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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黑龍江牡丹江市政法委書記韓嘉彬、李長生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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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原黑龍江牡丹江市政法委書記韓嘉彬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任職期間,牡丹江地區法輪功學員至少有六人被非法判刑;二十人被非法刑事拘留;四十二人被非法行政拘留;三十五人被騷擾;四人遭到酷刑折磨。韓嘉彬之後,李長生任牡丹江市政法委書記,繼續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僅在二零二零年,牡丹江地區法輪功學員至少有一百六十八人被迫害,其中被綁架四十四人,被抄家二十五人,被非法批捕七人,被非法拘留十三人,被迫害致死一人,被勒索金錢三人,被非法停發養老金三人。

一、 韓嘉彬任職期間發生的迫害

韓嘉彬,男,漢族,一九六五年九月生,山東膠南人,二零一六年七月任中共牡丹江市委副書記、市政法委書記,二零一九年三月任黑龍江省總工會黨組書記、副主席,四月到黑龍江省人大任閒職。

韓嘉彬任牡丹江市委副書記、市政法委書記(二零一六年七月─二零一九年三月)期間,根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牡丹江地區法輪功學員至少有六人被非法判刑;二十人被非法刑事拘留;四十二人被非法行政拘留;三十五人被騷擾;四人遭到酷刑折磨;勒索現金65740元。

案例一: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王麗嬿被西安區法院非法判四年半

王麗嬿,原是牡丹江市皮膚病防治所醫生。她善良仁愛,處處為患者著想,多年來從不給患者開高價提成藥,贏得了很好的口碑。以真、善、忍為標準做好人的王麗嬿,在工作上認真負責,業務上不斷鑽研,取得了副主任醫師任職資格。王麗嬿在麻風病的理論與實踐中積累了寶貴的臨床經驗,發表國家級論文三篇,完成三萬字著作一部;《牡丹江市1950──1999年麻風防治效果評價》一文獲牡丹江市科技進步獎,補充豐富了牡丹江市麻風病防治資料,使市順利通過了國家的「基本消滅麻風病」的驗收工作。並為牡丹江市培訓了163名醫生,考試成績全部合格。

可是就是這樣一位對牡丹江市有傑出貢獻的善良人,卻在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晚大約九點鐘左右,和盧玉芬老人在西安區月牙湖附近小區準備粘貼揭露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海報時,被先鋒公安分局圓明社區警務室副隊長呂洪峰五人綁架。王麗嬿被綁架到牡丹江看守所非法關押。構陷王麗嬿的「案卷」由先鋒分局轉到牡丹江市西安區檢察院批捕科,由批捕科任科長處理,又轉交到牡丹江市先鋒分局立新刑警支隊,由支隊長劉群和於洋負責,後來於洋又把王麗嬿的案子交到了先鋒分局法制科李科長手裏,由法制科遞交到牡丹江市西安區檢察院公訴科,公訴科將案卷退回給先鋒分局於洋, 於洋卻再次將案卷遞交給西安區檢察院公訴科。

十二月二十六日,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誣判王麗嬿四年零六個月,十二月三十日晚,家屬才接到通知,上訴有效期只有十天,還趕上元旦休假。

案例二:周秀慧女士,被寧安法院誣判十個月

周秀慧,女,一九六二年九月五日出生,黑龍江省寧安市人。因為生過小孩以後,她的身體特別不好,去醫院檢查為腰椎間盤突出,醫生說要不手術馬上就有可能會癱瘓在床;還有萎縮性胃炎和淺表性胃炎,醫生說如果不馬上治療就是胃癌的前期;同時伴有嚴重的失眠,整夜睡不著覺,四處求醫問藥,花了不少錢都無濟於事。長期的病痛折磨使她多次想到過自殺,投江、喝藥,一了百了,但每當看到年邁的父母和年幼的孩子,她就一次又一次地打消了尋死的念頭,那段日子對她來講真的是度日如年、苦不堪言啊!

就在全家人都感到特別絕望的時候,一九九八年有人向她推薦了法輪功。她從此開始天天堅持學法煉功,一個月後,她能睡著覺了,也能吃飯了,再接著煉下去,她身上所有的病都好了!她終於嘗到了無病一身輕的滋味!修煉法輪大法以後,她無論在哪裏都要求自己做個好人,並且還按照「真、善、忍」的法理教育孩子,要求自己的兒子要有男子漢的胸懷,光明磊落,做個講真話、辦真事、有誠信的人。在她的教育下,孩子樂觀向上,積極友善,是個很孝順的孩子。從此,她一家人其樂融融,溫馨幸福。可以說大法不僅救了她的命,也挽救了她一家。

