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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中級法院院長吳廷飛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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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日】現任遼寧省大連市中級法院院長吳廷飛非法律專業畢業,但一直在遼寧法院系統擔任高職。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為了升官發財、向上爬,他死心塌地的執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的滅絕政策。他直接參與了對遼寧省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製造冤假錯案,其任職遼寧各地法院副院長、院長、政法委副書記期間,481名當地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吳廷飛,男,漢族,一九六四年四月出生,遼寧葫蘆島市建昌縣人。現任大連市中級法院院長。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此時的吳廷飛任遼寧省朝陽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副處級審判員。吳廷飛曾任遼寧省朝陽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政法委副書記、紀委副書記;撫順市中級法院院長;遼寧省高級法院副院長、一級高級法官;瀋陽市中級法院院長;大連市中級法院院長。

據明慧網曝光,吳廷飛任遼寧省高級法院、朝陽市、撫順市、瀋陽市、大連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是遼寧地區製造冤假錯案的推手。任職期間,據不完全統計,遼寧省有481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後送入監獄。其中,朝陽市125人,撫順市75人;任職遼寧省高院副院長期間,遼寧地區217人,瀋陽市34人,大連市30人。近20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十年至十四年重刑。

鑑於中國大陸的迫害環境,中共對真相的極力掩蓋和對信息的瘋狂封鎖,本文所收集到的材料只是冰山一角。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手段,可謂集古今中外邪惡之大全,無所不用其極而慘絕人寰,且還在持續著。

一、吳廷飛任朝陽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政法委副書記期間的惡行(2000年~2012年)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九年,吳廷飛任朝陽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一年,任朝陽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據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九月五日《遼寧省朝陽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綜述1》統計:在中共持續十三年的血腥迫害中,朝陽市12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近20名法輪功學員被判十年至十四年重刑。其中,朝陽市區29人,凌源市46人,北票市18人,建平縣13人,朝陽縣13人,喀左縣6人。朝陽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6人在監獄被迫害致死。

◎吳元,男,四十四歲,朝陽凌源市人,凌源市北爐鄉中學數學教師。

'吳元'
吳元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吳元被非法判刑四年,送到瀋陽大北監獄。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日下午六點,吳元的妻子梁秀玉接到監獄消息,說吳元已死亡。

十一日下午三點,吳元妻子在殯儀館見到了吳元的遺體,妻子摸吳元的胸口還熱,整個小腹部位青紫,後背有成片的紅點,鼻子和耳朵都塞著棉花。梁秀玉質問警察為甚麼要塞棉花,警察說火化時就這規矩。梁秀玉要求屍檢和要病歷,都被監獄方拒絕,稱病歷已交送檢察院。梁秀玉深知丈夫吳元死得不明不白,但在高壓下匆匆將吳元的遺體火化。

◎范振國,男,朝陽凌源市天盛號鄉敬老院院長。范振國多次遭中共迫害,被非法判刑九年。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一日,在盤錦監獄被迫害致死,年僅五十歲。九月十三日,獄方強迫家屬火化遺體。

'范振國'
范振國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范振國被惡人舉報綁架,遭到惡警的毒打。約四個月後,范振國被中共邪黨操控的法院秘密判刑九年,一直被非法關押在盤錦監獄。他在獄中遭受強制做奴工等折磨,經常休克。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日,侯延雙被凌源公安局、「610」、派出所及凌鋼保衛處警察綁架。之後,又被凌源市法院非法判刑十四年。遭獄警暴力毆打,腰椎、頸椎被打成了重傷。

二零一零年,侯延雙已經被迫害的不能說話了,嘴角不停的流口水,喘氣費勁,走路困難,吃東西不會咽,有痰吐不出。家屬去瀋陽監獄強烈要求保外就醫多達六、七次,但每次都讓監獄喝斥回來。二零一一年四月三日下午,侯延雙被迫害致死,終年僅五十歲。

◎藺志平,男,六十歲,建平縣珠碌科鄉下營子村人。

'藺志平'
藺志平

藺志平因到北京和平請願,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一日,被劫持到瀋陽大北監獄。十一月二十五日,被監獄惡警迫害致死。據知情人士說,藺志平頭骨被打塌,胳膊被打斷。大北監獄不讓家屬到跟前看遺體,只是允許在門口看一眼,隨後就立即將遺體火化了。

◎韓立國,男,四十七、八歲,凌源鋼鐵公司二軋廠二五零工段工人。

'韓立國'
韓立國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二日,韓立國和妻子李春玲被綁架,分別被非法判刑六年、四年。妻子被非法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韓立國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市於洪區平羅鎮白辛台子村二監獄二十監區。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三日凌晨三時,韓立國被迫害致死。

在監獄裏只要不寫「悔過書」就往死裏折磨。他們給韓立國戴上十幾公斤重的腳鐐;還用各種殘忍的方式銬起來,在四十多度的高溫下曝曬;不准大、小便;不准喝水、不准洗澡,被折磨的皮破血流。韓立國原本是身強力壯的人,後來被折磨的骨瘦如柴。

◎范維淮,男,七十四歲,朝陽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十年。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二日,被瀋陽大北監獄迫害致死。

