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綁架案看從法律角度反迫害、講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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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九日】前幾天,我地一位被非法判刑一年的同修回到家中,我了解到,對她的判決書裏很多描述都是在編謊,中共的公檢法人員故意把這些善心傳遞美好福音的老太太們,描繪成是「有組織、有預謀、分工明確的」犯罪團夥、惡性大案一樣,製造恐怖。

據悉,此次綁架,國保事先在一老同修家對面的房間蹲守數日,然後,到她家,來一個抓一個,當天就抓了十多個人,包括來找親人的家屬,當晚都給他們送進了看守所。之後又陸續抓人,波及三十餘人遭綁架、抄家及騷擾。其中,有些七十歲、八十歲的老年人被勒索保金,辦了「取保」放回,多位被非法判刑迫害,附帶勒索罰金。

看到我們的不足和損失

迫害案中,讓我們看到同修們存在的問題,(尤其老年)同修中,人情重、不了解基本的法律等知識,面對綁架的中共流氓警察,不知道怎麼去面對。很多同修都認為對於法律方面的真相看不懂,不願看,不如自己去發點資料、講個真相來的直接、熟絡;或者認為法律方面講清真相是地區個別幾個有營救意識的同修的事,自己不在其中,這種觀念具有普遍性。所以,在遇到類似情形時,很容易順應人這面的想法,接受通過關係找找熟人、花點錢打點少遭點罪、或者辦取保先出來再說……用人這面的保護自我的思維想問題,就是儘量不走程序、不入獄,規避或減輕自己的被迫害。

個人以為,這種想法是對邪惡迫害缺乏全面、理性的意識,從維護法和慈悲眾生的角度都是不夠標準的。

這次綁架迫害很嚴重,但在人表面上,之外的人似乎還感覺不到、看不出來,但是邪惡造成的恐怖對當事同修及其親屬造成的壓抑、壓力是很重的。

那個國保的副大隊長多年來一直積極的參與迫害當地同修,多年來同修對他的勸善,都無動於衷,他很囂張,邪勁十足。

此次大面積的綁架行動,邪黨國保召集了很多部門配合迫害,對集中綁架的那一片同修的修煉環境和救人環境幾乎造成了摧毀性的破壞。派出所、國保、政法委都參與其中,對同修及其親屬進行恐嚇,利用親情、利益誘迫老年同修「認罪」、寫「保證書」等等。面對突發的邪惡迫害,很多同修懵了,不知道咋做好。邪惡極盡流氓狡詐之能事,很多同修不同程度的向邪惡做出了妥協。

因同修們不能去面對或否定迫害,有的對自己的親人也講不清楚邪惡迫害的真相,親人們出於恐懼,過程中也有起到了配合邪惡迫害的作用,使邪惡迫害幾乎不受阻礙的得手。

主動反迫害的一例

其中一位同修,家屬給請了律師,及時到看守所會見、溝通,既緩解了同修在那裏的壓力,同時家屬積極向參與迫害的各級人員說明真相、要求無條件放人。被無理拒絕後,家屬提出控告。當家屬向12337舉報國保人員綁架後,信息被逐級反饋到國保所在分局的信訪科。

信訪科兩個工作人員直接去了家屬的家。官官相護(其實是不明真相)的勸親屬不要告公安分局(其實是責任人)了,還讓親屬簽字。親屬當時被來人和找來的當地派出所的人員一起給糊弄糊塗了,給簽了字。事後,家屬想明白了,是因為他們迫害我們,才告他的,怎麼要我簽字不告了呢?!後來家屬又給信訪科的人員寫信,說明原因,講述了一遍被迫害真相。

從這個案例中可見,中共的公檢法私下裏就暗箱操作了,而且都是用最快的速度做成冤案,用它們的話說,是適用簡易程序(其實都是騙人的謊言,因為按照法律規定,適用於簡易程序的前提是,案情簡單、清楚,當事人認罪。這裏,法輪功合法,法輪功修煉人都不承認有罪),草草結案。至於當事人、家屬怎樣的承受,他們連考慮都不考慮。本案中,如果不是該同修請了律師、家屬控告,家屬無從獲知同修的一點信息,是死是活沒人管。正因為這位同修的家屬不承認迫害,對迫害者起到了制止的作用。

