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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辦案不依法律循黨言 河南夏東梅遭誣判兩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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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河南省周口市川匯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夏東梅。夏東梅的律師在庭上提出了有力的無罪辯護,以法律為據駁斥了檢方以「邪教」污名構陷夏東梅。然而,法官郭周勇的判案依據竟來自一個網站,該網站怎麼說他就怎麼判。最終,川匯區法院非法判處夏東梅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並勒索罰金五千元。

夏東梅女士是河南省項城市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被警察綁架,並非法關押在周口市看守所至今。據了解,項城市公安局與項城市檢察院合謀構陷夏東梅,隨後將案件轉到定點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周口市川匯區檢察院。二零二三年二月一日,川匯區法院非法庭審夏東梅,並在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做出了非法判決。

據悉,檢方在所謂的起訴中稱夏東梅利用電腦、手機播放器向他人宣傳法輪功,並發布了超過五十分鐘的電子音視頻內容。然而,夏東梅的律師認為這個行為根本不能構成犯罪,並指出法輪功不在中國法律認定的十四種邪教中,因此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不能成立。儘管如此,法官郭周勇卻以所謂「中國反邪教網」為依據對夏東梅做出了非法判刑。這樣信口雌黃的判決讓夏東梅的家屬十分憤怒。

這起事件凸顯了中國司法系統的不公和迫害法輪功的事實。這種非法判決不僅違反了法律,也傷害了人民的利益和司法公正。我們呼籲有關部門對此進行徹底調查,並恢復夏東梅的自由。

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關於「中國反邪教協會」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調查報告》,郭周勇所依據的所謂「中國反邪教協會」的頭目、骨幹都是由具有宗教或者科技身份的中共黨、政高級官員充任。實際上,國際上一般也是把「中國反邪教協會」作為中共官方機構來看待。英國廣播公司BBC的報導就直稱其為「官方中國反邪教協會」。該協會利用其成員的宗教或者科技身份,通過中共政府、媒體及這個網站向國內和國際社會發布和解釋中共當局迫害法輪功的所謂「理由」,並直接參與包括「轉化」法輪功修煉者在內的各種迫害活動。郭周勇的大言不慚,等於公開承認中共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的判決是依據中共官方的政策,不是依據法律,也等於落實了他對夏東梅的非法判決的證據。

另悉,在項城市公安局、檢察院構陷夏東梅的過程中,夏東梅的律師聯繫檢察官韓輝時,韓輝連稱她不辦這個案子了,由指定檢察院辦,叫海外的法輪功學員別再給她打電話了,她不辦這個案子了。項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靳某和副隊長李文發也收到海外法輪功學員的勸善電話,這兩人追問對方自己的電話號碼是誰透露的,還威脅:海外的電話全部錄音都保留下來附在構陷案卷裏了,要作為對夏東梅的不利證據。

參與迫害責任機構:

周口市川匯區法院: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匯區周商路南段,郵編466000
審判長郭周勇
審判員劉紅兵
陪審員鄺 山
書記員李亞南

周口市川匯區檢察院: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匯區新民路與匯聚路交叉口西,郵編466001
辦案檢察官:盧中良、黃巍

河南省項城市公安局:
地址:河南省項城市湖濱路西,郵編466200
國保大隊長靳某18539781879
國保副大隊長李文發18539703966(主管迫害)
國保警察郭磊

項城市檢察院:
地址:河南省項城市花園街道迎賓大道北段,郵編4466200
辦案檢察官韓輝19913369908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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