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定信師信法 就沒有過不了的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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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四月三十日】我把我修煉中的幾個片段寫下來,與同修交流,不在法上之處,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一、過家庭關

記得二零零八年第一次被迫害回家時,妻子兒子對我冷眼相對,吃飯時妻子只准我吃飯不許我夾菜,我一夾菜妻子就用筷子阻擋,說:你不要工作了,今後只有當叫花子了,要遭餓死。我就只吃飯不夾菜。她還三番五次的提出離婚。我說:我不會跟你離婚的,我若與你離婚,你這個生命就沒有未來了。她氣的大叫:你也太霸道了!法,你是要學的;婚,你又不離。你究竟要怎樣?你是不是存心要把我氣死?!兒子也覺的前途無望了,認為是我影響了他的前途,恨不得拿菜刀殺了我,對著我胸膛連擊幾掌。

我知道他們受中共的毒害太深了,我應該給他們講真相救度他們。於是,我時時處處盡到一個丈夫、一個父親的責任──去掙錢養家,讓他們母子倆看到修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我被迫害以前,在人中從事的是一個受人尊重的職業;被迫害後,工作沒有了,找原單位,原單位的領導避而不見。沒有工作怎麼養家糊口呢?沒辦法,我先後當過私營企業的製鞋廠工人、酒店保安、洗車工、搬運工(當時一個月的工資也只有850元─1000元)。同時,加強了學法煉功,連續八天高密度清理家庭這個空間場中的邪惡因素,再對著他倆發正念。八天以後,妻子兒子的態度開始變好了,家庭關係融洽多了。

後來,我與同修一道來到了大都市,找了一份適合自己的工作。可是當時的收入每個月只有280元,後來才560元,這點工資收入在一個大都市裏完全是不能生存的。隨著學法的不斷深入,與同修的交流,也看了一些同修們寫的明慧交流文章。我明白了,大法是美好的,修大法是最有福分的,一個月560元的工資又怎麼能體現出大法的美好呢?又怎麼能去救人呢?這是舊勢力對我的經濟迫害,我絕不承認。於是我就求師父幫助,把有緣人安排到我身邊來,讓他們明白真相,得救度。這樣,收入就由每月1000多元,到2000多元,再到5000多元,甚至更多,得救的生命相應的也就越來越多了。

隨著心性的逐步提高,收入的逐漸增加,家庭關係越來越溶洽了。一年四季也常帶妻子到商場去買一兩件她稱心如意的衣服鞋子手提包,平時多關心她的身體狀況,對她以往某些方面的過錯絕口不提,但是對師父對大法做的錯事,就因勢利導的讓她自己寫下「嚴正聲明」,經她同意後,替她發表在明慧網上,解體她身後的邪惡因素。有時也帶著妻子兒子到餐廳去吃一頓,讓他們感受到大法的美好,大法弟子是真正的好人。這樣,久違的笑聲終於多起來了。這時,我就抓緊時機給妻子、兒子講大法的真相,中共的邪惡,為甚麼要三退,他們就願意接受了。

特別是,當妻子看了一系列真相視頻節目後,才恍然大悟,真正明白了法輪功是教人修心向善的,共產黨完全是在造謠污衊,還責怪我為甚麼不早點拿真相視頻給她看。後來,他倆也相繼的走入大法修煉,當然,我做三件事他們也支持,只是為我的安全擔心。

二、去怕心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司法新政實施以來,身邊的同修陸陸續續的都開始訴江了。而我卻遲遲未動。因為我知道以前大陸和香港的同修參與實名制訴江,不是被酷刑折磨,就是被迫害致死。我非常的害怕。後來在同修的幫助下,看了大量關於訴江的明慧交流文章,反覆學習了師父關於訴江的法,明白了是天象變化下正法的進程推到這一步來了。

特別是在學到《論語》中「人類要想了解宇宙、時空、人體之謎,唯有在正法中修煉,得正覺、提高生命層次。」[1]時,心中不覺一震,「得正覺、提高生命層次」[1],是呀,我不能老是呆在這個層次上,該提高上去了。就是一個普通人受到了冤屈都要找相關部門申訴冤屈,還自己一個公道,更何況作為一個大法弟子在師父蒙冤大法遭難,大法弟子慘遭江氏邪惡流氓集團殘酷迫害的情況下,更應該理直氣壯的運用法律手段去申訴冤屈,要求高法、高檢懲治迫害元凶,還師父清白,還大法公道。於是,決定訴江。