'范維淮'
范維淮

在獄中,范維淮被迫害致肝癌。最後獄方確定他活不了幾天,為了推脫責任,將他釋放回家。此時的范維淮老人已骨瘦如柴,「保外就醫」回家六天,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含冤離世。

二、吳廷飛任撫順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的惡行(2012年~2018年)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吳廷飛任撫順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從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七年,撫順市有7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八十四歲的王家國老人被非法重判六年。徐春霞、胡國艦被迫害致死。

◎徐春霞,女,五十八歲,撫順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五月,被非法判刑四年。十一月,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經證實,徐春霞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日被迫害致死。監獄恐嚇家屬,不讓曝光。

◎胡國艦,撫順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六年五月四日,被劫持到本溪監獄八監區。

'胡國艦'
胡國艦

胡國艦遭到暴力毆打虐待;在春寒料峭時,被用冷水澆頭、澆全身;被腳踢頭部,造成腦血管破裂,腦乾出血,被送到本溪市中心醫院,做開顱手術後頭蓋骨缺失,顱骨塌陷,成植物人。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凌晨,胡國艦離世。

三、吳廷飛任遼寧省高級法院副院長期間惡行(2018年~2019年)

據明慧網曝光統計,吳廷飛任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一級高級法官期間,遼寧省有217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二零一八年116人,二零一九年101人。

◎瀋陽市四十七歲的航空工程師、法輪功學員胡林,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發放真相資料時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兩年。

'胡林'
胡林

胡林因堅持真、善、忍的信仰,遭中共多次綁架、被非法關押、非法勞教,並遭受毒打、「約束帶」、電棍電擊、剝奪睡眠、奴役等殘酷迫害。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六日,胡林在瀋陽市沈北尹家鄉康家山監獄被迫害致死。

◎王宏柱,海城市南台高中優秀教師。因海城市國保大隊「掃黑除惡」人數不夠,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晚被綁架。

'王宏柱'
王宏柱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王宏柱被鞍山市立山區法院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勒索罰金五千元。

◎劉肖雄,三十三歲,大連和眾信拓科技有限公司軟件工程師。二零一九年七月八日,被甘井子區法院冤判一年六個月,並被勒索罰金三千元。劉肖雄上訴,大連市中院九月十六日下達維持冤判的二審裁定。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十點多,大連市七賢嶺派出所給劉肖雄打電話,讓他到派出所去辦理暫住證。劉肖雄到達派出所後,所長毛宏亮問劉肖雄:「你煉不煉法輪功?」劉回覆說:「煉啊。」毛宏亮說:「煉,那你就別走了!」劉肖雄被非法扣押。當天下午,派出所警察劫持劉肖雄,對他非法抄家,搶劫走他家中的書籍、電腦等私人物品。

四、吳廷飛任遼寧省瀋陽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惡行(2020年~2021年10月)

據明慧網曝光統計,吳廷飛任瀋陽市中級法院院長、瀋陽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一級高級法官期間,有三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於春生,六十二歲,曾任瀋陽工業學院專科學校(現已併入瀋陽理工大學)機械工程系任副教授、系主任。

'於春生'
於春生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九日,於春生被瀋陽北站派出所非法抓捕、構陷。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被瀋陽市於洪區法院非法庭審,之後於春生被非法判刑一年,被勒索罰款五千元。

因為於春生堅持信仰真、善、忍,學校撤銷了他系主任職務並剝奪了他教學的權利。於春生曾兩次被非法關押。

◎趙洪芝,八十二歲,瀋陽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下午兩點,趙洪芝在瀋陽市中級法院被非法開庭。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趙洪芝老太家收到一份非法判決書,時年八十一歲的趙洪芝被非法判刑四年,並被勒索罰金兩萬元。

五、吳廷飛任遼寧省大連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惡行(2021年10月至2022年11月)

二零二一年十月,吳廷飛任大連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代理院長。二零二二年一月,任大連市中級法院院長。據明慧網曝光統計,吳廷飛上台以來,有30名大連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2021年10月至2022年11月)。

◎劉紅霞,四十七歲,大連市法輪功學員。劉紅霞被跟蹤綁架、非法關押構陷,在身體極度虛弱、半躺在椅子上的情況下,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被甘井子區法院強行開庭,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罰金四萬元。被非法判決後,劉紅霞被送進ICU,生命垂危,甘井子區法院仍拒絕其「保外就醫」申請。十一月八日早晨,劉紅霞含冤離世。

◎劉仁平,女,七十七歲,大連市大連灣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上旬,被甘井子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罰款三萬。

◎於守芬,女,大連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日,於守芬被甘井子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罰金四萬元。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無論以任何名義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採取懲治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這些傷天害理的罪行,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

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公檢法作為國家的司法機關,是用來懲惡揚善,打擊真正的犯罪者的,而不是當權者隨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文革」已過去數十年,在今天的中國大陸,假「法律」之名,製造冤假錯案,踐踏信仰自由與基本人權、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劇還在上演著,生活在這樣的社會不可悲嗎?為甚麼還要推波助瀾呢?!現在的天災人禍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對人作惡的警告,為甚麼還不醒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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