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警察說:你的案子……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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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一日】我今年七十八歲,修煉法輪大法二十七年了,修煉中的每一步,都離不開師父的保護和加持,還有同修的無私幫助和配合。下面把我近期在講真相中被舉報、被「取保候審」到解除迫害的經歷與同修交流。

一、警察舉報

今年四月四日上午九點多,我在本地離派出所二百多米處的馬路邊講真相,看見旁邊有一男子,我就上前與他講真相,並送給他一個真相護身符。他接過一看是法輪功的,就一把抓住我的胳膊說:我是警察,抓你!於是就一手抓著我的胳膊一手打電話。幾分鐘後,就來了四、五個警察把我拉到派出所。

到派出所後,他們一看是我,就說:「又是你。」因前段時間我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過。然後就搜我的包,包裏有護身符、師父新經文和家門鑰匙。他們把我的鑰匙劫走了,我沒看見。然後問我住處,我不告訴他們,不配合。

下午兩點左右,他們給我兒子打電話,說讓我兒子來接我。我兒子、兒媳來後,警察就把我兒媳調到二樓,問我的住處。兒媳迴避不了,就說出了住處。三個警察就到我家非法抄家,抄走了師父的大法像、法輪圖形、所有的大法經書、電腦兩台(筆記本與台式電腦各一台)、打印機一台、真相護身符若干、硬盤兩塊、大法真相優盤十幾個、手抄《轉法輪》四套和很多單張經文、真相冊子若干本、《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若干本。我的心有些不穩,不是怕,是覺的這些大法資源我沒保護住,心中深感遺憾和內疚,思想壓力很大。

警察把這些物品抄回去後,開始分類,一直到午夜十一點多,把我帶到二樓。他們開始欺騙誘導我認罪,要立案,主要問我大法經書哪來的?誰給的?我說二十七年攢的,同修送的。又問護身符卡片誰給的?我說也是攢的,因為我得在家照顧老父親,他九十多歲,我不能出去。警察問:「你以後還煉嗎?」我說:「當然煉,法輪大法是宇宙高德大法,讓人做好人,對誰都好,在家是賢妻良母,在外處處事事為別人著想,對誰都好,讓所的人有個美好的未來。我修煉前一身病,肝炎、心臟病、類風濕、腰椎兩節骨質增生、多眠性的神經衰弱等疾病,苦不堪言,修煉法輪功,所有的病全好了。你看這麼好的功法能不煉嗎!你看我快八十歲了,身體多好,我一定要煉到底。」我一直給他們講大法真相。

到了第二天(四月五號)上午八點左右,進來一個人,帶著挑釁的口氣問我:「你認識我嗎?」我沒瞅他,就說不認識。他說:你真不認識我嗎?我抬頭一看,是昨天抓我的那個警察。「哦,是你呀!」 他表情很惡、語氣很不客氣的說:「我不但要抓你,昨天還有一個人和你是一夥的。」我說沒有,他說:「我都看見了。」我說:你看見甚麼我不知道。他說:「我非把她抓住才能放你。」我笑著對他說:「你別說了,我和你相識,這是緣份。你為甚麼非要這樣做呢?」

他聽了我的話愣了一下,態度立刻就變了,像換了一個人一樣,語氣全變了,是「緣份」二字把控制他的邪惡生命解體了。我內心感歎到:慈悲的力量真大呀!

我說:「老弟呀!你以後別幹這個事了,珍惜人與人之間的緣份吧。多做善事,給自己選個好的未來。」他說:「那我哪天買點水果看你去。」我說:「那倒不用了。你能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就是你最好的選擇了。」

二、「取保候審」

之後他們把我送去了縣城一家醫院檢查身體,第一項是量血壓,高壓二百,低壓我沒看到,又檢查了好多項。我聽到他們的竊竊私語要送我去看守所。我發出強大的正念:那裏不是我去的地方,我還沒完成救人的使命呢?請師父做主,就聽師父安排!我就走師父安排的路。

檢查後,他們還是把我送到了看守所,我當時就揭露他們:「你們是『執法』機構,就這樣陽奉陰違,執的是哪家的法,那單子上寫的不是拘留嗎?拘留所我都不去,哪我都不去,我沒有錯,我也沒犯法。」他們無言以對。

這時看守所的人給我量血壓,高壓二百二。那人說:一百八我們都不能收。他們一看沒辦法,又把我拉回縣公安局,大約又折騰半個小時後,把我拉回了當地派出所,對我說得給你辦「取保候審」,讓你兒子擔保,管我兒子要了四百元錢說檢查的費用,孩子在被迫無奈下交了錢。還說四月份沒事了,你好好等著吧。

