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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王春豔在黑龍江女子監獄被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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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二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哈爾濱市南崗區法輪功學員王春豔,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二年初被綁架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王春豔遭到多種迫害:坐小凳子、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被毒打謾罵、侮辱、逼迫看誣陷法輪功的視頻等等。王春豔仍被非法關押在女子監獄八監區609組。

一、被非法判三年

法輪功學員王春豔,55歲,家住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征儀花園小區。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被綁架,同時被綁架的還有侯海超、年景生、牛娜娜等法輪功學員。此次綁架是黑龍江省公安廳610楊波一夥,指使黑龍江省鐵路公安處國保二大隊實施,黑龍江省鐵路公安處的地址在哈爾濱市南崗區和興七道街與中興街交叉口,鐵路公安處國保二大隊的辦公地點,目前在清明四道街立交橋下的白色小樓裏。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九日,王春豔等法輪功學員以「取保候審」名義回家,後來又被綁架,六月十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哈爾濱鐵路法院對王春豔非法判刑三年,把她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鴨子圈)。

黑龍江省鐵路公安處國保二大隊、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綁架了法輪功學員,並不通知家人。王春豔的孩子突然找不到母親,著急上火,到處找,最後在看守所裏才找到。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賣給法輪功學員的日用品及衣物,質量低劣,價格還貴,還不讓法輪功學員家人接見。

二、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被折磨

1、被劫持到610監舍

二零二二年初王春豔被綁架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集訓監區,隔離一個月後,二零二二年一月被綁架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八監區六樓十組,組長是惡犯原竟芳。原竟芳,40歲,詐騙犯,判無期,公開與惡犯王姝同性戀,心狠手辣,多年來在黑龍江女子監獄的支持下積極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八監區轉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手。在王春豔等二十來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八監區之前,八監區的惡警們對劫持到這裏的法輪功學員及犯人進行了大調動,欲對法輪功學員進一步迫害。

王春豔來到八監區的當天,被搜身檢查,所有的物品被翻個底朝上,惡人們把認為違禁的東西給扔了。當天,王春豔與其他剛剛綁架到八監區的法輪功學員一樣被惡犯幫教們分別劫持到小件晾衣室、倉庫、廁所、水房、洗浴室、大廳等處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都是單獨關押。東北的冬天很冷,剛來的法輪功學員幾乎都沒穿棉衣,多數穿的是線衣線褲單拖鞋,廁所、水房、倉庫等處很冷,有的法輪功學員仍被開窗冷凍,一波一波的惡犯、包夾、包教輪番上陣對法輪功學員毒打、辱罵、罰站、不讓睡覺、不讓喝水、酷刑坐小凳子等等逼迫放棄信仰迫害。

王春豔被單獨弄到廁所,酷刑坐小凳,被憋尿,被惡犯打嘴巴子。從頭一天白天一直坐到深夜,有的法輪功學員被酷刑坐小凳子到清晨,第二天天不亮又被劫持到見不得人的地方坐小凳酷刑迫害,逼迫寫邪惡的「四書」。法輪功學員們天天被毒打酷刑折磨,一分一秒都在死亡線上掙扎,沒有盡頭。八監區新樓監控很先進,到處都是監控器,360度沒有死角,惡犯們在明晃晃的監控下殘酷折磨迫害法輪功學員,沒有警察露面,惡犯們對法輪功學員想怎麼迫害就怎麼迫害,怎麼做都行,也不用問警察。犯人們對法輪功學員隨意謾罵欺辱、毒打酷刑,是警察們在縱容指使,犯人毒打殘害迫害法輪功學員,警察不但不阻止,還給食物(食品、飯菜等)、日用品、衣物、增加消費額、電話,減刑等等獎勵,使犯人變成惡犯,惡犯變成魔鬼,使壞人錯覺迫害法輪功學員是應該的。在監獄這樣惡劣的環境下,見不到家人,被監規束縛的很壓抑,警察們又支持犯人迫害法輪功學員,還給犯人獎勵,惡犯們就折磨摧殘法輪功學員。

2、又被劫持到609監舍

在610組被迫害了一個來月後,二零二二年二月王春豔被劫持到609組,組長李媛。李媛是黑龍江省尚志人,36歲,販毒,判十五年,原來在三監區,患性病,住一年多院後調到八監區老樓十組,李媛患性病沒好,性病時常發作,監獄就把李媛調到八監區十組,每天與法輪功學員吃住在一起,對法輪功學員的身體健康根本不當回事。二零二一年十一月李媛搬到新樓508組,二零二二年二月調到609當組長,李媛心狠手辣,迫害法輪功學員不留餘地。

王春豔被分到609上鋪,王春豔與法輪功學員高淑英說了幾句話,因為剛見面說的只不過是互相問候的話,李媛馬上出去了,一、兩分鐘又回到了監舍,命令王春豔立刻搬行李,調到對面牆角挨著水池的那個上鋪,高淑英是挨著窗戶的鋪位,王春豔調的鋪是隔著一條過道,是這個監舍中離高淑英最遠的鋪位,李媛命令王春豔和高淑英的包夾們:看好她們!不許她們說話!不許她們互送東西!看不好,包夾和五聯保一起受罰!

