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法會|在艱難中面對埋怨仍向內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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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慈悲偉大的師尊好!
同修們好!

在第十九屆中國大陸大法弟子修煉心得交流會之際,我把自己參與營救被迫害的同修的一些經歷與體會寫出來,向師尊彙報,與同修們交流。

一、在突如其來的矛盾中挖出人心

二零二零年,我參與了對本地H同修的營救。後來由於各種原因,之前參與營救的幾位同修都陸續離開了營救小組。其中D同修離開後,從另一位參與營救同修那裏了解到了有關營救的信息,加上之前他對營救項目的一些看法,今年年初,D同修突然在信箱裏留言,提出了對營救的建議。特別是針對我個人的意見與批評,言辭還比較激烈。

面對突如其來的矛盾,我本性的一面知道這是考驗,要守住心性。但人的一面還是被帶動了,內心起伏不平,委屈、怨恨、不滿、愛聽好話、不讓人說的心都冒出來了,不時的往出返。

因為當時對H同修的營救,到後期基本就剩下我和另一位同修了。那位同修主要是配合發正念、配合我聯繫家屬,而上訴、申訴、控告等法律文書及郵寄給各部門的真相資料都是由我來準備,還要與論壇專家溝通、做家屬工作、聯繫律師、會見同修等等,很多事情都要做。

面對矛盾,當時我人心最大的委屈及抱怨就是:不參與,還總是提意見。本來營救項目就急需人手,你們不但不參與,還當個旁觀者挑毛病。為甚麼不參與進來,圓容整體、彌補不足呢?只我一個人去做,我的能力、精力和體力都是有限的。甚麼都要做,還得做好;做不好還得被指責;造成了損失,還要承擔責任……

我用人心越想越有理,甚至還產生了對D同修的極大不滿:你都不參與,你知道具體是怎麼回事嗎?傳話的同修說的是他自己的認識,能代表我嗎?你知道我的真實想法、做事的出發點是甚麼嗎?你連論壇都不上,對法律都陌生,憑甚麼對人家用的文件質疑和否定?隨便就以此給人家扣帽子、定性了?……

當時冒出的所有這些想法,都成了我不能夠無條件向內找、修自己的理由。我以各種藉口,為自己的人心開脫。那幾天,對同修的不滿都寫在了我的臉上。身邊的同修提醒我說:「誰對誰錯,又能怎麼樣呢?」同修的話提醒了我,使我開始冷靜下來,向內找自己。

D同修為甚麼會這樣說呢?明明他指出的問題不是那麼回事,可是他為甚麼要這樣表現呢?D同修之前參與過營救項目,有一個階段我們配合的還比較默契。他自己也說,自己長期處於一個狀態無法突破。而在參與營救項目後,明顯的感到自己有了提高和變化,找回了修煉的熱情。可是不知道甚麼原因,D同修漸漸的就不再參與了,最後離開了營救項目。

現在回想起來,與D同修配合時,他經常與我們交流和強調的就是:要修自己,提高心性,這樣我們做的事才會有法的威力,才能發揮更大的作用。否則,雖然做了,但只是在常人這個表層空間起一點作用,甚至不起作用。D同修注重向內找,修心性,而這方面恰恰是我最欠缺的。同修正是因為看到我只做事而不提高心性,沒有實修狀態,才不願與我配合的呀!D同修雖然不參與了,但還在關注,看到問題還能直言不諱的指出來,完全沒有當老好人、怕得罪人的心,出發點也是為法、為同修負責,這不是很難得嗎?

而他指出的問題,不在於對不對、或者採取了甚麼樣的方式,主要是看在矛盾面前,我動不動心?是否無條件的找自己?如果D同修不用激烈的言辭來表達,怎麼能暴露出我那些執著與人心,刺激到我那些長久以來被包裹的嚴嚴的、不讓觸碰的物質呢?

