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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關押構陷近二年 北京朱瑞遭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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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市海澱區法輪功學員朱瑞上班路上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海澱區看守所構陷至今近兩年,於二零二三年二月六日在海澱區法院遭非法庭審。辯護律師指出,公安、檢察官數據造假。朱瑞當庭證實修煉法輪功使他獲得身心健康。

海澱區檢察院共設有三個公訴人(趙軼、董立岩、申志國),他們沒有出現在法庭,遠程參與了庭審。在經辦法官王衝身邊放了一個麥克風。

法官問朱瑞;你是因甚麼事被抓的?誰教給你的?朱瑞說:因為修煉法輪功被抓,沒人教我,是我自己翻牆從油管上看到了法輪功的真相資料。我修煉法輪功三年了,和在學校裏學的完全不是那樣,法輪功師父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用真善忍為做人標準。修煉前我身體不健康,患有鼻炎,腸痙攣,尿血症。我的性格內向,自閉自卑。修煉法輪功後我的身體健康了,鼻炎好了,腸痙攣好了,尿血症好了,性格開朗了,真是無病一身輕。按照法輪功師父教導的去做一個好人,我對任何人都很好,整個人發生了巨變,工作兢兢業業,不信你們可以去我的單位調查,真善忍本來就是好的,所以說:法輪功是好的,不是邪的。

庭審時公訴人用捏造的數字和數據來加害朱瑞。律師在辯護時指出這五百多小時,數據造假,都是重疊的,是用四乘來的數據,是編來的,是假的。停頓了一分來,鐘法官對著麥克風問公訴人,對律師的意見你們有甚麼回答的嗎?公訴人說沒有回答的。

朱瑞在為自己辯護中說:多少小時都是我自己看的。

律師還說公安警察在辦案時,到他單位到他家裏再到車上,拿的是都「檢查證」去抄的家,從頭到尾沒有出示過一張搜查證,把那些私人財產給非法拿走的。公訴人沒有辯解,法官也無話可說。

朱瑞讀完他自己寫的自我陳述後,律師正要辯護,法官王衝搶先問朱瑞;你還煉法輪功不?朱瑞說:煉。法官王衝的法槌很快就敲響了,今日庭審結束,改日宣判。站起來後對在場的人說:家屬和當事人談話一分鐘。王衝就走了。

前後四十分鐘結束了庭審。朱瑞母親參與了旁聽。開庭前法官王衝問她,你是朱瑞的母親嗎?她回答說:是。朱瑞母親問王法官我年前寄的合議庭材料你收到了嗎?王說:收到了,你寄的那麼多材料我都收到了。約五分鐘,身穿大白褂,戴著口罩的朱瑞被兩個法警帶進了法庭。朱瑞示意和母親打了個招呼。

庭審結束後,朱瑞母親對朱瑞說:孩子啊!你是媽媽的驕傲,中國的希望和未來,媽媽支持你,媽媽知道你是冤枉的,會為你申冤到底。

朱瑞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早上在上班的路上,被海澱區平西府站派出所警察綁架,隨後被非法抄家,當天被轉到北京市昌平區平西府派出所迫害,次日被轉到大興區北京市第三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朱瑞被構陷的案件轉到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次日被轉到北京市海澱區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期間,家人依法申訴,申請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撤銷批捕,控告參與迫害朱瑞的警察趙輝、孫所長,徐柄棟;申請不起訴,追究被控告人董立岩涉嫌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申請排除非法證據「鑑定意見」;申請撤回起訴。過程中,家人見證中共公檢法系統集體違法犯罪的事實,讓所謂「依法治國」的宣傳,僅是一句虛假的口號。

在公安階段,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朱瑞在上班的路上只是使用了路由器免費wifi,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衛分局平西府站派出所劉姓所長、趙輝,西三旗派出所徐柄棟等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他們沒有搜查證,檢查證還是後補的,為了自己的所謂「政績」,不惜違紀、違法、擾民,在朱瑞家裏亂翻,家裏一片狼藉,把搶劫來的私人物品當作當事人的所謂「犯罪證據」,本末倒置。之後朱瑞父親遞交了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和撤銷批捕申請,公安部門不作為。朱瑞母親約見平西府站派出所參與綁架的主辦警察趙輝,要求他們給個說法,開始打了多次電話,他都不接,不承認自己是趙輝。過了幾天,趙輝打電話給朱瑞母親,聽得出他從牙縫裏說出來的話:你不是要見我嗎?下星期二(咬著牙)你來!朱瑞母親沒有畏懼害怕,如約而至,到了平西府站派出所,趙輝對朱瑞母親說:我現在傳喚你。有好幾個人把她手提包和手機都拿下了,進了審訊室,非法對她審了一個多小時。在這期間,趙輝來回的打電話請示。前一天,趙輝就到了北京市第三看守所提審朱瑞,企圖迫害朱瑞母親。因此朱瑞母親刑事控告了劉姓派出所所長和趙輝。朱瑞父母多次打電話找趙輝要求放人,趙輝說檢察院打回案子來就放人。

在檢察院階段,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趙軼、董立岩、申志國,這三個檢察官對本案嚴重瀆職,濫用職權,以權代法。法輪功是正教、邪教都分不清楚,誣告朱瑞從事邪教活動,罪名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一個普通百姓並不在任何與法律、與權力有關的部門工作,怎麼可能犯得到這種職業罪?這種罪得是手握有公權力的人才能夠犯了的罪行。作為檢察機關工作人員對法輪功都不了解,最基本的職責沒有盡到,他們的職責就是監督和督促公安機關辦案,警察在辦案時的非法性與合法性,他們沒有盡到本職工作應盡的義務,嚴重失職,純屬於徇私枉法,包庇公安機關警察迫害善良,同流合污,污衊法輪功是邪教。他們都犯了污衊他人罪,瀆職罪,非法拘禁罪,這幫人都是手握有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羅織罪名,集體違紀、違法,利用手中的公權力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捏造事實製造冤假錯案。

這期間,朱瑞父親遞交了不起訴申請書;排除非法證據「鑑定意見」申請書;朱瑞母親遞交了:修煉法輪功合法,迫害法輪功違法;寄過去的材料檢察院都有回覆:接訴即辦。期間和檢察官董立岩打電話溝通,跟她說: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董立岩說:不要跟我講法律,不是我一個人說了算,還有幾個人。因此事對檢察官董立岩進行了刑事控告,控告到各有關部門,各有關部門都不作為。

在法院階段,朱瑞母親遞交了:修煉法輪功合法,迫害法輪功違法;申請排除非法證據;有關人員需要迴避申請書;出庭作辯護人申請書;證人出庭申請書;召開庭前會議申請書;合議庭。給法院寄過去的材料都沒有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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