監獄的生活與外面及看守所差距很大,在看守所不知道在監獄需要些甚麼,甚麼樣的東西是監獄允許的,再有從看守所帶出來的東西到監獄都是經過一次一次的檢查,到監獄二門被扔掉一些,到集訓隊扔掉一些,進入八監區扔掉一些,到監舍還要檢查又被扔掉一些,最後剩下的日用品衣物就很少了,其中有的是監獄不讓帶進來扔了,有的是看到東西質量好值錢,被警察或犯人私自裝進自己腰包了。王春豔因為剛到監獄,一些日用品、身上穿的衣服是到監獄後借的,被單子是借的,暖壺、洗臉盆、凳子、棉衣褲等都沒有,這些生活必需品不但王春豔沒有,很多新來的法輪功學員都沒有,組長、包夾不讓其他法輪功學員給,以此來要挾法輪功學員逼迫寫邪惡的「四書」。剛來的法輪功學員對監獄的環境及犯人、警察都陌生,生活必需品及衣物都缺少,錢卡、電話卡也沒有,不能與家裏聯繫,買不了東西,特別是從看守所一直都與家人聯繫不上的法輪功學員,連生活必需品都沒有,都得借,組長、包夾不讓別人給或借給沒有寫「四書」的法輪功學員,給法輪功學員施加壓力,造成生活困難,逼迫放棄信仰。

王春豔每天被李媛、孫晶、原竟芳等惡犯逼迫坐小凳、看詆毀法輪功的材料,不讓王春豔與法輪功學員接觸,同監舍的也不讓,連互相對視都不可以,每天都被包夾、包教們貼身包夾著,輪番唇槍舌劍迫害。一天晚上六點多鐘,李媛又逼迫王春豔寫「四書」,王春豔不寫,李媛立即找來孫晶、原竟芳等包教把王春豔拽到水房等處,罰坐小凳子,輪番攻擊迫害。

'酷刑演示圖:酷刑坐小凳子'
酷刑演示圖:酷刑坐小凳子

一天,惡犯李媛又以許多條件要挾王春豔,逼迫王春豔寫邪惡的「四書」、思想彙報等,法輪功學員高淑英實在看不下去了,大聲地喊道:「王春豔,不用怕,她們說了不算,咱們有師父,有大法呢!」李媛立刻惡狠狠地就奔高淑英過來了,逼迫面朝窗戶坐小凳子,酷刑坐小凳子兩個來小時,又惡狠狠的拽住高淑英往走廊裏去,同時叫屋裏的包夾跟著,一直到走廊盡頭的小件晾衣室裏,酷刑坐小凳子,叫來高文濤、孫晶、王敏等惡犯包教,氣勢洶洶的輪番對高淑英攻擊轉化迫害,高淑英穿著單衣單褲(因為監舍中熱,沒穿棉衣),她們就把晾衣室的窗戶打開,故意冷凍高淑英,北方的冬天寒風刺骨,高淑英坐在小凳子上凍得渾身哆嗦,高淑英要去廁所她們不讓,讓憋著,馬坐在小凳子上,又憋著尿,又凍得哆嗦,又被惡犯們逼迫、恐嚇、侮辱。惡犯們恐嚇高淑英:每個綁架到女子監獄的法輪功學員轉化的怎麼樣,檔案、材料都是他們寫的,不轉化,到現在還這樣頑固,她們不能給好好寫,不給在警察面前說好話,給加刑期、扣電話、扣消費、扣分!

高淑英正氣地說:「我本來也沒有電話,我不要超市,我不要分!我就要大法!」她們又說:「給你加刑!回家時,讓接你的610警察直接把你送到洗腦班、送到看守所,再送這裏來!你看這裏的誰誰和誰誰就是到期沒讓回家直接送看守所,又給送這裏來了……」同時,王春豔也被惡犯們施壓要挾:高淑英都是因為你,你要是不寫(邪惡的材料),高淑英就會一直坐小凳子,受罰,可能會加期……咱們組都得受罰,組長、包夾、五聯保都跟著你挨罰。」