二、放下自我 主動參與營救

年前,D同修組織了一次面對面交流。我也希望藉這次交流的機會,能夠讓大家對營救項目中的一些具體內容有進一步的了解,消除同修的誤會與不解。同時也期待通過此次交流,能有更多的同修關注營救、參與到營救項目中來,增加整體營救的力量,因為那時只剩下我一個人在參與了。

為了保證交流質量,我用了一天的時間來準備交流稿。可是因為那時同修們都還抱著強烈的執著自我等因素,交流氛圍缺少祥和與純淨,交流中也沒有體現出人人向內找、圓容整體的修煉狀態,感覺上整體不是在往一起聚,而是在往外散,交流的效果不盡人意。

而就在交流後的大概一週時間,F同修就遭綁架迫害。雖然我平時與F同修接觸不多,但年前那次交流,F同修及她的兩位親人同修都參加了。當時F同修保持沉默,一言未發。

迫害發生後,我突然意識到,在此之前看似針對個人而來的尖銳矛盾的產生,雖然有個人修煉提高的因素在其中,但實質上也是舊勢力與邪惡因素有目地的安排。它們在借修煉人還沒有修去的人心與執著,在同修間製造矛盾與間隔,造成同修之間互相不信任,對營救項目也產生了負面和消極的看法。以至於在迫害發生後,沒有達到第一時間形成整體,營救同修,錯失了最佳的營救時期,也錯過了最好的營救機會。這是因為個人修煉有漏、整體有漏而被邪惡鑽了空子,加重了邪惡對同修的迫害,給整體造成了損失。

認識到這些後,我首先在法中歸正自己,放下自我,放下之前在矛盾中產生的對同修的負面想法,同時消除另外空間的間隔因素。我與另一位同修配合,很快聯繫了F的親人同修,敞開心扉的交流:我們是一個整體,會盡全力協助營救F同修。F的親人同修感受到了這份誠意,之後主動找我們配合營救。

雖然F的兩位親人同修當時的修煉狀態無法達到同修們的期望,過程中也表現出了諸多的人心,有時也會讓人感到真的著急或者失望,但我還是要求自己,儘量去考慮她們的修煉狀態,儘量對同修多一些理解與包容,少一些指責和埋怨。

如果給同修提供的自己認為對營救再有利的意見與方案同修不接受、或者不願去做,那我也不要感到失落,更不可抱怨,仍要保持修煉人的心態。因為即使暫時不能達成共識或無法配合,也絕不能與同修產生矛盾、間隔,因為這樣只能削弱整體的力量,影響營救同修。

三、矛盾中再去人心

雖然我有了這樣的認識,但有一次,我還是沒能守住心性,與F的一位親人同修發生了爭執。當時她表達的意思就是說她跟不上我的進度,有些事她不能馬上做到,讓我不要過於要求她,她會感到有壓力。她一再的強調「跟不上、跟不上」。

我聽到這些話,當時心裏感到有點委屈。我想,我已經在很大成度上去理解和包容你了,我也沒說你、指責你呀?就怕說重了刺激到你。再說,我也沒怎麼要求你呀,怎麼還這樣說我呢?因為我急於解釋,沒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緒,越說聲音越大。而我越解釋,同修越受不了,最後我們爭論起來。其實當時所有的辯解,我都是在為自己的人心開脫。

此事過後,這位同修就不像之前那樣信任我了,我的言行傷害到了她。我也沒有及時的向內找,用法對照、歸正自己。最終F的兩位親人同修沒有選擇與同修配合走親友辯護、講真相救眾生的路,而是聘請律師走完了一審階段的法律程序。

反思這次的衝突與矛盾,為甚麼同修會這樣說我呢?我自認為對同修的理解與包容達到法中的要求了嗎?我說出的每句話體現出修煉人的善與慈悲了嗎?達到修煉人的標準了嗎?真的達到那麼純淨了嗎?

