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和江澤民相互利用瘋狂迫害法輪功後,當年正讀高三的尹君被迫輟學,沒有參加高考。她隨後遭受了七次綁架,其中兩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她曾被電棍電、野蠻灌食、背銬、冷凍、罰站、拳打腳踢等酷刑,還被迫從事超體力奴工勞作。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八點多,尹君剛要出門,被守在門外的紅旗街派出所警察綁架,家裏被翻,大法書籍、筆記本電腦和手機等私人物品被非法抄走。經家屬多方打聽,得知她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四看守所。
尹君母親請了律師到長春第四看守所要求會見尹君,被告知疫情期間不能會見,想了解尹君的身體情況,也被推脫。之後,家人又到朝陽區分局紅旗街派出所,也被阻攔在外。
構陷尹君的案卷被轉到長春市朝陽區檢察院批捕科,辦案檢察官隋昊霖 。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長春市朝陽區法院非法對尹君和法輪功學員於春波與他的妻子李鳳霞,以及李桂玲(女、55歲)視頻開庭,並且不通知家屬和律師,不接律師手續,不允許律師上庭辯護。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上午,尹君再次被非法開庭。法官朝陽區刑事庭庭長陳曉靜。
尹君被非法關押至今已有兩年多,她在被綁架迫害之前體重一百七十多斤,現在瘦了很多,大約一百二十多斤。她一直被關押在長春市第四看守所,最近聽說已被轉押到興隆山新建的看守所。
關於尹君被迫害情況,請見《兩次勞教、冤判三年 吉林尹君女士又被非法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