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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茂名市法輪功學員陶永紅、王英被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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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下午一點鐘左右,廣東省茂名市法輪功學員陶永紅和來她家的法輪功學員王英被闖入的多名警察綁架。陶永紅、王英目前被關押地點不明。

據知情人透露,當天早上就有便衣在陶永紅家附近蹲坑,直到下午一點左右,當王英進入陶永紅家的時候,三十多個警察一擁而上將兩人綁架。當天大概來了三十多輛警車。

陶永紅女士一九六零年八月十七日出生,她是廣東省石油企業集團茂名公司退休職工,家住茂名市茂南區官渡沙院路。陶永紅因堅持真、善、忍信仰,長期遭中共人員騷擾、綁架、關押及經濟迫害,她曾被非法判刑,獄中遭非人折磨。

以下是陶永紅女士自述修煉法輪功的美好及當年遭中共監獄迫害的經歷:

我是一九九八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那時我才38歲,已是滿身是病:如偏頭痛、頸椎病、鼻炎、牙齦出血、乳腺增生、心臟病、腸胃病、風濕病、婦科病等等,由於經常吃藥,人又瘦又黑,看上去就像五十歲的人。為了治病花了不少錢,病也沒治好,真是勞民傷財,苦不堪言。這時我正好遇上了煉法輪功的人,她給我介紹了法輪功的情況。我就抱著試試的想法,就煉起了法輪功。不煉還不知道,一煉真見效,三個月的時間所有的病全都消失了,身體一身輕。大法真是太神奇了,不讓人不信服。我真是無法用語言表達師父對眾生的慈悲和救度之恩。所以說,法輪功好不好,只有修煉法輪大法的人才有發言權,就如常人都說這樣一句話,實踐出真理。

我修煉法輪大法後,懂得了真、善、忍是宇宙的根本特性,也是衡量宇宙中好與壞的唯一標準。修煉人要想好病、祛難就必須重心性修煉。所以我時時處處都按照真、善、忍的更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不斷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同時我也修去自己以前很多不好的東西,處處為別人著想,學會了用善來對待他人,寬容對待他人。在單位裏,工作兢兢業業,別人不想幹的活,我主動做,等等,無論在哪裏都按真、善、忍做個好人,得到同事、同學、朋友、鄰居等人的好評。

我修煉法輪大法後,也給自己的身心和家庭帶來受益,同時我的身體已達到無病狀態,不需要花錢看病,為國家、為家庭節約了醫藥費,真是一舉好幾得。我以前經常為家庭一些小事或錢和丈夫吵架,為孩子不聽話經常罵孩子打孩子等。修煉以後都改掉這些不好的習慣,丈夫和孩子都說我修煉法輪功真是變樣了。這就是我修煉法輪大法所帶來的變化,給家庭帶來了歡樂、幸福、和睦。

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我因到鎮盛發放神韻晚會光盤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綁架到鎮盛派出所,在非法提審時,我不配合他們,一個警察抓住我的頭髮往後拽,要給拍照。在被非法關押的二十四小時裏,他們才給控告人吃了一餐飯。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中午,我被非法送往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因我按真、善、忍做好人不是違法。六月十三日上午因我拒絕幹活,惡警以我不參加勞動為由,指使犯人打我。這天早上一開工,監頭阿瑜(羊角人)指使三、四個犯人(其中一個阿梯、一個吸毒犯判十五年、)把我從床上拖到一個角落,拉上布簾避開監控器,三個人摁住我,把我的頭摁在水桶裏。然後兩犯人又用水桶向我左右耳朵撥水。三、四個犯人輪流打累了,休息一會兒,她們說:有的是時間整你,看你服不服。然後又把我拖進去,我坐在地上,兩犯人分別拉起我的左右手,另一吸毒犯,穿著又硬又厚的拖鞋,對著我的左肋骨狠狠的踢了兩腳,當時痛得我嘴張得大大的,連續兩口氣上不來,第三口氣才慢慢緩過來。看到這種情況後,兩犯人不敢行兇了,而那個吸毒犯不死心,叫其他犯人拉一杯尿,想灌我喝,由於一對一,她一個人制服不了我,我用手把那杯尿給推倒,她才擺休。我忍著疼痛,慢慢的坐了起來。這時監頭走了進來,對我說:今天這事千萬別說出去。我說為甚麼?你們打了人,還怕別人說出去,我就是要說出去,我還要曝光你們所作所為。洗完澡後,我說要看醫生,我痛得難忍。她們幫我叫來了看守所醫生,我就把我被打的事告訴了看守所醫生。而且這裏有四個醫生是輪流值班,我也分別告訴他們。只要我能接觸外人,我就要把我被打的事告訴世人,讓世人知道邪黨黑窩是如此迫害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我被打的第三天,主管我這個監倉的警察才上班。後來聽這裏的一個警察說:主管這個監倉的警察從來沒有這麼多天不上班的。