回到家裏,我思緒萬千:心中無比感恩慈悲偉大的師父對弟子加持、保護,使弟子免受牢獄之苦,讓師父操心,心中愧對師父。

向內找,找到了對親情的執著、有色的物質、顯示心、幹事心、妒嫉心、歡喜心、爭鬥心、大包大攬的心,在別人之上的心。這個鎮上只我一個資料點,同修對我依賴,甚麼事都想問問我,我還不悟,放大了執著、膨脹了人心,不會修,心粗,不能抓住一思一念修自己,修煉中有漏才導致這次被迫害。我認識到一定去掉這些心,不能讓這樣的事情再發生。

「取保候審」下一步怎麼辦?等著讓邪惡牽著走嗎?這是邪惡近幾年迫害大法弟子的新手段,有多少大法弟子因「取保候審」後,家人、個人、不得安寧,公安、檢察院繼續羅織罪名、構陷證據,騷擾不斷,被勒索錢財,有多少人因此而流離失所、漂泊在外。這樣的例子太多,在身邊、在大陸各地隨處可舉。為減少迫害、減少因迫害給我們造成的損失,減輕這些迫害大法弟子的公檢法司人員的罪業,我不能等、不能躲,我要走出去,拿起我們的法寶──講清真相,救度他們。

三、主動反迫害 救公檢法眾生

可是具體怎麼去做呢,沒有經歷、沒有經驗,還是有點懵。這時師父的一句法打入腦中。師父說:「慈悲能溶天地春 正念可救世中人」[1]。頓時我感到慈悲的能量很強,對,用我們多年修出的慈悲善念感化、啟發派出所所長的善念、善行、使迫害解體。

於是,我找到同修B交流,她說要以法律為依據,更有說服力,有利解除迫害。她給了我一些法律文件和交流文章,面對這一堆文件、文章,我有些眼暈,不知從何處入手。但我知道我必須去做,還要做好。

第二天,同修A來了,我說:要控告派出所對我的迫害。同修A說:對,應該控告。我說我不懂怎麼做。同修說:邊做邊請教。求師父加持,一定能行。

著手做時,怕心、顧慮心就出來了:怕邪惡知道,把我抓進去加重迫害。我明白這不是我,不承認它,我要救度眾生,聽師父的安排,才是最好的。警察這樣下去有多危險,他們走的是不歸路,珍惜生命讓他們快快覺醒。難,要「知難而進」[2],我要做好,我是為眾生而來,為助師正法救度眾生而來!

同時我們也在不斷的加強學法、發正念,不斷的歸正不正確狀態。A同修不斷請教公義論壇同修,不管多麼細小的問題都要問個清楚明白。

十幾天,要準備的東西基本完成了。這時,也快到五月一日要放假了。小孫女五月七日要結婚,有些家事要處理,準備孫女完婚再發放送或郵寄。

可五月六日中午,派出所就來電話要我去。我去後,警察說,批下來了,要我簽字。兒子兒媳都來了,明天孩子結婚,今天不想讓大家不高興,我就簽了字。簽完後,小警察說你以後不歸派出所管了。我不太明白他說的是甚麼意思,但也沒問,就回家了。

回家後,心裏覺的很沉悶,心裏七上八下的,不知該怎麼辦,一時沒了主意。於是,我就與A同修說我不控告了,A同修就告訴了B同修,同修B馬上跑到我家;你不控告,你等甚麼?我說,案子好像送檢了,說不歸派出所管了。她說,那更不能等啊!我說,控告信還沒打印哪,咱們也沒打印機。她說到常人那打印。我說行嗎?她說,行。我說你能和我去縣城送嗎?她說行。

同修的正念支持堅定了我的信心,消去了我的猶豫、怕心。我們就立刻打了四份控告信,當天下午,就去了縣城。先去的是縣檢察院,同修在外邊發正念。我一進門,門衛問甚麼事?我說,控告當地派出所對我的不公與迫害。門衛說,到接待室。室內人說,主任不在,給你電話,聯繫好再來。

我們又去了紀檢委,去了接待室,小伙子一看,是控告派出所的,還是法輪功(學員),就不想接待。我就給他講真相,讓他幫我遞交領導。這時,裏屋出來一人,聽到我講大法真相,就大吵大嚷的說;你們二十年前就定了×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了。我跟他講真相,他不聽,並說:我看你年歲大了,不然馬上把你抓起來。之後,就轟我走。我心裏很不是滋味,覺的救他們很難。