然而,就在周秀慧及所有法輪功修煉者還沉浸在修煉大法所帶來的幸福美好中時,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惡首江澤民開始了全面對法輪功的迫害,當然周秀慧本人也未能倖免。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十三時三十分許,周秀慧在寧安市東京城鎮向民眾發放年畫、福字時,被東京城派出所警察曹航、李志坤等四人綁架,辦案負責人是所長劉可峰。一月十八日,周秀慧被寧安市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三月十六日,寧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夏亞俊將此案移送寧安市檢察院,寧安市檢察院主管此案的檢察官是張彬。期間,家人聘請律師介入,為其維權。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上午九點,黑龍江省寧安市法院對周秀慧非法開庭。周秀慧家人聘請了兩位律師到庭為其做無罪辯護。開庭期間,周秀慧身體狀態欠佳,醫護人員庭審時全程陪護。公訴方證據粗糙,明顯證據不足,準備不足,竟在中午休庭補充證據。但寧安法院無視憲法和現行法律,在鐵的事實和無罪證據面前,竟然誣判周秀慧十個月。

案例三:李鴻森被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冤判三年

李鴻森,男,家住牡丹江市東安區東長安街綠苑一區。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李鴻森曾經因為向最高檢察院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被牡丹江公安局長安分局警察李文忠綁架,並被非法拘留五天。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李鴻森被牡丹江市先鋒公安分局立新社區警務隊(管轄西安區)警察張大偉等綁架,被非法抄家,家中的法輪功書籍和手機被警察搶劫走。同時被綁架的還有家住東大小區的法輪功學員林福海。李鴻森和林福海遭立新社區警務隊非法刑事拘留,原因是倆人將教人向善的「法輪大法好」字噴到牆上。後來,李鴻森和林福海被非法關押在牡丹江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李鴻森在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被非法庭審。家屬去找法院,明確要請律師做無罪辯護,法院阻止家屬請律師辯護,並威脅說,找律師會加重對他判刑。李鴻森被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冤判三年,被劫持到黑龍江省齊齊哈爾監獄五監區迫害。

案例四:趙群被非法判刑一年零二個月;高順亭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四個月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高順亭在林業宿舍附近找出租房租賃時,被警察綁架,所帶零錢包及電動車、手機被非法扣留。當時有五、六個警察,穿的都是便衣,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後得知他們是牡丹江愛民區新華分局警察。當天,牡丹江法輪功學員趙群,也被新華分局警察非法抓捕。十一月二十九日,牡丹江市陽明公安分局警察闖到樺林鎮,綁架了法輪功學員王明英,並非法抄家,搶劫走王明英家的銀行卡等私人財物,並稱已跟蹤並監控電話兩個月了。

公安構陷這三位法輪功學員,檢察院已第二次退卷。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上午,曾武律師分別會見了牡丹江法輪功學員高順亭、王明英。高順亭見到律師很高興,她告訴律師,一月底至今,辦案人員都未再見過她。律師告訴她先前檢察院第二次退捲到公安,希望她能儘快回家。

三月六日,呂律師會見了法輪功學員趙群,得知,自從年前檢察院將案件退回公安之後,沒有任何辦案人員提審過他。趙群這段時間狀態穩定,他能感受到大家的正念加持,並要律師帶話給他母親,不要掛念他,一定會堂堂正正的走出去。下午,兩位律師一起到辦案單位公安局找承辦人,承辦人聲稱外出,不在局裏,一個自稱王姓的大隊長接待了律師。

王姓的大隊長首先表示案件已到檢察院,他們只是補充偵查,所以不起決定作用,應該去找檢察院。法輪功學員家屬質問:既然抓人的是你們,就應該負責,而且,這也是你們自救的途徑。該大隊長為了阻止家屬繼續說話,以查身份證為由岔開話題。律師表示:既然檢察院兩次退回,就說明案件存在重大錯誤,無法補充,而且,從法律上來說,也無法補充。因為他們三位法輪功學員在法律上無罪,這個案子就是個錯案。

該大隊長反問律師:你們認為是錯案,你們向檢察院提了,有沒有作用?為甚麼沒有任何作用?沒有人糾正錯誤?如果是錯案,辦案單位會依法負責。律師答道:現在不糾正錯案,不為此負責,不代表在法律上就是對的。站在歷史的角度,法治建設的角度,必須有人對此負責,不是現在就是將來。希望辦案單位三思,立即撤銷案件。

二、 李長生任職期間發生的迫害

李長生,男,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出生,二零一九年五月任中共牡丹江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二零二一年四月任東北農業大學黨委書記。