寫好訴狀後,我到郵局去投遞,可是,到了郵局大門口,心裏不穩,害怕起來了。想到萬一又遭到迫害,以前家庭和自己的慘景又歷歷在目了。就在郵局門口走過來走過去的,想來想去。一個人做事情怎麼變的這麼虎頭蛇尾、停步不前了,莫非想半途而廢嗎?這是大法弟子的風範嗎?不是。我們在做違法犯罪的事情嗎?不是。我們做的是宇宙中最正的事,是師父認可的,符合大法的要求,既然這樣,那還猶豫甚麼呢?!於是在郵局門口反覆小聲背誦師父講的關於去怕心的法:「一正壓百邪,你不追求的時候,誰也不敢動你。你要是產生邪念,追求不好的東西,它就來幫你,你就修到魔道上去了,會出現這個問題。」[2]一直背了五遍,覺的怕心沒有了,正念出來了,就堂堂正正的走進郵局,問保安交信件在哪層樓,說交信件在二樓。

到了二樓,只見一個女領導(後來她自己說的)站在櫃台前笑嘻嘻的對我說:你現在才來。我一聽,心裏一驚,心想:怎麼,你認識我呀?我可不認識你吔。見她笑容滿面,才明白了,是師父通過她的嘴點化我這件事做對了。辦好業務後,臨走時她還意味深長的對我說:像這類信件我們郵局全部受理,越多越好。後來,我給幾個同修說了此事,她們也到這個郵局投遞了訴江狀。

三、堅信師父堅信大法,沒有過不了的關

有一個下午,我在廣場上走著,突然來了一個人,緊挨著我,漸漸把我擠到了廣場的牆角,突然扭住我的胳膊說,他在執行公務並亮出了證件。我一下子意識到被綁架了,掙扎了幾下無濟於事,便大聲喊:師父救我!那個警察一聽,就對著兩個協警喊:快點。臨時招來一輛網約車,把我推了進去。警察坐在前面,打開攝像頭對著我,後排座位上一邊一個協警,扭住我的胳膊和手腕把我夾在中間,向我戶籍所在地馳去。

坐在車上,我隨即發出強大的一念:我的身體、思想、靈魂從現在開始都交給師父了,一切師父說了算,誰說了都不算。放下生死放下一切執著,堂堂正正講真相,坦坦蕩蕩救世人,我要回家。

發完一會兒正念後,我開始問:你們是哪兒的,那個警察說是××區公安局的。我又問他的名字,他沉默不語。於是我給他們講真相,我說:「法輪功洪傳至今已有二十多年了,在這麼多年全球大法弟子講真相中你們也應該知道法輪功是怎麼回事了吧。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教人真、善、忍,重德行善,做一個真正的好人,不吃喝嫖賭不坑矇拐騙不打砸搶燒,無任何不良習性,更不用說違法犯罪了,這些與法輪功修煉者根本就沾不上邊,在祛病健身方面更有奇效,祛病健身率達97﹒9%,一九九八年前人大委員長喬石帶領調查組經過半年的實地調查,得出一個結論: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現在法輪功已洪傳世界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其主要著作《轉法輪》被翻譯成40多種語言,受到世界各國政府機構的褒獎達3000多項。在迫害法輪功這個問題上,誰跑得特別快誰就栽得越快。你看,周永康、李東生、薄熙來、王立軍等人迫害法輪功最積極,跑得特別快,結果,栽得就越快,現在栽到秦城監獄裏去了。論官職,你們沒有他們的官職大吧,而你們現在卻在助紂為虐,為了一點點蠅頭小利迫害佛法修煉者,你說你們是不是世界上最可憐最可悲的人哪?!」一席話說完,他們都靜靜的聽著……

到了當地派出所,那個警察簡單的向派出所一個警察(後來猜測可能是教導員)說了幾句。我一下車,教導員就說:「某某某,你還認得到我不?」我一看,說:「我還認不得。」教導員就說:「我以前在××X看守所,那時你也在那兒,我當獄警還看管過你哪。」「喔,我想起來了,我倆有緣。」於是我倆一邊走一邊聊,不覺到了2樓的監管室門口,我說:「嗯,這兒我不進去,我又不是犯人。」教導員說:「走嘛,進去嘛。」我說:「嗯,我還是不進去喲。」教導員又說:「進去嘛。」我說:「不進去喲。」幾番僵持不下,我想:進去就進去嘛,大法弟子講真相來了,平時沒有時間給你們講真相,今天既然把我請來了,我就要讓這兒的眾生明白真相得救。

