

東窯子派出所所長劉亞傑、教導員李建和、東窯子派出所警察欺詐劉首會,以她年歲大為由,於次日凌晨一點將她釋放回家。劉首會在回家途中,被警察跟蹤,獲取住址。東窯子派出所又於當天對她進行非法抄家,搶走法輪大法真相資料和八百元現金真相幣。

五月九日,東窯子派出所警察再次上門,非法抓捕了劉首會。到派出所進行體檢等手續,欲對她進行非法拘留。後因劉首會出現嘔吐、血壓低症狀,拘留所拒收,才被放回。

五月十四日,劉首會居住地派出所又將她帶到該派出所,要求她不准去外地,有需要外出要向他們彙報。劉首會不予配合,警察又將她放回家。

趙子軍被拘留十五天後又轉刑拘,被非法關押四十三天後放回,單位扣除趙子軍兩個月的工資,共一萬一千元。

後此案又經橋西區檢察院起訴到橋西區法院,趙子軍、劉首會又於二零二零年、二零二一年分別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趙子軍被非法開除公職,失去生活來源,家中有一個剛考上大學、正需要用錢的女兒。

四、作惡者終究難逃善惡有報的天理

根據以上張家口市公安局橋西分局東窯子派出所原所長王春立、原副所長李彥軍,警察王志剛,後任所長張新彪、劉亞傑、教導員李建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犯罪事實,已嚴重觸犯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以及中國《刑法》239條的綁架罪、238條的非法拘禁罪、245條的非法搜查罪、非法入侵住宅罪、234條的故意傷害罪、247條的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274條的勒索罪。

江澤民、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犯下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是對全人類道德良知的挑戰,將面臨的是人類歷史上最大最嚴厲的審判。天理昭昭,善惡必報。任何一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何執行「命令」的託詞都不能作為豁免的理由,所有參與者必將承擔個人罪責。而且,追查懲辦沒有追溯時效和國界的限制,屬於全人類的共同管治範圍。

二零一九年五月,美國政府宣布:制裁迫害法輪功者(包括制定具體政策、下達命令者及協同者),對迫害者拒發簽證、凍結海外資產,迫害者的配偶、子女亦在懲罰之列。拒發簽證包括移民簽證和非移民簽證(如旅遊、探親、商務等);已發簽證者(包括「綠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絕入境。並告知法輪功學員可以提交迫害者名單。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七日,調查中共活摘器官的「獨立人民法庭」在倫敦宣判,終審判決:中共犯有危害人類罪及酷刑罪。法庭認定,中共治下的政府是一個犯罪政權。並當庭呼籲各國政府和國際機構必須履行其職責,對中共危害人類的罪行進行指控。

目前有二十八個國家已經制定或準備制定類似美國的「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對人權迫害者拒發簽證、凍結海外資產。對一切打著法律的幌子而迫害人權、迫害信仰的行為,已在全世界、全人類形成了圍殲之勢!

在此,我們正告張家口市公安局橋西分局東窯子派出所原所長王春立、原副所長李彥軍,警察王志剛,後任所長張新彪、劉亞傑、教導員李建和以及其他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警察和黨政官員:由於你們受中共及江澤民集團謊言欺騙和利誘,在單位直接參與了對法輪大法與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你們的名字已被列入國際互聯網的惡人榜名單,你們的惡行將會受到全世界法輪功學員的揭露和國際正義組織的追查。

今天你們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功績」,都將成為日後討還血債的罪證。你們所造成的惡果,將使你們斷送自己的未來甚至殃及家人和後代。立即停止你們的迫害行為,棄惡從善,坦白自首,舉報他人罪惡,挽回給大法和法輪功學員造成的損失,悔過贖罪,並冷靜思考了解真相,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已是你們唯一的出路!如若不聽勸阻,一意孤行,繼續作惡,必將受到正義的審判和歷史的淘汰!

同時,我們也警告其他參與迫害大法與法輪功學員但尚未被揭露的警察、辦事處、「610」等人員,要引以為戒,不要無知的認為上級讓幹的就可以不受到追究、欺壓善良而無後患。殊不知,蒼天有眼,神目如電,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所有參與迫害大法與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所有迫害大法及法輪功學員的罪惡無一遺漏的將受到神的徹底清算,終究難逃善惡有報的天理懲罰,不要為了眼前的利益而毀掉自己的未來!

我們將繼續收集、整理已經和正在發生的迫害法輪大法與法輪功學員的事件和參與者,並一一記錄在案,隨時向國內外相關機構舉報,使一切迫害罪惡無可藏匿,使一切迫害者無可逃遁,以便應時懲罰、審判和清算。天理昭昭,邪不勝正;擇善而行,就是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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