師父說:「我經常講一個人要是完全為了別人好,而沒有一絲自己的目地和認識,講出的話會使對方落淚的。我不只教了你們大法,我的作風也是給你們留下來的,工作中的語氣、善心,加上道理能改變人心,而命令永遠都不能!」[1]

對照師父的講法,我差的太遠了。我自認為是無私為他的,其實並沒有達到完全為別人好,往往是帶著自己的觀念與認識,站在自己的角度、帶有自己目地性的去想問題、去要求別人。言行舉止還經常表現出那麼強勢,說話咄咄逼人,缺少善,更談不上慈悲,難怪同修感到有壓力。

想想同修,既要面對來自不修煉的家中常人的壓力,還要面對來自同修內部的壓力,還要面對邪黨迫害所造成的壓力,同時還要面對親人遭受迫害時自己如何修心去執、如何提高的因素。同修曾說:「有誰能理解我、體諒過我的感受?」當時聽到這話,我心裏想:你的親人在被迫害中,不趕快營救,還讓別人體諒你?當時沒有設身處地的考慮到同修的難處,對同修的狀態又急又怨。

其實不管同修怎樣表現,那都是他現階段的修煉狀態,他現有心性的體現,這個過程是他修煉的一個過程;不管同修是否能參與營救自己的親人,做與不做,那也都是他自己的選擇。我不能因為同修達不到我所期待的狀態,就對同修產生負面的想法,更不應該指責、埋怨同修。

通過這些經歷,我深切的體會到,參與營救項目的同修在營救過程中,不管遇到甚麼情況,都要首先修自己,向內找,時刻不忘自己是修煉人,要求自己心性的提高,而不是去要求別人。只有符合了法,所做的事才會更加純淨,所帶的場才會祥和慈悲,善的力量會使人發生變化。我們達到修煉人的標準,無邊的大法會為我們展現法的威力。真正能改變我們、使我們提高的就是法。

四、用心營救 做而不求

在營救項目中,我最大的體會是,把同修的事當成自己的事去做,腳踏實地的做,用心去做,做而不求。參與營救同修、救度公檢法司眾生要持之以恆。

兩年來,我參與過對本地幾位同修的營救。其中有一位同修只聽過其名,沒有接觸過,這裏稱C同修。剛剛過完年,就傳來了C同修被綁架的消息。後來聽同修說,有同修去找過C的家屬,但誰都不管,而且有一位親人是同修,也不管。還聽到同修說出一些對C同修負面的評價。

我想不管怎樣,同修遭到迫害,我們不能視而不見、不聞不問。於是,我請同修幫忙聯繫C的親人同修M.可是人還沒聯繫到,緊接著就來了疫情,本地所有小區被封,無法出入。一晃,C同修被綁架已經三個月了,沒有任何消息,據了解,本地沒有同修去參與營救,我心裏就一直想著這個事兒。

一天,我起早到一位同修家說起此事,恰巧這位同修知道M同修家的地址,但沒去過。我倆立即起身前往,沒費周折,一下子就找到了,M同修也正好在家。

起初M同修一直在抱怨自己的親人,說C同修如何如何強勢,哪方面哪方面不好,有甚麼甚麼缺點。正說著,M的孫女突然推門進來說:「奶奶,鍋著火了。」M同修處理完,回來後還抱怨孩子不注意。我說:都著火了,是不是提醒我們營救親人十萬火急呀?你總是抱怨,是不是火氣太大了?此時,M同修也冷靜下來了,同意帶我去找C同修的丈夫,聯繫律師會見。

當天我們帶上水果,見到了C同修的丈夫。我說:「建議第一步先找律師會見,了解一下你妻子的情況,這個費用我們出。也不需要你做甚麼,只給我們出相關的手續就行了。我和你妻子不認識,是聽說了這事來的。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他的事就是我的事,你家的事就是我們大家的事,我們不能不管。」C的丈夫同意了。

當晚,我們又去了C的丈夫那兒,準備了會見所需的手續。隔天律師就順利的會見了C同修。會見那天,C的丈夫和M同修都去了。C的丈夫主動拿了律師費,沒讓我們出。他說:「不是錢的問題,總被迫害,我們都受夠了……」