進了監管室,在沙發上坐下後,看到桌上有兩個攝像頭正對著我,對著攝像頭發出一念:我就是要讓你們知道真相,而且知道的人越多越好,都明白真相都得救。於是我對派出所的教導員、警察、協警們開門見山的說:「首先,我拒絕回答你們的任何提問,這不是對你們人格的頂撞和尊嚴的冒犯,相反,對警察這一職業我是非常尊重敬佩的。我之所以拒絕回答你們的問題,是對你們生命的尊重和愛護。因為法輪大法是佛法,參與迫害佛法,會給你們帶來深重的災難,甚至禍及子孫後代。你看,現在的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孫力軍、何挺他們積極迫害法輪功,給自己和家人帶來了多大的災難。中國歷史上的三武一宗迫害佛法修煉者都遭到了惡報,身強力壯的,本該大展宏圖,但30─40歲就死了。衷心希望你們不要參與迫害法輪佛法,給自己和家人留下一個美好的未來,否則,將給自己和家人帶來深重的災難,這是我們大家都不願看到的。」

這時,有個警察問:你吃飯沒有?我說:我還沒有吃飯呢。那個女警察說:你都要吃飯啦?我說:我怎麼又不吃飯呢?我吃飽了飯才好給你們講真相呢。於是片警叫協勤下去給我買來了20元的牛奶、蛋糕和麵包。我接過牛奶、蛋糕和麵包,對著協警和為我付錢的片警說:謝謝你們,善待佛法一念,天賜洪福平安。於是邊吃邊給他們講真相。

這時,進來一位50來歲的人,他一進來,教導員和所有的警察、協警全部起立,畢恭畢敬,鴉雀無聲。我一看這陣勢,就笑著對來人說:一看你就是個當領導的,領導來了,他們都起立,我還坐著就不對了,我還是起立,表示對領導的尊敬。說完我就要起立,教導員一看,笑嘻嘻的對我說:你就不用起立了嘛。

等領導坐下後(後來猜測可能是區公安局副局長),我又接著說: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法律只懲治行為,不懲治思想。思想不構成犯罪。所以,信仰法輪功無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規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這條法律是司法的鐵定原則。你比如說,殺人有個殺人罪,搶劫有個搶劫罪,盜竊有關盜竊罪。那麼,翻遍中國現行的所有法律,沒有哪一條法律規定不准修煉法輪功。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嘛。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五年、二零一四年中辦、國辦、公安部認定的14個邪教組織裏沒有法輪功。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國家新聞總署頒布的《50號令》,早已廢止了第五批規範性文件:其中包括第99項和第100項。這就說明在中國出版、印刷法輪功書籍完全是合法的。而《刑法》第300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則是對法輪功學員的蓄意錯用濫用,製造了大批的冤假錯案。比如說,現行的中國法律沒有哪一條法律認定法輪功是X教。法輪功學員信仰自由,比如說,說了一句「法輪大法好」,這句話又破壞了哪一條法律不能實施了,導致農民不能種地?工人不能上班?學生不能上學?商店不能經營?科研部門不能搞科研了?哪兒又在發生搶劫殺人了?答案是:沒有!而司法解釋一、司法解釋二里沒有提到法輪功三個字。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否則視為無效。

《公安部的六條禁令》、《民政部的通知》、再加上二零一七年出台的所謂司法解釋,因與《憲法》第35條、36條相違背,本身就是違法的、無效的。

這時,那個女警察又趁機開始詢問我的個人信息:你叫甚麼名字?家住哪兒,幹甚麼工作的?我又耐心的對她講:我拒絕回答你的提問,這並非是對你人格的頂撞和尊嚴的冒犯,而是對你生命的尊重和愛護。因為我若配合了你的提問,在這件事情上你就參與了迫害法輪功,那將會給你和你的家人帶來深重的災難。這是我不願看到的。聽我這麼一說,女警察不再詢問了。

於是我又接著講:修煉前,我脾氣暴躁,暴打兒子與學生,又吸煙、又喝酒、又賭博,體弱多病,一到季節轉換的時候就得重感冒,一感冒就是10多天,藥都吃夠了,苦不堪言。工作就是混日子。修煉後,我脾氣變好了,對兒子對學生從來不打罵不發脾氣,一概的耐心的跟他們講道理。吸煙、喝酒、賭博等惡習全無,二十多年來沒有吃過一粒藥、輸過一次液,住過一次院,無病一身輕,連醫院裏的那些手續程序我是一點都不知道。

