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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監獄管理局惡規:不轉化不許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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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本溪市法輪功學員鄔成均,被本溪市桓仁縣法院非法判刑八年、罰金五萬元,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被劫持到錦州南山監獄。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鄔成均的妻子及親友去錦州南山監獄去會見鄔成均,被監獄方面拒絕會見,藉口是不轉化被嚴管。錦州南山監獄紀委人員聲稱:遼寧省監獄管理局有文件:法輪功不轉化不允許會見。

鄔成均五十九歲,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被本溪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夥同北地派出所警察闖入家中綁架。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他被本溪市桓仁縣法院枉判八年,非法罰金五萬元。鄔成均上訴到本溪市中級法院,被非法維持誣判,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八日被劫持到盤錦監獄集訓隊(八監區)。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他被遼陽市看守所送到錦州南山監獄十監區。

從二零二二年七月至今的八個月時間裏,鄔成均的妻子連續四次打電話預約錦州監獄會見,獄方都以種種理由拒絕。

鄔成均的妻子到錦州監獄一站式服務大廳反映情況說:「我第一次預約說是新入監先學習一週。第二次被告知再學習半個月。第三次被告知還要學習一至三個月。第四次預約是因為疫情。第五次又告訴我,他是屬於嚴管級,不讓會見。連續五次不讓會見,我想問一問是誰規定的。」

服務大廳工作人員齊爽說:「處罰期間,肯定是違反了監規,是不允許會見。」鄔成均的妻子說:「他沒違反了監規,他是學法輪功的。」齊爽又說,「對,他可能是不參加勞動,不參加『學習』。我想問你,如果說正常的,他是不是應該參加勞動、參加學習?」陪同去的親友說:我們不了解他現在到底是啥情況,對法輪功學員就是一場政治迫害。

鄔成均的妻子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四十七條,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與他人通信。第四十八條,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齊爽說:「每個地方都有規定的,家有家規。」親友說:「不讓會見,所謂的獄規是屬於下位法。」鄔成均的妻子說:嚴管級意味著甚麼,我擔心我丈夫的身體。在他進來之前,他的肺部有陰影。然後我一直都沒見到過他。我今天必須見到他本人,嚴管級涉及到虐待。齊爽說:「這麼說的話,就沒有辦法溝通了。」

於是,找到李曉輝副主任。李曉輝要求鄔成均的妻子及親友提供身份證等證件,並進行複印。一親友說:我們是陪同來的,又不讓我們會見,要甚麼證件。另一親友拿出身份證讓他看,李曉輝拿來證件去複印,親友說:複印我們的證件這種行為是違法的。於是李曉輝將親友的身份證遞給了親友,但是複印了鄔成均的妻子證件。親友說:不讓會見,我們下一步進行投訴。親友詢問:是甚麼原因被嚴管。請你打電話給我們諮詢一下。

過了一會,十監區的大隊長(趙樂)警號2159160及陪同人警察號是2158936,帶著錄像儀進行對話。家屬問:這次不讓見,啥時讓見?大隊長說:甚麼時候轉化了甚麼時候見。家屬又問:鄔成均被枉判八年,如果一直不轉化,這八年都不讓見嗎?大隊長說:對,不轉化,八年都不讓見。問大隊長姓名,不告訴。

家屬去了監獄的信訪辦,要不讓會見的法律文件,信訪辦工作人員說:沒有,可以向監獄紀委反映情況。紀委打電話核實了十監區的情況,說:有文件規定不讓見,按規定執行。家屬要求拿出文件,紀委:你們可以上信訪辦要文件,家屬說:如果要不給呢!紀委工作人員說:向他們上一級的信訪辦要文件,文件名稱是:遼寧省監獄管理局──法輪功不轉化不允許會見。還說:肯定有。

家屬從上早上八點一直到晚上五點,這一天下來,這三個部門互相推諉,拿不出文件。

相關電話:
0416-7989155 遼寧省錦州監獄獄務公開
0416-7989567 遼寧省錦州監獄獄政科
0416-7989157 遼寧省錦州監獄服務大廳

(責任編輯: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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