因身體被打成內傷,我很難躺下,也無法入睡,而且手不敢觸摸左肋骨部位,不敢打呵欠,不敢大聲說話。在監倉我堅持煉功兩個月後,身體才慢慢恢復起來。可是在我身體還沒完全恢復的情況下,所長又開始加重對我的迫害,給我戴了十四天的腳鏈,造成我身體越來越差,身體由原來的一百零三斤下降到八十斤。大概兩個月後,左耳朵開始流膿,此時我發現自己的身體開始慢慢消瘦,越來越瘦,犯人看到我都懷疑是不是得了甚麼病,說我睡在床上就像死人那樣。被邪黨整的瘦得不成人樣。(我以前年輕時八十來斤也沒有那麼瘦)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日,我被非法送往廣東省女子監獄。在非法關押期間,監獄強迫我放棄信仰。首先是要我穿囚服,我不穿,警察就叫來四、五個犯人,強行給我穿上囚服。他們要我學習、背監規,我不聽,他們就不讓我睡覺,坐在小板凳上,一個叫李瓊(梅縣人)的犯人看守,一睡著就把我搞醒,白天還要我學習,中午罰我到樓下洗七百多人的碗,控制飯量、控制開水。看我還不轉化,晚上強迫讓我站在廁所邊,不准靠在牆邊,連續七天晚上就站在那,二十四小時不讓我睡覺。我記得在第七天晚上時,站了沒多長時間,人就睡著了,整個人往前衝,只聽一聲響,我的頭撞在對面廁所凸出牆角上,主管我的惡警看我不行了,讓我睡了兩個晚上覺,然後又是連續六天晚上讓我站在那,又是24小時不讓我睡覺。斷斷續續折磨了我兩個月。

後來我因不肯放棄修煉,他們就開始加大力度迫害我。採取甚麼攻堅的形式,二十四小時把我關在小房強迫我學習,放污衊法輪大法的錄像讓我看,強迫洗腦及聽邪惡者的灌輸。六個警察輪番值班,五個犯人監視我。犯人為了早日出監,積極配合惡警,對我說:你不轉化,有的是辦法對付你。黃衛紅踩我的腳,踩下去還要轉兩下;李豔莉捏我的大腿,捏的大腿都是一塊青一塊黑的。賴冰梅看我不肯做作業,一巴掌打在我臉上,最後反過來說是我先打她,其實我也沒打她,我告訴她這一巴掌不會讓你白打的。後來上來一個叫敏(音)惡警,陰陽怪氣地說:你打人,我沒拿電棍上來,電電你看你還敢打人不。我不肯吃藥,五、六個犯人把我按在地上灌我吃。在生活上,給我減少飯量,不讓喝水,不讓洗澡、洗頭,不讓上廁所。因不讓我上廁所,我憋不住就拉在褲子上,她們也不讓換褲子,凌晨三點左右才讓我回床上睡。

由於長時間的迫害造成我的腳腫得很厲害,左耳二十四小時耳鳴,人急速消瘦,全身骨頭痛,大熱天都要衝熱水。腸胃病又復發,兩天拉一次,吃飯、勞動中說拉就拉,身體很虛弱。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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