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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構陷至法院 王春玲堅持「我沒犯法,沒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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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二零二三年二月六日和七日,吉林市興華派出所辦案人楊忠禹和檢察院、法院人員串通,企圖對王春玲非法判刑走程序。目前,王春玲被構陷至昌邑區法院,被非法辦理「取保候審」一年。王春玲堅持:「我沒犯法,沒有罪」。

一年前,吉林市法輪功學員王春玲因為慈悲給百姓送真相,被昌邑區興華派出所警察暴力審問、毆打,她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三個月後回家。此後,警察一直搜羅、捏造材料構陷王春玲。

暴力綁架和審訊

王春玲,45歲。二零二二年一月三日下午,她面對面給百姓發年畫、期刊書和護身符,讓百姓三退,躲大疫,保平安,遭一婦女惡意舉報,來了四、五個警察。王春玲又給警察講真相,堅持不上警車,在她無備時,不知哪個警察一腳將她踹進警車,把她拉到吉林市昌邑區興華派出所。

一個高個警察非法提審王春玲。王春玲不回答,她說,我甚麼都不能說,否則就給你們留下了犯罪的證據。在派出所,王春玲被非法關押近三十個小時,期間警察審問王春玲好幾次,都是要所謂的迫害證據。王春玲說我不告訴你,不能讓你們對大法犯罪。這個高個警察打王春玲幾個嘴巴子,還罵她。

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早上,又來了幾個警察,又開始非法審問前一天的問題。他們把王春玲拽到一個大廳,又要照像,其中一個警察打王春玲肚子一下,問王春玲信不信共產黨?王春玲平和的說,我就信我的師父。這個警察也走了。

又上來一個年輕警察,他叫楊忠禹。他讓王春玲按手印,王春玲不按。他又喊來三、四個警察。他們有按王春玲的胳膊的,有掰她手指的,用力拽著她的手,強行讓她按手印。王春玲握緊拳頭按不上,其中一警察用力撅王春玲的大拇指,「卡巴」一聲,把王春玲大拇指撅骨折了,他們才撒手。

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下午,又上來四、五個警察,又拽王春玲的另一隻手,拿來一盒印泥,按她的著手,強行往印泥裏插,往紙上按。楊忠禹握緊拳頭,要往王春玲手上砸,當時,王春玲沒看見他。瞬間王春玲用力把手一抹,沒按上手印,她拽回手了,而楊忠禹握緊的拳頭砸在了桌子上,他的手砸掉一大塊皮。楊忠禹又用腿踢王春玲。王春玲拽手時,打一個趔趄,楊忠禹的腿踢到桌子腿上,疼得他直「啊呀」。

在拽王春玲按手印之前,因王春玲不回答他問題,楊忠禹還給王春玲拉到廁所沒有監控的地方,打王春玲的嘴巴,用拳頭打她胸部和肩頭。後來楊忠禹說,你們不是會背詩嗎?他讓王春玲背詩,連續背三分鐘。王春玲想,一是可能準備錄音偽造證據,二是用聲音對照找我的個人信息,因此,王春玲沒背。

王春玲在派出所被非法關押逼供近三十個小時,他們沒得到一點王春玲的個人信息,後來他們在電腦上對照,查到了王春玲,因二零二零年,王春玲曾被非法拘留十天。然後他們又給王春玲的婆婆、女兒、丈夫打電話對證。後把王春玲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

王春玲被吉林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多月,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六日下午一點左右,看守所的人喊讓王春玲收拾東西,昌邑區公安分局警察和興華派出所警察以「取保候審」的說法,給王春玲送回家。

當時吉林市正是「靜態清零」狀態,把王春玲放回家時,興華派出所警察非法翻家一次。此後,興華派出所警察又幾次騷擾,山前派出所警察入室翻家一次。

興華派出所楊忠禹施騙局 與檢察院、法院串通構陷

二零二三年一月份,王春玲的家人接到電話,是興華派出所辦案人楊忠禹打來的,說讓王春玲去派出所取家人給擔保的一千元錢。王春玲信以為真。

王春玲去了興華派出所之後,楊忠禹開車,直接把王春玲強行拉到吉林市昌邑區檢察院。檢察院問王春玲簽不簽字?王春玲說不簽。後都是楊忠禹給走程序(陷害)的,檢察院的人說再來一次,才能「取錢」。

正月十六,即二零二三年二月六日,王春玲又接到楊忠禹的電話,讓她去檢察院。王春玲和婆婆兩人去了檢察院,檢察院不讓她婆婆進室。

檢察院辦案人李曉釗問王春玲認罪認罰不?讓王春玲簽字。王春玲說,簽甚麼字?!我沒犯法,沒有罪,你們不是說給解案還錢嗎?李曉釗說,解甚麼案?王春玲就給她講大法真相,拒不簽字。

這時,王春玲的婆婆強行進室,說,我兒媳婦是好人,可孝敬老人了,等等。李曉釗說,那你們回家吧,明天早上九點鐘再來。

第二天,即二零二三年二月七日,王春玲和女兒又去了檢察院,沒想到,李曉釗直接把王春玲和女兒兩人拉到吉林市昌邑區法院。

到了法院,那裏的法院人員也是不讓她女兒進廳。當時,法院有很多人,都是辦「取保候審」的,一個女警察辦案,有常人,也有法輪功學員,就是讓家人送兩千元錢,擔保人帶身份證交錢,簽字擔保。

王春玲不交錢,也不簽字,說我沒犯罪,擔甚麼保?法院說,沒人擔保,就給你送回看守所。這時,王春玲女兒進來了,門衛以為她是給送錢的,就讓她進室了。

法院就讓她女兒簽字,王春玲不讓簽。王春玲的女兒怕把媽媽被送走關押,就留了一個電話號,簽了一個「陳」字,也沒留身份證。

法院交給王春玲兩份通知書,一份是昌邑區檢察院的通知,辦案人李曉釗,材料寫的王春玲狡辯、拒不認罪,建議量行四年。法院下「取保候審」通知書,「取保」一年,說,這期間找她的時候,她得隨叫隨到,不得出市縣等多條無理「規定」。

王春玲走了整個過程,從派出所到檢察院,再到法院,看到的、遭遇的就是騙、騙、騙。

相關信息:
吉林市昌邑區檢察院地址 吉林市昌邑區松江東路87號,郵編132002
電話:0432-62582997 收發室:0432-62486500
辦案人 李曉釗
吉林市昌邑區法院地址松江北路 郵編:132002
電話:院長室:0432-62404701
吉林市昌邑區興華派出所 電話:0432──62747110 郵編:132000
辦案人 楊忠禹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區公安分局電話:0432-62459110
吉林市昌邑區公安分局 殷警察 電話:13894276095 (送王春玲回家的)
吉林市龍潭區山前派出所片警 陸小東 電話:15944202358 王春玲家管轄派出所
吉林市龍潭灣社區 電話:64668377 (王春玲家住址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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