我能理解家屬的心情,但更知道營救同修是大法弟子的責任。在半年多的營救過程中,我與同修們配合,聯繫律師會見C同修,幫助她記起師父的法,向內找,歸正自己;幫助她掌握相關的法律知識,增強她反迫害的信心;加持她的正念,讓她知道親朋好友都在外面積極的營救她,支持鼓勵她,讓她感受到大法弟子整體的力量。

之後,M同修也在同修們的鼓勵與幫助下,以親友辯護人的身份參與了對C同修的營救。M同修每天學法、煉功、發正念都很到位,但是在參與營救過程中,卻表現出時好時壞、反反復復的修煉狀態。我與同修把握好自己的心態,不急不怨,也不放棄,一次次的與M同修交流,幫助她排除自卑心理,清除負面思維。M同修也在這個過程中不斷提高心性,克服了重重困難,戰勝了各種人心,一路堅持走到今天。

一次,M同修又產生了要放棄的念頭。當這念頭出來後,那幾天她覺的自己迷迷糊糊的,學法迷糊、煉功也迷糊,這是以前從來沒有過的現象,她覺的自己的狀態突然不對勁了。她的孫女說:「奶奶,其他同修都沒放棄,你咋就輕易放棄了呢?」M同修還說,夢中她和同修一起拔大蔥。她悟到,是師父在點化她要往前衝。

交流中同修們悟到:我們選擇了營救這個項目,我們就沒有回頭路,只能往前走。只有做好,不能為自己不做或者做不好找任何的理由與藉口,因為救度眾生是大法弟子的責任與使命。

五、把同修的親人當作自己的親人

邪惡對同修的迫害,最痛苦的是他們的親人。在失去親人的日子裏,他們孤獨寂寞、迷茫無助,承受著打擊,忍受著痛苦,感受著度日如年的煎熬……

被迫害的同修的家屬及親人,無論是支持家人修煉、明白大法真相的,還是一直持反對態度的,哪怕其親屬也是大法弟子的,其實這個時候都需要別人、特別是大法弟子去安撫和幫助,讓他們在心灰意冷時感受到溫暖與鼓勵,讓他們在困境中得到及時的援助,讓他們在點點滴滴的關心與問候中,感受到大法弟子的善與無私。

今年中秋節前,我們同修一行三人,共同看望了五位被迫害的同修的家屬(親人)。這五位同修,有被綁架、非法關押不久的,有在獄中遭受迫害的,還有剛剛被中共法院冤判的。

此行前,同修們在一起進行了交流切磋,明確了此次看望同修家屬的意義,就是一次節日的問候,不給家屬任何的壓力。同修被迫害,同修的親人也是我們的親人,我們大法弟子是整體,把大法弟子的善留給他們。

我們帶上事先準備好的節日禮品,附上中秋賀卡,寫上我們的祝福與問候。同時,加上一張《事實還原 法輪功在中國一直是合法的》真相傳單,再加一個真相播放器。

因為我們抱著一顆無私為他的心、純淨的心去做,因此整個過程非常的順利。我們沒有預約,也沒打電話,可每到一家都有人;平時見不到的親屬也意外的見到了;需要刷臉的小區我們也都順利的進去了,整個過程暢通無阻,沒有任何干擾。

而且與家屬交流的效果也非常好。之前對同修抱有戒備心理的家屬,此次也敞開心扉的與我們暢所欲言。有一位家屬之前總是面無表情、一言不發,此次竟然也露出了笑容,還主動和我們說話。有一位家屬看到我們來了,熱情的給我們拿飲料,表示歡迎。還有一位家屬看到我們就像看到自己的親人一樣,甚麼心裏話都跟我們說。我們離開時,他還戀戀不捨。

我的體會是,把被迫害的同修的親人當作是自己的親人,真心實意的去對待他們,身體力行的去關心幫助他們,過年過節的時候,別忘了去問候一下這個群體的眾生,他們也同樣需要我們救度。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精進要旨》〈清醒〉

(明慧網第十九屆中國大陸大法弟子修煉心得交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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