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詭辯掩蓋不了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犯下的酷刑罪惡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千百萬法輪功學員因為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向民眾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遭到中共綁架、關押進洗腦班、勞教所、監獄。為了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中共人員、警察採用各種殘酷手段折磨法輪功學員,其目的就是迫使他們放棄信仰法輪功。

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中共官員極力抵賴掩蓋。

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下稱女二監)監獄長楊明山在對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家屬揭露監獄違法行為時叫囂:「我們是按省『610』(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指示辦事的,我作為監獄長有權制定監獄管理規定。在女二監《罪犯分級管理實施細則》第二章第六條第七款規定:法輪功人員不認罪伏法的實施嚴管,關於你們的控告檢舉信中說的對法輪功學員嚴管『坐小凳』是體罰,你怎麼界定,那是一種學習,你有體罰證據嗎?」

雲南省第一監獄(下稱省一監)主管管教工作的副監獄長丁鵬祥,在接聽法輪功學員的勸善電話時竟然說:「這不算迫害,我們沒有迫害。只有吊打、用老虎凳折磨才算迫害。」但是詭辯掩蓋不了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犯下的酷刑罪惡。

根據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它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第一條的定義:「『酷刑』是指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報或供狀,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為對他加以處罰,或為了恐嚇或威脅他或第三者,或為了基於任何一種歧視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體或精神上遭受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為,而這種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職人員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職權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許下造成的」。我們列舉一些案例讓有良知的民眾來看看省一監、女二監對法輪功學員犯下的罪惡,是不是酷刑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二零零零年省一監、女二監開始關押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在雲南省「610」直接操控和指揮下,省一監、女二監為了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進行所謂轉化。監獄對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明文規定進行「嚴管」。嚴管就是由兩名或多名犯人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包夾」,二十四小時監視(每天要記錄法輪功學員的行為)。不得接見、不得打親情電話、不得減刑。還常遭獄警或被獄警指使的犯人毆打、各種體罰、坐小凳子(有的罰坐小小凳子)、穿緊束衣、噴辣椒水、高壓電棍電擊、被戴上腳鐐手銬吊銬、注射破壞中樞神經藥物、野蠻灌食灌藥等數十種酷刑。

尤其被劫持到女二監的法輪功學員,凡是表示不放棄信仰的,無論年紀大小(包括七、八十歲的老人),都先被關禁閉四個月,期間不准洗漱、不准洗澡、不准換洗衣服、不准衛生用水,來例假的也不得用衛生紙,每天還要被罰坐、強迫聽高分貝侮辱法輪功的錄音。四個月禁閉結束後,改為明天十六小時坐在小凳子上,兩手還必須平放在兩膝,兩腿並攏,身體保持正直,被強制一動不動的坐著,罰坐期間,若手指交叉、伸胳膊、伸腿、移動身體、閉上眼睛、打呵欠,改變姿勢等,都會遭到包夾輕則辱罵,重則動手拉扯、毆打。每天給一瓶水(約500-1000ML),規定上三次廁所,不轉化就一直坐到出獄。凡是進過禁閉室出來的人聽力都有不同障礙,甚至導致耳聾。由於長期坐小凳子,許多法輪功學員臀部、會陰部皮膚糜爛、流血、流膿,臀部坐出老繭。出現雙下肢水腫、血壓增高等多器官疾病。

「坐小凳」模擬圖
「坐小凳」模擬圖

以下是被監獄酷刑迫害致死部份案例:

◎四川攀枝花市羅江平在雲南省一監被注射不明藥物、毆打、野蠻灌食含冤去世

羅江平,男,當年五十一歲。四川攀枝花市米易縣撒蓮鎮人。二零一二年一月在雲南省楚雄州南華縣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半,被關押在雲南省一監。由於羅江平拒絕「轉化」,被戴腳鐐手銬,遭獄警和犯人腳踢手打、注射不明藥物、每天十幾個小時的超負荷勞動,完不成任務不准睡覺、單獨關小號等摧殘,被野蠻灌食等酷刑折磨。羅江平的下牙被全部撬掉,只剩幾顆鬆動的上牙。撬牙導致口腔大量出血,嘴裏面都是爛肉。關押在省一監短短的三個月就出現生命垂危。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保外就醫回家,僅五天就含冤離世。

羅江平去世前在家裏的照片
羅江平去世前在家裏的照片

◎四川省西昌市方征平在省一監關小號等多種酷刑致死

方征平,男,當年五十六歲,四川省西昌市人。二零零七年被非法判刑六年。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方征平被送往雲南省一監途經雲南曲靖時,押送方征平的警察將方征平借押在曲靖監獄一夜。曲靖監獄的獄警點名時,由於方征平年紀大,耳有點背,沒能及時回答,曲靖監獄的三名獄警一擁而上,一頓拳打腳踢。方征平被打倒在地又掙扎著站起來,又被打倒。然後這三名獄警用穿著皮鞋的腳向方征平的臉上、身上狠狠踩踏。方征平每站起一次,都被獄警踢倒再打,這樣反覆三次,直到方征平不能站立。遍體鱗傷的方征平被抬到省一監四十五天後才基本能站立行走。

