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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77歲的程志群女士遭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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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安徽省合肥市77歲的法輪功學員程志群女士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二日遭合肥市蜀山區法院非法庭審。

程志群老人本來聘請了程海作為親友辯護律師,但法官幾次三番逼迫程志群解聘程海,不許請程海作為親友辯護律師。開庭時,法庭也不允許程海到庭。程志群在庭上呈交了要求延遲開庭和讓法官夏雲嬌迴避的申請,法庭休庭十分鐘後,駁回程志群的申請。

在非法庭審中,程志群對法庭人員指出,國家出版總署《第50號令》文件在二零一一年就早已廢止了對法輪功出版物的禁令,因此擁有法輪功書籍、宣傳法輪功的印刷品都是合法的。

據悉,程志群曾經三次被中共人員綁架。她此次遭迫害的具體情況仍待查。

從二零一八年,合肥市中共公檢法機構搞所謂「指定管轄」,規定所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子到了檢察院和法院階段,都要集中到蜀山區檢察院、蜀山區法院「審理」。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自二零一八年至今,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檢察院和蜀山區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達四十多位,全部做有罪判決,刑期最長的五年六個月,最短的也有半年,還有多人被判緩刑、管制、拘役、監外執行等,每一份判決都伴隨勒索罰款,罰金在一千到幾千元不等。

五年來,合肥市遭非法判刑或被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45位:白友華、陳天霞、丁子清、段天俊、高宗華、郭恩惠、胡文業、何維玲、華學香、江兆英、蔣廣雪、康啟惠、孔凡珍、李彩俠、李翠平(已迫害離世)、李國珍、李世英、李月蘭、劉莉、劉惕非、馬援軍、裴玲、彭玉信、孫方雲、孫士偉、湯菊章、王敦龍、王可珍、王秀英、吳偉明、徐敏、徐萍、楊亞軍、袁家琴、尹敏、翟亞男、張玲、張萍、張善英、張桃芝、章欣紅、趙美玲、鄭華、朱瑞英、孫芳雲等,這些學員年齡最小的不到三十歲,最大的八十多歲。

據明慧網上的大量信息,很多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件的公訴人、審判長,在法庭上經常被法輪功學員及其維權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駁斥得啞口無言,他們中有的明知迫害無理,但為了個人飯碗一意孤行地執行迫害政策;有的被辯方說服,但不敢違逆「上面」的旨意;有些良心法官在明白真相後能夠力所能及的減輕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強度;而後者會越來越多。這是中共非常懼怕的。

中共「指定管轄」單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做法,減少參與迫害的司法人員,以便於中共管控、馴服他們。可憐了這些被「指定管轄」的人員,承接了專門與真、善、忍為敵的業務,犯下巨大罪惡,如不及時醒悟,必將成為「天滅中共」的陪葬。

合肥市蜀山區法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井崗路1000號,郵編230088
查案電話:12368
電話:0551-65357801、0551-65112368
立案庭:0551-65357750、0551-65357751、0551-65357893
值班室:0551-65357892
刑庭查案:0551-65357783
院長趙生升18100518286(2021年底從瑤海區法院院長調來)
法官夏雲嬌(女)
書記員張嫄(女)

合肥市蜀山區檢察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井崗路1100號,郵編2300884
案管中心查案:0551-63503498、0551-63503493
舉報電話:0551-65562000
檢察長張慶虹0551-63503401、18955183089(1973年10月出生,女,2021年底出任檢察長,住址:合肥市肥西路64號興業苑5棟603室)
本案公訴人黎俊0551-63503466、18955153466(第二檢察部主任,住址:蜀山區潛山北路家家景園三期50棟308室)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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