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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老人被山東科技大學剝奪養老金及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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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法輪功學員馬俊亭和鹿克芹是山東科技大學退休職工,因修煉真善忍,被邪黨公檢法非法判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山東科技大學對兩位老人做出無理「開除」決定,取消了她們的所有養老保險待遇(含統籌內養老保險待遇、改革性補貼、校內生活補貼等)和醫療保險待遇及校內各類福利待遇,使她們的生活陷入困境。

馬俊亭,女,八十三歲,山東科技大學退休的高級工程師。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多次劫持到洗腦班和非法判刑四年迫害。

鹿克芹,女,七十二歲,山東科技大學退休高級工。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曾被非法勞教一年(所外執行)和被冤判三年六個月。

信仰真善忍 馬俊亭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八年六月七日上午十點,泰安市肥城市公安局的四個警察(三男一女)對馬俊亭老人非法抄家,折騰到下午四時,把她家中所有的大法書及有關資料搶掠一空,甚至連牆上門上帶有法輪大法文字、標識的粘貼都給撕了去。最後,給她辦了一個所謂的「取保候審」,她拒絕簽字,警察強迫她家人代簽後離去。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肥城市檢察院非法起訴馬俊亭、鹿克芹等六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肥城市邪黨法院對馬俊亭誣判三年,緩刑四年,勒索罰款四萬元。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九日,馬俊亭因向世人贈送法輪功真相年曆、小冊子被構陷,遭泰山區公安分局國保、「610」人員非法抄家。

不法警察把構陷馬俊亭的材料報給泰山區檢察院後,泰山區檢察院於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非法起訴到泰山區法院。

二零二一年八月六日上午九點,泰山區法院對馬俊亭非法開庭。並於九月二日下達非法判決書 ,撤銷了肥城市法院(2019)魯0983 刑初11號刑事判決書對她的緩刑;非法判處馬俊亭二年,勒索罰款三萬元,與原判三年刑期並罰,非法執行四年惡刑。

信仰真善忍 鹿克芹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八年六月四日午時,鹿克芹因送給親戚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肥城市公安局警察入室綁架,關押到泰安市看守所。兩天後,被家人保釋回家。六月七日,被肥城市公安局非法「取保候審」。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鹿克芹被肥城市邪黨法院冤判三年六個月,罰款三萬元。

山東科技大學跟隨邪黨迫害退休職工

(1)違法操作

山東科技大學,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召開第十八次校長辦公會,依據所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條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第十八號令)第二十條、第二十四條規定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人社部規[2017]11號)第十二條規定,對馬俊亭、鹿克芹給予開除處分。並依據所謂《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監察部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被採取強制措施和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69號)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轉發人壽司函[2020]66號文件明確機關事業單位被追究違紀違法責任退休人員養老保險金待遇的通知》取消了她們的所有養老金和福利待遇。並以所謂(山科[2021]36號)文件的形式做出了《關於對馬俊亭、鹿克芹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相關事宜的處理決定》,具體如下:

「1、自2019年6月起,取消馬俊亭所有養老保險待遇(含統籌內養老保險待遇、改革性補貼、校內生活補貼等,下同),取消醫療保險待遇及校內各類福利待遇。
(1)2022年1月起,停發統籌內養老金、醫保待遇,同時停發校內發放的一切統籌外福利待遇等。
(2)追回2019年6月至2021年8月期間已發放的退休費待遇。
(3)追回自2021年9月至12月期間已發放所有養老保險、醫保待遇。
2、自2019年6月起,取消鹿克芹所有養老保險待遇(含統籌內養老保險待遇、改革性補貼、校內生活補貼等,下同),取消醫療保險待遇及各類校內福利待遇。
(1)2022年1月起,停發統籌內養老金、醫保待遇,同時停發校內發放的一切統籌外福利待遇等。
(2)追回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期間已發放所有養老保險、醫保待遇。
3、以上兩人刑滿釋放後,學校按月發放兩人校內補貼(僅此一項)待遇,如發放的校內補貼標準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

(2)山東科技大學人員違反《憲法》和相關法律

根據《憲法》第44條、第45條以及《勞動法》第73條、《社會保險法》第16條、國發[2015]2號文等法律法規,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只能由法律、法規規定,其他行政規章或規範性文件無權限制或剝奪勞動者的社會保險待遇。

眾所周知,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資金源於兩部份:一是企事業單位按期把職工所創造的剩餘價值部份,為職工繳納到社保局;二是職工把自己的少部份工資按期繳納到社保局。學校和社保部門只是為職工保管並按時定額發放這筆資金,而沒有權力扣發甚至取消這筆資金。

《社會保險法》、《社會基本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中,也沒有規定 「退休人員服刑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和不參與每年的養老金調整」。山東科技大學對馬俊亭和鹿克芹的處理決定依據的所有文件與中國《憲法》框架下的《立法法》、《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上位法的法律條文是相抵觸的、無效的,是違法的。因此,依據這些不合法的文件來扣發她們服刑期間的退休金、養老金,就屬於違法行為。

養老金、退休金是職工多年剩餘價值的積累,是自己多年投保所得,而不是政府的施捨與恩賜,更不是非法所得。養老金、退休金是個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機關、個人都無權剝奪、停發、少發。山東科技大學取消馬俊亭、鹿克芹養老金、退休金的做法是屬於超越職權的違法行為。因為中國沒有一個部門有權力剝奪公民養老金──個人的合法財產。

查遍所有的法律法規,均沒有對服刑人員要停發、退還養老金的規定,因為服刑人員沒有被剝奪作為公民的權利,理當享有國家公民的一切待遇,而且對法輪功學員的判刑本身就是非法的、強加的迫害,更加不應該根據非法判刑的前提剝奪公民合法的收入。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顛倒了是非善惡,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地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搶劫、勒索錢財;甚至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罪名構陷,給廣大法輪功學員和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希望山東科技大學校長、書記和第十八次校長辦公會與會人員及相關社保部門的相關人員,在當今天災人禍頻頻發生、瘟疫橫行、大災大難來臨之時,明辨是非,不受中共邪靈操控,善待法輪功學員,得到神佛護佑,給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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