李長生上任中共牡丹江市政法委書記以來,牡丹江地區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關押構陷等迫害。根據明慧網報導的迫害案例不完全統計,僅在二零二零年牡丹江地區法輪功學員至少有一百六十八人被迫害。其中被綁架四十四人,被抄家二十五人,被非法批捕七人,被非法拘留十三人,被迫害致死一人,被勒索金錢三人,被非法停發養老金三人。因「清零計劃」,以「開除工作」,「扣發養老金」,或「開除子女工作」相威脅、騷擾、威逼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的,有姓名可考的五十多人,加上各轄區各市縣均有不具姓名的多人被騷擾,保守估計被騷擾人數至少八十人以上。

案例一:不配合警察嫁禍丈夫,海林王淑坤被毒打致死

牡丹江市海林市六十六歲的女醫生、法輪功學員王淑坤,二零二零年六月末被騙去單位,遭警察毒打,並脅迫她承認已經上訪29年的丈夫於小鵬也煉法輪功(從而便於關押),王淑坤於七月二日早含冤離世。

王淑坤女士,家住海林市方興小區,在海林市海林鎮醫院退休後,返聘在鎮醫院任內科大夫。二零二零年六月末,海林鎮醫院黨委書記韓豔給王淑坤打電話,謊稱院長陳廣群讓她到醫院去一趟。

到醫院之後才知道等她的是海林市第一派出所警察,讓她寫放棄修煉法輪大法的所謂「三書」,還讓王淑坤承認她的丈夫於小鵬也修煉法輪功,被王淑坤拒絕。

警察居然在醫院四樓私設公堂,對王淑坤施以酷刑,大打出手,強迫王淑坤在「三書」上簽字。有兩個人分別按住王淑坤的雙肩,不讓她掙扎,另一個人用力把王淑坤的頭往脖腔裏按,當時王淑坤就覺得大睜雙目,兩眼不受控制的用力瞪著,頭暈、噁心,而且腿疼痛難忍,求那些人放她回家。警察還威脅她說,過兩天還找她。威脅王淑坤如不寫就讓別人寫證明,證明於小鵬修煉法輪功。王淑坤的腿被打的疼痛難忍,幾個小時後,警察威脅說過兩天還找她,才讓其回家。

王淑坤是手腳併用爬到樓上家中的。其丈夫於小鵬看到回家後的王淑坤身上多處淤青,膝蓋骨骨折,全身被汗水濕透。

由於精神壓力過大,身心受到巨大的打擊,大約七月一日王淑坤傍晚出現腦出血症狀、頭暈、噁心,腦血管病症狀。在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早四點二十五分突然去世,表現為腦乾出血症狀。

案例二:法輪功學員董淑豔、郭淑珍、張玉華遭綁架 遭愛民區法院誣判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晚上,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董淑豔、郭淑珍、張玉華三人在陽明區鐵嶺河鎮被鐵嶺河社區警務大隊警察綁架。

六月二十七日上午,張玉華女兒和親友一行人到市公安局要求放人,一樓門衛不讓進門,也不讓見人。有人給門衛一張真相資料,希望他能明辨是非,門衛竟然報警,後來江南分局來人把兩位親友(法輪功學員)帶走了。董淑豔的四姐前去要人,卻被警察到家裏非法搜查和恐嚇。

七月十八日,律師會見了董淑豔,得知董淑豔進看守所後一直在絕食,身體很虛弱,是兩個人扶著去會見的。她向律師講述了自己信仰真、善、忍的歷程,因修煉大法身體疾病消失,這麼多年卻因堅持信仰經受苦難。七月二十六日,律師來會見時,獲悉董淑豔被迫害致命危,警察仍不放人,將她關進牡丹江公安醫院繼續折磨。

十一月二十二日,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對董淑豔、張玉華、郭淑珍非法開庭。董淑豔、張玉華認為自己信仰法輪功合法,並請律師做了無罪辯護。十二月十六日得知,董淑豔、張玉華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郭淑珍被非法判刑一年。庭審前,愛民區法院威脅家屬:請律師做無罪辯護就加刑。

案例三:原牡丹江監獄警察戴啟鴻又被非法判五年入獄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牡丹江多個公安分局統一行動,大規模騷擾法輪功學員,並到處打聽戴啟鴻的下落。戴啟鴻失蹤多日後,七月份證實他被綁架到牡丹江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十月份獲悉,戴啟鴻再次被非法判刑五年,聲稱是結二零一七年的「案子」,被非法關押在牡丹江監獄。

戴啟鴻本是牡丹江監獄公務員、警察,為人正直善良,樂於助人,工作技術過硬,是單位企業生產技術骨幹。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戴啟鴻遭綁架,被非法判刑五年,獄中遭受暴打、小號、吊刑、電擊等多種酷刑折磨,並被剝奪公職。

