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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太遭枉判八年 河北女子監獄剝奪親人探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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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唐山市71歲的法輪功學員王瑞玲被非法判刑八年,於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監獄,一直拒絕強制轉化,監獄方面不許家屬會見,家人很擔心她的身體狀況,甚至生命。家人找獄方,獄方回答說:不轉化不讓會見。

家人還是在法庭旁聽時看見過王瑞玲。據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八日報導,王瑞玲被劫持到的石家莊女子監獄十四監區,後分到十三監區,天天早、中、晚遭毆打,監室裏經常看到血。由於王瑞玲堅持不吃藥,牙齒被獄警掰掉。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七十多歲的老人,哪能受得了那樣的長時間殘酷迫害!請國際社會關注。

王瑞玲家住遵化市堡子店鎮北嶺村,二零一九年七月六日早三點多鐘,她與老伴馬擴從家中被警察非法抓捕,並被非法抄家,警察搶走四本筆記本電腦、打印機、人民幣、保險櫃裏的錢也被拿走(金額不詳),還有法輪大法書、A4紙等,家中被洗劫一空。她家中轎車當時也被開走。

當天凌晨三點多,遵化多個村鎮的十九名法輪功學員幾乎同時遭到警察的入室綁架、非法抄家。後來王瑞玲被非法關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馬擴被非法關押在遵化市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十九日、二十三日,遵化市法院對十二名法輪功學員王瑞玲、馬擴、林秀珍、張勤、盛金玲、高敬如、郭書環、盧翠華、王坤、王建、張玉明、田淑學非法開庭,後對這十二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二~八年,勒索罰款兩千到一萬元不等,其中王瑞玲被枉判八年,老伴馬擴被枉判五年。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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