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西太原市法輪功學員王志燕遭冤判三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報導)山西省太原市法輪功學員王志燕,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遭鼓樓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被太原市萬柏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王志燕上訴,二零二二年二月被太原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

王志燕,女,五十五歲,太原市半坡西街居民,迎澤區人社局職工。據明慧網信息,王志燕曾患乙肝,導致結婚後也不敢要孩子。她修法輪大法後,很快身體得到健康,並且生了一個健康的男孩。大法給她一家帶來了新生。

王志燕非常善良,多年來一直照顧有病的八十多歲的婆婆,婆婆長住她這裏。王志燕還要常回娘家照顧長期臥床的八十多歲的老母親和雙眼重殘的弟弟(她的弟弟王志剛修煉法輪大法,兩次被非法勞教共四年,遭非法判刑三年,在監獄被迫害成雙眼重殘,左眼失明,右眼視力只有零點零幾。)

王志燕因堅持法輪大法信仰,曾多次遭當地警察及社區人員綁架、拘留、騷擾,以下是她遭迫害的部份經歷。

二零二零年三月一日,王志燕在路上給某快遞員一份大法真相資料,快遞員惡意舉報,她被廟前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她丈夫被連帶綁架。夫妻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未執行。此後兩人不斷遭騷擾。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晚上,鼓樓派出所警察劉斌等兩人到王志燕家騷擾;第二天上午,鼓樓派出所教導員賀俊義帶劉斌和社區治安員進家騷擾。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晚上八點多,王志燕被闖到家中的鼓樓派出所教導員賀俊義等七個警察、一名社區人員綁架。這夥人停留很長時間,非法抄走個人書籍,手抄大法書,幾個U盤和錢物等。據悉,幾天前,王志燕給她住所附近某社區的主任講真相保平安,被其惡意舉報。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上午十一時,家屬得知王志燕已被非法關押在太原市第三看守所。顯示太原市及萬柏林區公檢法機構欲對王志燕進行司法迫害。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日前後,王志燕的丈夫高秀兵請了湖南普沙律師事務所的曾武律師作為本案辯護律師。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六月四日,太原市政法委的張小鵬兩次帶著做「轉化」迫害的人(第一次帶著一個叫武梅、第二次帶著至少五、六人,其中還有社區人員),張小鵬威脅高秀兵,說他「有辦法對付律師,也有辦法對付你們一家人」。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日,太原市萬柏林區法院對王志燕視頻開庭。這之前十天左右,太原市政法委張小鵬指使鼓樓派出所賀俊義等警察夥同社區人員,曾多次將她丈夫高秀兵綁架到洗腦班,高秀兵拒絕配合,一度被困家中。而在非法庭審前的階段,家屬聘請的律師四次去看守所要求會見高秀兵,都遭看守所百般推諉而沒有會見成。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王志燕被萬柏林區法院法官吳軍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五千元。家屬及本人上訴。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七日,高秀兵準備上訴狀。十二月十日前後,警察和社區人員兩次上門騷擾高秀兵,高秀兵問甚麼事,社區人員回答「還是那事」,都被高秀兵堅決拒絕開門。

二零二二年二月上旬家人得知,太原市中級法院法官張志剛對王志燕案非法維持冤判。


涉案人員:
萬柏林區法院:
審判長吳軍
陪審員鄒穎、劉晉萍
書記員白浩森

萬柏林區檢察院:
公訴人史媛

太原市中級法院:
二審法官張志剛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