高淑英被從早晨八點一直憋尿到中午吃飯,被嗎坐小件晾衣室一天。回到監舍李媛以各種藉口找茬對王春豔、高淑英等法輪功學員刁難迫害。高淑英身體不好,每天吃很少的飯,李媛讓高淑英去舊樓抬飯,高淑英以前在別的組裏沒有抬過飯,新樓住的是六樓,食堂在老樓,新樓離食堂又很遠,不鏽鋼的飯桶裝滿菜很沉,還要從食堂走到新樓再爬到六樓,身體好的年輕人都累氣喘吁吁,高淑英甚麼都不拿爬上六樓都吃力,李媛明知道高淑英的身體不好,故意這麼安排。高淑英說:「抬不動。」李媛就罰值日,別人值日一天,讓高淑英值日兩天。王春豔剛到監獄,不讓下樓,王春豔也與高淑英一樣,輪流值日比別人多值一天。值日活很多,一天三頓飯刷公用飯盆、飯桶、飯勺,給大家分飯、菜,監舍裏所有的門、窗、門框、窗框,大玻璃,水池、廁所,每頓飯後擦地、水池和廁所裏的所有牆磚,一天的接水等。特別是水池和廁所,大家隨時使用,滴上水、髒一點就得檫乾淨,每天晚飯後還要把這些全部收拾好、擦洗乾淨,特別是廁所,大家洗澡、洗衣服、上廁所後弄的濕漉漉髒兮兮的,每塊牆磚都得檫,地上、台階上,便池裏外都得用小鞋刷(沒有別的工具)一點一點的蘸著洗衣粉涮,清水沖後,再用乾淨抹布擦乾淨。作為長期關押在監獄被摧殘折磨,營養、體力都跟不上,身體虛弱的法輪功學員來說已經很難了。可是每次值日一天全都收拾到位後,已經累得精疲力竭了,想要上床歇一會時,惡犯李媛就故意開始在廁所洗澡,一盆一盆的用水沖澡,監舍就這麼點地方,髒水流的到處都是,大玻璃上、牆磚上濺的到處都是,而且值日生還得伺候著,隨時給她遞暖壺熱水、遞毛巾、接涼水,流出來的水隨時擦,要不就流到床底下等處。李媛一洗就兩個來小時,每次都到晚上九點左右,她洗完,值日生還得再重新收拾屋子。609監舍的三個法輪功學員都比犯人多值日一倍,而且還隨時被惡犯李媛及其他包夾欺辱、謾罵、逼迫。

李媛有事沒事就找來包教高文濤、孫晶、王敏、原竟芳等惡人,到監舍中散布誣陷法輪功的說辭,要挾恐嚇法輪功學員,動搖法輪功學員的意志:「不寫到期也不能回家」,「某某某沒簽字到期是610直接送到看守所,現在又送到監獄,判的比上次年頭還多」,「不寫送小號去了,到後來主動寫了」等等。李媛動不動就大聲辱罵法輪功學員,有事沒事的就關上玻璃門給大家開會,內容多數是怎麼包夾看著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怎麼遵守監規聽她的話,李媛常說:「在這個組就我說了算!」如果不聽她的話怎麼懲罰,說她有權利,罰電話、罰值日、罰消費、扣分、酷刑小凳子、罰去外面幹活、不讓睡覺等等,連辱罵帶恐嚇,一講很長時間;李媛還經常叫外組的犯人來609組包夾法輪功學員,她則帶著組裏的犯人到水房、廁所等處給包夾們開會,開會的內容全是怎麼監視、逼迫、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二年大年三十晚上五、六點鐘,大年的除夕,鞭炮聲不斷從周圍的民房和工廠傳來,很是熱鬧,可是黑龍江女子監獄八監區609組卻關門閉戶,屋裏罵聲不斷,犯人組長李媛正在大罵組裏的法輪功學員及包夾,法輪功學員善意的解釋、包夾也一直道歉也不行,非要罰,原因是剛剛包夾帶著法輪功學員王春豔去小件室取了件內衣(其他組的法輪功學員由包夾跟著取衣服經常有),包夾還一直貼身包夾看著,怎麼說都不行。惡犯李媛對全組人員開會大罵一定要罰,罰扣分、罰超市、罰消費、罰五聯保等等,要知道對犯人來說扣分是非常慘的,不能減刑不能晉級,根據監獄定的分數定犯人為幾等,級別決定待遇(減刑多少,電話、消費額、幹活的多少輕重與否,甚至鋪位的優劣),王春豔一直解釋,包夾一再向李媛道歉還是不行,最後包夾在全組會上公開檢討道歉並保證,李媛還是給了包夾很大的人情,那還罰了包夾一個月值日及所有外役,外役活很雜,也累,包括每天三次抬飯、掃雪、倒垃圾、刨冰、掃院子、卸貨、裝貨、超市等等。大年除夕夜李媛兩個來小時的迫害會,把609組的所有人弄的心情壓抑低沉,都獨自默默的躺到自己的鋪上。