第二天,我們又到檢察院接待室,主任很快來了,態度還好。我給他們講真相,從法輪功是甚麼、我們修煉法輪功一直是合法的、十四種邪教裏沒有法輪功、法輪大法書籍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聞出版署署長柳斌傑簽署的《五十號令》,廢除一九九九年法輪功書籍出版的禁令,九九條、一百條。《憲法》三十五條、三十六條:公民有言論自由、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

我給他們講了第五條:依法治國。你們不依法治國的後果是甚麼?你們知道嗎?你們是執法機關,你們將來怎麼辦呢?創世主愛我們每一個世人,這是眾生的榮幸。你們怎麼辦呢?主任說,沒辦法了,吃著這碗飯,還要養家糊口,遭報就遭報吧!他的表情很無奈。我說:把你們的黨、團、隊印記抹掉、歸天老爺管神會保祐你的、好人會平安的。你們到時候就知道這有多麼重要了,人命關天哪。主任說,他沒入黨。「那就把團隊抹掉吧!」

我說,你把控告信交給領導就可以了。他說:不行啊!我交上去,那得挨罵的,飯碗丟了,就不能養家糊口了,怎麼活呀?我可不敢交。聽他說這些話我心裏一陣難過:感到這些體制內的人多麼可憐哪!沒辦法,我們就到郵局去郵信,一看是法輪功的,不給郵。又到快遞點去郵,雖然郵了,可沒有收信人姓名也白郵了,因頭一回郵,也不懂。

兩天後,同修A又來了,她聽了我說的情況後,說:咱們得查準案子在哪?不能這樣沒目標的跑,得知道是那個檢察院的哪位檢察官負責,針對他本人講清真相。接著,同修A就和我去了省城市檢察院,門衛給了電話號,一問沒有我被構陷的案子。又去縣檢察院,也是給了電話,一打電話,說法輪功(被構陷)的案子不歸我們檢察院,歸鄰縣的檢察院,法輪功(被構陷)的案子統一在一個地方。我們又找到鄰縣的檢察院查詢,也說沒有。為了不錯過救人的機會,我們還是給縣檢察院、紀檢委、副縣長、市檢察院都發了控告信。

四、解除迫害

這期間,當地同修、周邊同修、市裏的同修都一直堅持發正念支持、配合。市裏的同修還幫寫好了勸善信。我們一起切磋,得到共識,認識到還得從根上(當地派出所)那做起,才能查到準確信息。於是我五月十八日早八點到派出所等所長。

辦理我(被構陷的)案子的警察來了,問我幹甚麼來了?我說找所長,他說我正好要找你,十分鐘後他讓我去他辦公室。辦公室還有一個年輕人,我一眼看到我(被構陷的)案子的卷宗在辦公桌上。

警官問我:護身符卡片,是不是你做的?我說:不是,我不會做。你是發的?我說:是。你的打印機是打照片的。我說,你說的我不懂,我也不知道能打照片。

他接著說:「你的案子,經過市局批了,『取保候審』解除了,你沒事了。」

我說:「謝謝你善待法輪功!善待大法弟子,人在做天在看、善待好人,你會得福報的!」

我清楚的記得,就是這名警察,那天在統計我的個人物品時,跟在場的警察說:「差不多就行了,別把老太太整死了。」他把一般的真相資料、手抄大法書等都放到一邊,沒統計,真相護身符數了到七百多,只報四百二(註﹕當然我有多少護身符都是合法的)。這名警察確實很善良。

我給他們兩人講了大法真相: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我們修的是真、善、忍,是宇宙特性,我們沒違反一條法律,我們告訴人保平安,有美好的未來,這錯嗎?我自從來到這裏,每天都在祝福這裏父老鄉親,特別是咱們派出所的每個公安警察,希望大家和家人都能選擇美好的未來!在大劫難中保護好自己!大法弟子真的是為你們好啊!今天我們能相見是緣份,把你們過去發誓入過的黨、團、隊的毒誓抹掉,將來就沒危險了,辦案的警官退了黨,年輕的警察退了團。

我說:「你們的行為已給自己擺放好了位置,我真為你們選擇美好的未來而高興啊!」聽了我的話,他們臉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是發自內心的笑了。

結語

經過四十四天的奔波努力,在師父加持下,眾多同修形成的整體配合下,過程中,衝破了重重的阻力,看似一場來勢洶洶沒有頭緒的迫害煙消雲散了。沒有語言能表達內心對師父的無限感恩!感謝所有參與同修的鼎力相助!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法正乾坤〉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

(責任編輯: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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