方征平被關押在雲南省一監十監區三中隊,因拒寫「保證書」而遭到關小號等多種酷刑折磨,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下了病危通知書。他的父母希望方征平能取保回家,未得監獄同意。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方征平在雲南省一監去世。

◎昆明市史喜芝在女二監遭高壓電棒電擊後去世

史喜芝
史喜芝

史喜芝,女,當年六十多歲。在雲南省女二監集訓監區被關「禁閉」、坐小凳子「嚴管」,被長期使用破壞中樞神經類藥物,多種折磨導致史喜芝血壓增高。有一天晚上監獄突然打電話給其女兒說史喜芝病危,據知情犯人透露史喜芝是被獄警用高壓電棒電擊後出現生命危險才送醫院搶救。史喜芝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七日凌晨搶救無效含冤離世(監獄對外稱患病死亡)。

中共酷刑示意圖:電棍電擊
中共酷刑示意圖:電棍電擊

◎昆明市73歲的王蓮芝被注射不明藥物後「精神失常」去世

王蓮芝
王蓮芝

王蓮芝,女,當年七十三歲,昆明市退休工人。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被劫持到雲南省女二監就被關進禁閉室,王蓮芝每天十六個小時被強迫端坐在光床板或小木凳上,經過三個多月折騰,十一月十日,兒子終於見到母親,此時王蓮芝雖然憔悴,但精神正常。之後女二監對王蓮芝施以不明藥物,導致其「精神失常」,身體狀況日漸惡化,整口牙齒鬆動脫落,持續劇烈頭痛,最後幾乎成了植物人。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監獄通知兒子去監獄,兒子看到母親情況說:「十幾天前母親還好好的。」獄方告之市精神病院鑑定得「精神分裂症」,並說:「你母親不吃高血壓的藥就拌在飯裏」,兒子怒責:「另外還拌有甚麼藥?」獄方不敢回答。二零零九年一月七日,家人費盡周折,將體質非常虛弱、幾乎成了植物人的王蓮芝「保外就醫」接回送到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搶救,期間老人一直處於昏睡狀態,後因救治無效含冤去世。

◎主治醫師沈躍萍在雲南省女二監被三年「禁閉」、用不明藥物迫害致死

沈躍萍迫害前後對比

沈躍萍,女,當年四十九歲,玉溪市婦幼保健站主治醫師。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沈躍萍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關押在女二監集訓監區期間,因拒絕所謂的「轉化」,被關了三年「禁閉」。整天面對獄警的輪番轟炸(強迫洗腦)、辱罵及喇叭放到最大音量的洗腦錄音。每天十六個小時被強迫坐在光床板上,不得洗澡、洗衣服,來例假也不允許用衛生巾,還隨時被「包夾」打罵或用針扎、用手擰、掐,每天強逼她吃或者在食物中投放不明藥物,在惡劣的環境下,身心遭到巨大的摧殘,致使沈躍萍咳嗽不止達八個多月,也沒有得到醫治,最後導致昏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一日將沈躍萍送進昆明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搶救。家人接到監獄「沈躍萍病危」的通知趕到醫院時,沈躍萍的肺已穿孔,奄奄一息。在病情沒有得到控制的情況下,監獄又強行將沈躍萍轉到條件極差的監獄管理局醫院。在家屬強烈要求下,監獄才辦理了「保外就醫」手續,家人將她送到昆明市第三醫院,終因搶救無效含冤離世。

結語

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23年,法輪功學員不但經受了殘酷迫害,有的法輪功學員甚至被邪惡活摘器官,被迫害致死。但是法輪功不但沒有被鏟除,反而洪傳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包括台灣、香港、澳門),李洪志的著作《轉法輪》被翻譯成四十多種文字,越來越被世界各膚色民眾所接受,真、善、忍普世價值在改變著世界。

我們善勸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法輪功是甚麼你們不會不知道,迫害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你們更清楚,因為你們至今執行的仍然是江澤民通過非法組織「610」下達的沒有法律依據,違背《憲法》、《監獄法》等法律法規的指令。你們要看清當前的國內外的亂世,「人不治天治」,「天滅中共」已經顯現。中共這條破船已經下沉,跳船逃生是你們的當務之急!「人在做,天在看。」停止迫害,善待法輪功學員,收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邪惡,將功補過,才是你們唯一的選擇!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