戴啟鴻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再被綁架後絕食抗議,被「取保候審」。

關於戴啟鴻被迫害情況,請見明慧網報導《牡丹江戴啟鴻又被非法判刑五年入獄》

案例四:海林市姚淑霞被非法判刑六年三個月、遭勒索兩萬元,關押在哈爾濱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海林市姚淑霞因貼真相不乾膠,遭人惡意舉報,被海林市第四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在這期間,第四派出所警察沒有按時通知家屬。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姚淑霞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到期,姚淑霞的女兒去接她,被告知,因疫情未做處理,要繼續拘留十五天。這十五天後,姚淑霞被轉到牡丹江市看守所非法刑拘。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得知,姚淑霞被構陷到檢察院,非法批捕。此後,姚淑霞被非法起訴到法院,檢察院量刑七年,罰款三萬元。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下午,海林市法院對姚淑霞進行非法庭審,姚淑霞不承認自己有罪。在法庭上,家屬得知,海林市公安為了構陷迫害姚淑霞,曾經有多個警察強行把姚淑霞的手按在電線桿子上,假裝是姚淑霞在粘貼不乾膠,拍照作偽證。然後,又找來不明真相的人假裝舉報,做假現場,再拍照,作偽證陷害姚淑霞。

姚淑霞被海林市法院枉判六年三個月,並勒索兩萬元。姚淑霞上訴到牡丹江中級法院,牡丹江中級法院維持冤判。姚淑霞於二零二一年七月八日被劫入哈爾濱女子監獄。詳見明慧網報導《黑龍江海林市姚淑霞被枉判六年三個月》。

案例五:牡丹江市王楣泓又被非法判刑四年,親人海外呼籲停止迫害

王楣泓女士,現年六十四歲,曾是牡丹江市地質勘查所的高級工程師,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哈爾濱市學府書店附近給一個男青年講真相,被誣告。在書店內被哈西派出所警察姜洋等綁架,先被行政拘留十五天,後哈爾濱市南崗區國保警察通知家屬勸說王楣泓放棄信仰,並承諾簽署保證就可以放人,否則就判刑。陰謀未得逞,後將王楣泓非法刑事拘留並非法批捕。還威脅家人不許透露其辦公電話號,導致家人極度恐懼。

'王楣泓'
王楣泓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十點,被道裏區法院非法開庭,道裏區法院違法阻止她的親友辯護人謝燕益進庭為其辯護。王楣泓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二一年五月中旬被非法關押到黑龍江女子監獄。

王楣泓女士曾因為堅持法輪功信仰而被非法判刑十一年。詳見明慧網報導:《二十二年畫不圓的「家」》、《哈爾濱市法院阻止王楣泓辯護人進庭》、《歷經11年冤獄迫害 女高級工程師又遭綁架》等。

案例六:穆稜市高朋光、高永麗、孫士偉、石穎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牡丹江穆稜市國保大隊臧殿旭、李博,穆稜市八面通鎮第一派出所張學波,第二派出所李明超等人綁架了穆稜市八面通鎮的孫士偉、石穎、曹淑芳、高永麗與弟弟高朋光五人。五人家中大量個人物品被搶劫。

高永麗、高朋光、孫士偉被非法刑事拘留。曹淑芳因身體出現高血壓症狀,體檢不合格,沒有送看守所,二十五日凌晨兩點被放回。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五人被牡丹江海林市檢察院非法批捕,後來被非法起訴到牡丹江海林市法院。大概八月十五日左右,八面通第一派出所通知曹淑芳到海林法院去一趟,法官姜新昆拿出檢察院建議量刑書,告知他們五人將被非法判刑七年,還將被處以兩萬罰金。

高永麗、高朋光、孫士偉被非法拘禁在穆稜市八面通看守所。石穎被從牡丹江海林看守所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繼續非法拘禁。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十點半,黑龍江省海林市法院法官姜新昆,對穆稜市四名法輪功學員孫士偉、高朋光、高永麗、石穎進行非法庭審。三名律師為孫士偉、高朋光、高永麗做了無罪辯護。

穆稜市四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被海林市法院非法判刑:高永麗六年十個月、罰金兩萬元;孫士偉、高朋光均六年六個月、罰金一萬元;石穎一年三個月、罰金三千元。高永麗、孫士偉、高朋光上訴到牡丹江中級法院,請求撤銷一審冤判,改判當事人無罪。牡丹江中級法院不開庭審理,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駁回上訴,維持冤判。

關於高永麗、高朋光、孫士偉、石穎遭受的迫害,請見明慧網文章《黑龍江海林市法院姜新昆誣判四位法輪功學員》《黑龍江穆稜市五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一年》《黑龍江教師幫老人裝玻璃被判六年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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