同修回來後說,看守所警察也不像之前那麼兇了,因為他們常能接到真相信,還有國外同修打電話,都起作用。這不是他們變好了,真的是正的力量在消解他們背後的邪惡因素。雖然看守不像以前那麼兇了,但是還在欺騙、誘導被非法關押的修煉人寫「保證書」等等。就是說,邪惡不會主動變好,的確需要大法弟子繼續用強大的正念去清除那些邪惡、敗物。

從法律角度反迫害、講真相的必要和可行

在迫害中,很多人員是被動的,我們不能指望人會突然良心發現,從而對我們友善,而是我們慈悲威嚴的講清了真相、反迫害的過程中,促使他們不能去配合作惡了。其實,很多中共體制內的官員、公務員,就是處在這樣的境地,他們本身都是被邪黨體制或意識形態綁架的,沒有人身、思想自由的狀態,從師父正法慈悲救度一切眾生的角度理解,這些被邪黨、大魔頭利用來參與迫害的部門、人員是在等待大法真相的福音來喚醒和解救他們。但是如果沒有這些因素,他們依然會在迫害的機制中主動、被動的起著作用。

從法律角度反迫害、講真相,等於把正的能量注入到邪惡集中的系統、領域中,的確是在清洗與救度。其實,路很寬,有很多路可走。既然邪惡能利用公檢法司這些暴力機器製造恐怖、迫害大法弟子及世人,大法弟子也可以運用人間的法律反制或喚醒那些真正的違法、犯罪者,人間的一切形式,包括法律,都可為大法弟子正用。

真希望更多的同修都能認識到、參與進來,有很多事要做。特別是被迫害過的同修,真的不能默認邪惡迫害完了就沒事了。反迫害自然不是常人中的報復,雖然同修遭到迫害,那也不是針對那個人的迫害,是針對同修的信仰,是對法的迫害,所以,必須站在法的基點上,不能承認迫害。

對於相關法律知識不懂、不清楚時,找律師又需要很大的費用,而且常人的律師在一些認識上與修煉人還是存在差距的。此時,有幸登錄公義論壇,論壇同修們給予了及時、專業、詳盡的指點與解答,使國內沒有相關的法律知識的同修們,也足以坦然去面對中共的各級行政、司法部門及人員。

個人體會,逆流而上反迫害,看似艱難,確是一條正路,去面對和講真相中,體現出了大法弟子堅定的維護法,根本上不承認這場邪惡迫害的慈悲與威嚴,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我們是在給未來人留下正的、可參照的正路。

有同修有種誤解,認為控告分量重,會不會激起迫害者的負面因素?其實這種顧慮是不必要的。邪惡對法輪功沒講過法律,迫害法輪功學員時更是毫無底線的無恥與邪惡,用謊言和暴力製造和維持這場迫害的目地只有一個:就是要毀滅掉一切可貴眾生。師父多次講「大法徒是眾生得救的唯一希望」[1]。我們是來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大法弟子,不能默認邪惡迫害大法、危害眾生,更不能去依賴人、或者寄希望於人的轉變。制止邪惡迫害,阻止世人對大法犯罪,是在除惡,在救人。而且,修煉人所做的一切又都是出於慈悲、善念,只能起到消除其惡念、喚醒人良知的作用。

記得有一位律師,為同修做無數場無罪辯護,他說,自己最開心的事是一次,他通過和有關部門人員講道理(真相),那人把一位被關押的同修當場給放了。對於很多家屬認為請律師,都希望達到一個甚麼結果,律師說,有的地方做無罪辯護還有給重判的現象。我們鼓勵律師,畢竟我們把迫害違法的真相告訴了相關公檢法人員了。律師說,這是我最佩服你們的地方,你們師父真是大智慧。

其實,運用人間的法律制止迫害、揭露邪惡中,更顯大法修煉人的理性、智慧。令真正的行惡者害怕,使旁觀者佩服。而且,大法弟子慈悲、無畏、正的表現在給被邪黨禍害的污濁不堪、是非顛倒的不成樣子的社會環境下的眾多生命,帶去的是清澈與光明。

個人體會,如有不在法上之處,請同修們以法為師,比學比修,慈悲指正, 共同精進。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唯一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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