在學校,每一年開學的時候,我班都有幾個學生流失輟學,我經常利用空餘時間,放學後、週末或者節假日到學生家裏家訪,動員學生到校讀書,多學點知識,掌握一技之長,將來在社會激烈的競爭中才有立足之地。很多學生在我誠心的勸說下大都返校學習。記得有一天中午,班長忽然跑來告訴我,說,老師,某某某,因為家裏窮不來讀書了。我一聽,當即同幾個女同學一起到那個女同學家裏去,動員她來讀書,當得知確實是家裏貧窮無錢讀書時,我當即對這個女同學和她家長表示:你整個初中的一切學雜費用全部由我一個人負責,你就只管把書念好就行了。後來校長知道這件事,說:如果我們學校的老師都像某某某一樣就好了。

由於我修煉大法後,嚴格按照真、善、忍做人,工作兢兢業業,對學生耐心教育輔導,因此贏得了學生家長老師們的敬重,多次被評為優秀教師,在教師、學生、家長們和周圍群眾中口碑極好。現在你們都可以去我曾經工作過的地方去訪一訪,看看我說的是不是真話。

暫告一段落後,我出去解個手。看見副局長站在大廳裏,國保大隊長在他旁邊畢恭畢敬的站著。於是我走過去,看著副局長的肚子,十分關切的說:你看你的肚子都這麼大了,也許有脂肪肝了,對身體健康有影響喲。看見他眼袋也大,又說:你看你的眼袋這麼大了,你太操心勞累了,注意保養身體,不要經常的過度熬夜,那樣身體透支會很大,對身體可不好。副局長說:就是啊,幹到這個差事我也沒有辦法呀。我說:多多保重,身體才是本錢喲。

後來,他們又搞了個非法審訊。到了審訊室,我對教導員說:這是犯罪嫌疑人坐的凳子,我不適合。幾經僵持我坐上去了,我一概拒絕回答他們的有關個人信息的任何提問,只是反覆講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大法對人身心帶來的美好,對國家的貢獻,迫害法輪佛法會遭惡報。二零一九年以來,美國、加拿大、英國及澳大利亞的法輪功學員將迫害法輪功的惡人名單遞交給本國政府,要求對這些惡人及家屬依法拒發簽證、甚至凍結資產。同時,對已經來到海外(如美國)的惡人,法輪功學員也會將其向移民局舉報、要求將其驅逐出境。劉雲山,黃潔夫,前重慶市政法委書記劉學普等首當其衝。

副局長見我一律拒絕回答他們需要的信息,就對旁邊的警察說,這條寫:拒絕回答;這條也寫:拒絕回答;這條也寫:拒絕回答;全部都寫:拒絕回答。

坐上那張特製的椅子一會兒後,忽然我感覺全身溫度有點慢慢升高,眼前人物有點迷濛,恍恍惚惚的,正納悶這張椅子是怎麼回事時,只聽那個非法審訊的警察說:你現在是不是感到有點神志不清啊?聽到這話,我明白了:喔,原來這是來套取口供讓人神志不清的。立即長時間高密度發正念,解體了背後的邪惡因素。

期間,警察反覆強調權利與義務是一致的,既要行使公民的權利,同時又要行使公民的義務。我一概否定,表明自己是修煉真善忍的好人,不是犯罪嫌疑人。當警察又在強調權利與義務的關係時,我兩次嚴厲的對著他說:你有甚麼資格來詢問我。那警察一聽洩氣了。過了一會兒,副局長一邊走一邊自言自語的說道:就知道大法好,大法好,大法好。非法審訊結束。

來到了大廳,教導員對我說:要是你沒有甚麼的話就好。若有甚麼的話,可能今晚要把你送到拘留所。我說:你放心,沒有任何反黨反社會的言論。教導員說:那就好。隨即我發一念:你說了不算,一切都是我師父說了算,這是宇宙中最大最大的真相。一切都是瞎折騰,今晚就要平安回家。

後來,他們把我安排在休息室,我就默默的背法發正念,給警察們講真相,大約過了1個多小時,在師父的慈悲保護加持下,當晚回到了家。

大法弟子是這台歷史大戲的主角,整個過程,幾乎連續講了4─5小時的真相,我與他們就好像是多年未見面的親朋好友一樣,一點也沒有把他們看作是迫害法輪功的惡人,而我就是救度他們的神。

我知道與那些真正修的很好的同修相比,差距還很大。在餘下不多的修煉時間裏,我會更加珍惜修煉的機緣,紮紮實實做好三件事,實修多救人,跟師父回家。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論語〉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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