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法會|一年的維權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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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二零二一年年底,我歷時一年的維權終於落下了帷幕,市中級法院終審判決:單位賠償我經濟損失,以最高額度進行賠償,總計人民幣四萬零二百元整。這是我一年的工資加利息。整個維權過程中,我使用的各種費用累計人民幣不到一千元。

此事已經過去大半年了,我交流一下利用法律制止單位對我經濟迫害過程中的修煉體會,向師尊彙報,與同修切磋。

二零一九年,中共邪黨發動了「清零行動」,騷擾迫害大法弟子。我經營的一個小鋪面,因為派出所人員經常騷擾,開不下去了。之後,我在本地的一家公司找到了工作。二零二零年十一月,「清零」騷擾又來了,這次不是明槍,是暗箭。騷擾人員脅迫單位對我突然停職,先是要求我提交政審相關證明及材料,接著領導也沒有任何解釋,就宣布辭退我。

突然沒了生活來源,日子怎麼過?孩子的學費怎麼辦?怎麼跟家中的老人交代?一時間,我不知如何應對。

師父說:「忍不是懦弱,更不是逆來順受。大法弟子的忍是高尚的,是生命偉大堅不可摧的金剛不動的表現,是為堅持真理的寬容,是對還有人性、還有正念的生命的慈悲與挽救。忍絕不是無限度的縱容、使那些已經完全沒有了人性、沒有了正念的邪惡生命無度的行惡。」[1]

我知道這次不能躲,得堂堂正正的面對了。單位領導由於被中共邪黨多年洗腦,聽不進去大法真相。我向單位主管、經理、集團人事反映情況,各部門不溫不火的相互推諉,又不說明辭退的理由。我感受到單位是受到了來自上層部門的壓力,又不好說明。

過程中,一次無意的談話提醒了我:可以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我想,這可能是師尊的點化,是我接下來要走的路。我基本上對法律不懂。中共對我二十二年的迫害,我正式的工作被開除,被非法判刑,家也散了。經濟上時常入不敷出,花錢請外地律師很有難度,怎麼打官司呢?連正規的法律文書都寫不了。

慢慢的,我想起大法弟子應該不等不靠。二零一五年,大法弟子起訴邪惡之首江澤民,開啟了運用法律對邪惡的清除,也是我對用法律維護合法權益的最初認知。我靜下來想了幾天,雖然公義論壇上有專業的同修提供法律方面的幫助,我也曾向12389平台舉報過騷擾我的警察,可還是感到兩肩似有千斤重。我求師尊開啟我的智慧,加持我走好、走正這條路。平時我好像對法理很是清楚,交流時能說出很多悟到的認識,可去做的時候,就有點卡殼了。

我想明白了,大法弟子是走向神的。我是修煉的人,就得走出一條路來,不能依靠常人。我在公義論壇上找到了關於勞動仲裁的文章。之後,我再從常人網站上找到對應的實例。我把自己收集到的材料、證據打印好後,找到律師幫我專業化修改,一次收取諮詢費五十元。這樣,一份正規的法律文書就誕生了,我好高興。

整理好一切材料後,我於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向勞動局遞交了勞動仲裁申請書,控告公司違法解除我的合同及不簽訂合同。一個星期後,勞動局下發通知書,稱申請不在受理範圍。但同時給了我一個建議:可以到法院起訴。

邁出了第一步,接下來就要準備更多的法律知識應對未知的情況。我抱著這條路走到底的心態,往返各部門。不懂就問,不會就學。期間,有常人朋友說,個人跟國企打勞動糾紛官司,基本是打不贏的。勸我放棄,別惹事。沒有參照、沒有榜樣、沒有順風車。我時常請師尊加持我,點化我,我一定要把路走正。

起訴書僅書面要求就諸多,要仿宋體字體,標點符號都不能錯,語句不通順也不行。我在家寫好上訴狀,同樣找律師加以專業修改。

立案時,不是人多排不上,就是法院的人開會不在,或是人員培訓,不對外辦公。沒幾天就要過年了,法院也要放假。甚麼事都讓我碰上了,干擾很大。那個星期,我天天早早去法院。來來回回幾次,法院才正式受理案件。

年後,我收到了法院的傳票,告知了開庭時間、地點。大法弟子以原告的身份起訴對我們的經濟迫害,我頓感身輕無比,壓力全無。

在跟法院聯繫的過程中,當我不知道怎麼辦的時候,總會有人告訴我該怎麼走,去哪個部門還可以反映情況。這樣,我按照指點又去了紀檢委、勞動監察大隊等部門,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做正了,不被表象迷惑,人世間也會跟著發生變化,我對此感觸頗深。

我每天早上學法,五套功法一步到位,發正念,上明慧網。下午基本就是查資料、改材料。有時我跟同修交流一下。當自己面對過關時,那真是對實修的檢驗,摻不得半點水份。我從第一次去政府部門腿發軟,到堂堂正正面對。這個過程也不是一下子達到的。講真相是救人,也是去人的私心。過程中,我漸漸的明白了一個理,給世人講真相是展現佛法的慈悲。

二零二一年三月,我接到法院的通知,按期開庭審理。我一個人到庭,部份同修在法院外發正念。單位聘請了律師出庭,要求法院駁回我的起訴。庭上,被告律師不承認我出示的相關證據,一再向法官申請撤銷我的訴求。被告律師還提交了二十年前中共法院對我非法審判的複印件,以此大做文章。

我當庭背誦了公通2000(第39號)文件、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中第99條、第100條。庭長看我不服以前的非法判決,就說,你可以去申訴。雖然我做了很長時間的準備,但在法庭上還是有些不穩,真相講的不到位。還好,書記員告訴我,下來後可以補交書面材料。開庭後,我從法律層面寫了一份材料,交到了法院,等待判決。

二零二一年五月的一天,法院通知我取判決結果。誰都沒有想到,一審判決公司繫違法解除、違法不簽訂合同兩項,按照相關法律,以賠償規定中的最高額度進行賠償。

二零二一年三月初,明慧網報導了「中共政法系統倒查二十年」。我於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前以實名,書面、網絡的方式向省督察組、12337政法舉報平台遞交了對本地國安負責人、派出所負責人、檢察院公訴人、法院審判長四方的舉報信,依法追究當年參與迫害人員的全部法律責任。

一審判決單位不服,將此案遞交到了市中級法院,請求中院撤銷一審判決,駁回我的訴訟請求。二零二一年十月份,我依然一人前往市中級法院開庭。

開庭的前一天晚上,夢中的我騎著自行車在高高的山梁上正在用力的騎行,一個人騎著自行車飛快的超過我,然後停下來說:「你一個人去那哪行,我得陪你去。」醒來後,我知道這是護法。修煉很是奇妙。

總結了前期的不足,我在二審答辯書中,增加了單位的用工歧視是違法行為,並出示了證據,要求法院進行法律追責。指出單位偷換概念,混淆視聽,無視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濫用職權。要求法院秉公執法。

十月底,我收到了中級法院的終審判決書:維持一審原判。一個月後,我一次性收到了全額賠償金。

同修們很高興。我知道,在師尊的保護下,這條路走正了。一次,我在法院官網查閱案件進程時,發現一審開庭錄像竟有多人次觀看。看來很多世人,包括本地律師界、勞動局、法院也在關注此事,等待結果,都在思考著。

整整一年的時間,我一路走來,磕磕絆絆,從顧慮重重到坦坦蕩蕩。感謝師尊的慈悲看護!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精進要旨二》〈忍無可忍〉

(明慧網第十九屆中國大陸大法弟子修煉心得交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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