王春豔沒有電話卡、超市卡,辦電話卡、錢卡得需要郵來直系親屬的證明(如戶口、結婚證等),還要直系親屬實名的電話證明(電話繳費收據等),王春豔只有一個孩子,還不知道孩子的電話和地址,好不容易讓寫了一封信,還是轉交的。到女子監獄四個來月了,王春豔還不能買東西,日用品衣物都得管別人借。同監舍的法輪功學員郭玉英、高淑英冤獄即將結束,很快就要回家了,她倆的衣物、日用品都很全,都想送給王春豔,可是惡犯李媛硬是不讓,東西拿不走扔了也不能給。臨出獄時,高淑英的衣物等東西也沒能給了王春豔。

3、每天邪惡的洗腦迫害

六樓原來的犯人道長是殺人犯范秀梅,二零二二年一月二日,惡犯孫晶從五樓調到六樓當道長,范秀梅當了夜崗。以前每天晚上7點到大廳收看新聞聯播,是自願,不願意看的法輪功學員可以留在監舍。自從孫晶當了道長,命令每個人都必須整齊的排著隊到大廳看新聞聯播,拿著自己的凳子一排排整齊的坐好,看電視前還要集體起立唱幾首紅歌,惡犯原竟芳和孫晶,前後溜達著看哪個法輪功學員沒張嘴,哪個人聲音小,點名批評,過後罰,看完新聞聯播還命令整齊的排隊回監舍,而且這整個過程無論是哪個組的法輪功學員都不能挨著,無論是走,是坐,還是站著,每個法輪功學員的前後左右都必須是包夾。一旦無意間,哪個法輪功學員與另一位法輪功學員挨著了,馬上就罰,罰包夾、罰組長、罰五聯保。

以前只是把個別的幾個法輪功學員弄到大廳,或談話、或酷刑坐小凳子、或毒打、或逼迫看詆毀法輪功的視頻。從孫晶當了道長命令每天每個法輪功學員必須到大廳,看邪惡的誣陷法輪功的視頻或其它法門的講座,只要能起來床的都必須去看(學習),病的不行的只要生活還能自理就必須去學習,病的難受坐不住就讓包夾拽著看,低低頭、眨眼睛、彎彎腰都不許,惡犯王敏、原竟芳、孫晶等人來回巡視,看誰沒認真學,不認真的馬上點名批評,有時連組長、包夾一起批評,再不認真看就罰包夾、罰組長、罰五聯保。每天上午、下午都逼迫法輪功學員看邪惡的視頻,也是拿著自己的小凳子,在大廳坐一排排的,每個法輪功學員前後左右必須是包夾。過程中看完一個或幾個內容,惡犯原竟芳、王敏(多數是原竟芳)組織,每個人站起來談看完誣陷材料後的體會,不說都不許,還得按照她們的答案說,不符合她們的標準就拉出去被罰。有時看誣陷材料中途原竟芳還教大家按摩及傳銷儀式的那一套,而且教完一遍,就讓在場的人立即做,後面的人給前面的人按摩,傳銷儀式就讓大家一起做,不齊還不行,不做還不行。哪個法輪功學員沒做,就被單獨拉出來,在大庭廣眾前學,直到做的她們滿意為止。

哪天警察說不去大廳學習了,王敏、原竟芳、孫晶等人就一次次的去警察辦公室請示要求看,撒謊說:大家都願意看,有時還到各組找幾個人證明說大家要求學習。

每週還有一天到大廳學習惡黨的憲法刑法、中共邪黨史,學完還讓每個人必須寫心得體會,不寫,就罰本人,罰組長、罰包夾及五聯保。寫的日期不對不行,少了也不行,同樣罰。

三、哈爾濱李玉珍遭受的迫害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哈爾濱市道外區法輪功學員李玉珍在陶瓷小區住處失聯,大法書籍和法像失蹤,屋裏十分雜亂。後來得知被道外區黎華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和師父法像。李玉珍被哈爾濱道外區法院冤判四年,勒索罰金一萬元。李玉珍也是和王春豔一樣二零二二年初被綁架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八監區六樓10組的,新來的法輪功學員大多數住夾鋪,有的連夾鋪都沒有,晚上就在大家走的過路上搭鋪在地上睡,天亮就把行李疊上堆放別處,李玉珍已經71歲了,腿腳不好,被睡在上鋪,包夾們覺得這已經是對李玉珍很照顧了。

相關人員信息:

孫晶,41歲,孫吳縣人,販毒,判死緩,老樓十組組長,心狠手辣,積極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王敏,60歲,齊齊哈爾人,經濟犯,判十四年,攻堅組長,每個法輪功學員的情況是她寫材料彙報,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骨幹。

高文濤,49歲,哈爾濱市人,詐騙罪被判刑十二年,從集訓監區轉來的,原集訓監區「攻堅組」組長,現在八監區604監舍的組長,滿口邪惡之詞,積極主動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八監區大隊長岳秀鳳;副隊長:牟寧、索媛媛;教導員:郭琳琳(原610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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