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真修弟子一定要在用錢、用物上走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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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二日】說說本地同修一直以來在用錢和物上沒有注意歸正,招致的嚴重迫害,教訓深刻,希望同修們引以為戒。

一、本地同修甲,曾跟一位老年同修借了兩萬元錢解決生活所需,後來老年同修病業去世了,去世前對甲同修說:「借我的錢不用還給我了,你把它捐給資料點救人用吧。」甲同修生活一直不寬裕,時間長了,就把還錢給資料點的事忘記了。

隨後幾年,她的家庭就遭遇很大的變故。一直都本份的丈夫突然有了外遇,堅決要離婚,讓甲淨身出戶。一向聽話的女兒跟她鬧彆扭,看不上她,去了外地不跟她聯繫。離婚後不兩年,甲的前夫就得絕症去世了,甲人財兩空。

經過這一系列的家庭變故,甲忽然想到是自己沒有歸還欠大法資料點的那兩萬元錢,才招致舊勢力的迫害。

甲悟到後就決心打工還錢,做早點賣油條等,很辛苦。身邊有的同修想借錢給她,讓她先還資料點的錢,慢慢再還這一筆。甲同修拒絕了,堅持打工還錢,做了一年,把錢還上了。還上這筆錢後,女兒也回家了,和她和好了。

甲深有感觸的和身邊的同修說:「大法的錢是絕對不能虧欠的,欠一點都是犯罪,舊勢力會抓住最大的迫害藉口,瘋狂迫害,甚至讓你家破人亡,你不警醒歸正,神都保不了你。」

二、同修乙是做資料的同修,迫害以後她跟同修說過,從來沒為做真相資料交過一分錢,一直都是同修拿錢給她做資料。她做掛曆等,用錢很多,也很浪費,大手大腳,經常扔掉可以用的耗材。和她一起做資料的同修經常幫助節省、挽回她輕易丟掉還能用的耗材,同修跟她交流,她也不聽,真是不是自己拿錢就不知道心疼節儉。後來招致邪惡抄家,通緝抓她,乙同修漂流在外,至今快十年了,現在每到過年、過節惡警還去乙同修家騷擾她的家人,打聽她在哪裏。

三、同修丙是協調人老同修,有周邊農村,同修給她兩萬元錢,讓她交給需要的資料點。同修丙沒有將錢交給需要花大筆錢的資料點,如做掛曆的資料點,而是將錢交給了她信任的一位女同修保管。

丙同修不知道,這位女同修的丈夫喜歡賭博,家庭矛盾不斷。後來這位女同修出了車禍,被一輛大貨車撞了當場去世了。女同修的母親也修煉,後來當地幾位同修去她的做資料的房間尋找過這筆錢,沒有找到就算了。

這件事後,丙同修多次被車撞,她說就看到對面的小三輪車過界追著她軋,將她膝蓋部位撞骨折,同修也沒讓對方賠錢,過後煉功恢復了。後來丙同修發資料時被綁架,非法判了兩年刑期,出獄後不長時間發資料時,再次被綁架,因為疫情,辦了取保候審。疫情過後檢察院下通知要同修去接受審理,同修就離家出走了,出走後又被邪惡跟蹤綁架,送看守所時演化出病業假相,暫時將同修放回家。

通過這接連不斷的迫害,丙同修身邊的同修悟到是那筆丟失的兩萬塊錢,丙同修沒有負起大法弟子的責任來,就想不了了之。但舊勢力不認為跟你沒有關係,丙同修對這筆同修託付的錢處理不當,托人保管不當,使用於做真相資料的錢受了損失,沒有發揮作用,也沒有補償。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是舊勢力迫害的藉口。身邊的同修問過丙同修,以前捐給資料點的錢有兩萬嗎?同修認為如果丙同修曾捐過兩萬元錢,用這筆錢的功德折扣,舊勢力也沒有迫害的藉口。丙同修說以前捐過錢,但總共不到一萬元。同修和丙同修交流長期以來接連不斷的迫害和這筆丟失的錢有關係,應該填補這個漏洞。丙同修不認同,認為是那個去世的同修的責任,她把錢弄丟了。現在也聯繫不上丙同修。

四、丁的妻子修煉,是外地人,因為當地騷擾,來到外地打工。丁原本沒學大法,開摩托車拉腳,摩托車沒有執照,東躲西藏的。後來丁參加了學法小組學法,用車幫助同修運送耗材。摩托車多次被交警扣押,丁就叫幫她送貨的老年同修賠償他的車,老同修拿錢給他,勸他買電動車,不需要執照,不會被扣車。丁不幹,說電動車跑起來沒勁。車又被扣,丁又逼迫老同修拿錢,不拿就不走。老同修獨居,說怕他打人,就給他拿錢,多次被逼迫拿了一萬多元錢。這位老同修不但不揭露他的騙錢行為,還糊塗的把他當同修介紹給別的同修,讓他繼續運貨。同修因為不知情,就將貨款幾千元交給丁,讓他交給提供貨物的同修,丁都將錢扣留不轉交,同修知道後向他要錢,他也不給。後來丁多次出車禍,最嚴重的一次全身多處骨折,不知道他悟沒悟到是騙大法弟子的錢的報應。

即使這樣,還有男協調同修支持丁,說丁一直參加學法小組,是同修,在同修中為他籌集錢做手術。

那個被騙了一萬多元錢的老年同修不揭露他,還糊塗的介紹給別的同修說丁是同修,使別的同修被騙錢。這個老年同修常年病業,漏尿。現在幾乎不能走路,生活不能自理,僱人伺候做飯,和她同齡的老同修都經常去幫她。

寫出這些,一是當地同修為此事都背後議論紛紛,卻不能當面說,因為愛面子的心,怕對方臉上過意不去,不好意思當面說;二是,不是指責同修,而是汲取血的教訓,千萬不能在大法的用錢、用物上走偏,舊勢力會抓住迫害的最大把柄,往死裏害人。從古至今,挪用、貪佔救人、救災的善款,歷朝歷代都是死罪,罪不可赦。這還是在常人社會都如此。那麼對高於常人的修煉人,神在這方面的審核應該更嚴格吧。

希望有相似情況的同修警醒吧!

(責任編輯:林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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