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體邪惡操控警察綁架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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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五月三日】今年邪黨兩會期間,本市邪黨六一零人員又操控轄區派出所騷擾、綁架大法弟子。三月四號中午十一點,我在家做午飯,發現沒電,我想出門看看電閘,剛推開房門,兩個警察一下就拉住我家房門說,我們是某派出所的,我們傳喚你,換身衣服跟我們去派出所。我問有立案登記書嗎?他們說沒有。我說沒立案傳喚是非法的,我不去。他們說你就去一趟,核實一下,沒啥事你就回來。我說我沒犯法不去。我不就是煉法輪功嗎?他們說煉法輪功違法。我說國家沒有一條法律明文規定法輪功違法,警察也得在憲法和法律框架內行事。既然你們是合法的,也不怕拍個照吧。於是我拿來手機給他們拍照,他們故意低頭扭身擋住胸前的警號。我說打一下12389舉報電話吧,問問你們這種行為是不是違法的。我打了電話,那邊佔線,沒接通。

這時另一個警察打電話又叫來三個警察,他們不容分說進屋開始抄家,搶走了我兩本大法書,五個護身符……他們五個人給我戴上手銬子,推進早已停在我家樓下的警車,拉到派出所。我一路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一到派出所他們就把我推進鐵籠子裏,手銬銬的緊緊的。一個老警察拿著一個小方盒要採集唾液,我說不吐。一個年輕警察過來問:不轉化是吧?我說:不可能,按真善忍做好人往哪轉?他說:好,「鐵桿」,送走(指黑窩)。這時我心裏有點緊張,但一想師父就在弟子身邊,弟子不怕。這時我開始不停的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清理派出所的空間場。

十二點多鐘,他們就拉我去體檢,車上有三個警察。一路上我就給他們講真相

1、講法律。我講了憲法第五條、三十三條、三十五條、三十六條、三十七條、三十八條、三十九條的大概內容,告訴他們,你們的上級命令是違法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言論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你們今天的一切行為都是違法的。公務員法第九章第六十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的違法命令是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的。公務員法第六十條規定警察辦案終身負責制,而且現在政法系統還在倒查二十年,將來誰也跑不掉的。(公通字[2000]年39號)文件認定十四種邪教根本沒有法輪功,這個文件在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五年、二零一四年公布了三次。你們現在就可以用手機上網查一查。又講了中國新聞出版署第五十號令,擁有法輪功書籍、資料是合法的。

2、講天安門自焚是造假。挨著我坐的那個警察問天安門自焚是咋回事?我說天安門自焚是政府導演的鬧劇。我說你分析分析,小女孩劉思影重度燒傷,氣管切斷,插著管子呼吸,三天後記者李強採訪她,還能用清晰洪亮的聲音說話、唱歌,那可能嗎?那就是提前錄製好的。王進東臉都燒壞了,兩腿之間夾的雪碧瓶裏裝著汽油卻完好無損,翠綠翠綠的。用你的智慧判斷判斷那能是真的嗎?

3、講迫害法輪功是一場政治運動。我說建政以來共產黨發動了無數次政治運動,三反、五反、鎮壓反革命、文化大革命等等 每次運動公檢法人員都衝在前面,運動過後就成了替罪羊。文革結束後,北京市公安局長劉傳新畏罪自殺,七百九十四名政法警察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講了江澤民連周永康、薄熙來這樣迫害法輪功的得力幹將都保護不了,你的上級能保護你嗎?希望他們三思而行。

4、慈悲勸善。我告訴他們政策是暫時的。在中國這個現行體制下,你作為一名普通警察上邊交給你一個任務你說你不去完成,可能就得下崗(失業)了,我很理解你們,為了養家糊口也是不得已而為之。但你有槍口抬高一釐米的權利,這是你良心應該承擔的一部份。明知道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還要硬把他們塞進黑窩,那你可就犯了大罪了。因為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以真善忍為準則,提升人的道德,祛病健身有奇效,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有上億人在修煉。《轉法輪》被翻譯成四十多種語言。中科院石彩棟等一批年輕的科學家都是修煉法輪功的,關貴敏等一批藝術家也都是修煉法輪功的。北京公安部官員葉浩、鐘貴春等一批公安人員也在法輪功中修煉。難道中國人被騙了,外國人也被騙了,全世界人都被騙了,就你們幾個沒被騙?還是動腦想一想吧,難道這不是我們這個政府有問題嗎?中國這波疫情有很多公檢法人員死亡,都是因為參與迫害法輪功造成的。你不為自己著想,也得為孩子和父母著想,你們這是造孽。你扒下這身皮跟我一樣,都是普通百姓。智慧的處理好法輪功問題,你會積大德的,善惡有報是天理。

5、我給接觸到的醫生護士及在場的民眾講。我一進門診就喊「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世界需要真善忍。我是煉法輪功的,煉法輪功不違法,憲法三十六條規定信仰自由,是警察在違法,不要配合他們給我體檢,這是人權迫害。整個體檢我都沒有配合他們,做CT我就動,做核酸我不張嘴。因為我不斷的說他們違法,他們一看影響不好,就又把我架到外面的警車上等著。

回到派出所他們就開始整理構陷我的材料,強行讓我往他們整理的材料上按手印,開始有兩個警察參與,一前一後拉著我的手,我就使勁動,他們沒按成。後來他們又找來一個警察幫忙從新按,這次後面有兩個大男人按著我,把我戴手銬子的胳膊提的很高,疼的我簡直像昏過去一樣, 我就喊:師父救我,法輪大法好。然後念發正念口訣。前面的人還是拽著我的手亂按一氣,只要稍一鬆手我就模糊一下,這時我抬頭看見前面這個警察滿臉是汗,我也氣喘吁吁。打出的拘留書手印都是小蝌蚪形的。他們給我拍照我就扭臉,只照個側臉。

折騰多半天,天黑了他們才把我送到拘留所,一個警察跟拘留所的工作人員套近乎,想讓他們收下我,因為他們知道手續不合格。但是拘留所的工作人員還是把我的兩張體檢單子甩出來了,拒收。

回來的路上我心臟突然特別難受,呼吸困難,進入了昏迷狀態。但我心裏明白自己沒事,一定是師父演化的病業假相救我,我想那就讓它表現的嚴重些吧。當天晚上我被送進醫院,打了點滴。稍有好轉我又被拉回到派出所。第二天早上我又出現同樣症狀,被120急救車送到附近醫院搶救,確診為急性心梗,住院治療。警察一看事情不好,怕擔責任,趕緊撤離。跟我親屬說他們才不想管這事哪,是上面讓幹的。

住院三天後,醫生再一檢查說我恢復的很好,各項指標都正常了。其實住院的第二天晚上我就在心裏默默的求師父,讓我的各項指標都正常吧,我要回家學法煉功。這樣我一共住了四天院,第五天上午就出院了,現在心臟很舒服,沒有任何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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