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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十例修煉法輪功的美滿家庭遭中共殘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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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四日】(接前文接前文

家庭五:西雙版納轉業軍人邰榮昌一家人遭受迫害

邰榮昌,苗族,轉業軍人,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勐臘縣農業局退休領導。年輕時,邰榮昌就落下了許多疾病──心臟病、甲亢、肝炎等。醫生說他一年到頭都要靠藥物、針水養著,每年都要住院,還要到省城複查兩次。

一九九八年一月,邰榮昌與妻子李瓊芬、二女兒邰燕修煉法輪大法後,獲得健康,後來小女兒邰惠也開始修煉法輪大法。邰榮昌停止了吃藥打針,也沒再報銷過一分錢醫藥費,過去他在單位是報銷醫藥費的「大戶」。看到他修煉大法前後的巨大變化,單位的好多人都知道了法輪大法好,紛紛的走入了大法修煉。

二零一五年,邰惠女士在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的控告狀中說:「我們一家人在大法中修煉,都是受益者,身心健康,一家人和和睦睦。而中共卻把我們一家迫害的四分五裂,家破人亡。一家人難得有團圓的時候。我父親在勐臘縣『610』等人的常年騷擾、恐嚇下,離開人世,如今只剩我母親一人。現在母親身心受到極大的打擊,生活已不能自理,基本不能單獨外出。現在我要照顧這樣年邁的母親,工作受到很大限制,只能靠打臨時工維持生活。從監獄出來,我的一隻耳朵直到現在都聽不見。」

一家人修大法,身心受益

邰榮昌的妻子李瓊芬,今年七十八歲,退休前是勐臘縣醫院護士。一九九八年一月,和邰榮昌一同走入法輪大法修煉。她身體沒有甚麼大礙,就是脾氣不好,性子急。修煉大法後,脾氣變好了,溫和了。

二女兒邰燕,五十六歲,是勐臘縣工商局職工,和父母一起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二零零五年十二月邰燕生孩子後,兩條腿腫的像鐵桶一樣,醫生說有生命危險,讓住院、做手術,邰燕在家學法、煉功,一個月就奇蹟般的好了。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在法輪大法遭到中共迫害六年後,小女兒邰惠在親眼目睹父母及二姐修煉大法後身心的變化,以及法輪大法遭到無辜打壓迫害,和四孃李瓊芳也走入了大法修煉。

邰惠因是家中最小的孩子,父母的嬌慣,使她養成了爭強好勝、得理不饒人的壞毛病,從不聽別人的勸,導致了離婚。身體也不好,患有肩周炎、坐骨神經痛、婦科病、偏頭痛,心臟也不好,經常胸悶、頭暈眼花。修煉法輪大法後,這一切疾病都不翼而飛。皮膚也變的白裏透紅,精神也好了,無病一身輕。買東西時也不挑挑揀揀了。

邰惠在工作上兢兢業業,認真完成領導安排的工作。和同事也能和睦相處,同事有甚麼事時,總是熱心盡力幫助。當同事知道邰惠是修煉法輪功後發生的轉變,都說法輪功不像中共電視說的那樣,有的人甚至還向邰惠了解法輪功,借大法書看。

堅持修煉法輪功 邰榮昌夫婦多次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勐臘縣縣委書記、縣長岩溫才找到邰榮昌,逼迫他放棄修煉法輪功,如果不放棄,就讓他退黨。邰榮昌當即表示退出中共邪黨,堅持修煉。同時也向來人講述了法輪功的美好,告訴他們修煉法輪功的這群人是甚麼樣的人,他們都是修煉真、善、忍的好人。

邰燕單位的縣工商局局長找她談話,讓她放棄修煉。因為邰燕是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勐臘縣電視台到單位找到她,讓她在電視上發表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保證」,還要歪曲事實上電視作假。邰燕堅持修煉大法,也不上電視造假抹黑大法。因此,勐臘縣「610」、勐臘縣城鎮派出所就將邰燕綁架到勐臘縣城鎮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李瓊芬所在的縣醫院書記肖延貴、院長王明亮也找到她,強迫她放棄修煉。李瓊芬表示:「我要堅持修煉,不放棄。」之後,李瓊芬被從原來的胃鏡檢查技術崗位調到諮詢台閒置起來。

勐臘縣的城鎮派出所也多次找邰榮昌、李瓊芬,騷擾他們,還非法對他們監視居住,讓住在樓上的邰榮昌單位勐臘縣農業局的王澤南負責監視他們,十多年來,只要誰來家裏,王澤南就舉報到單位保衛科。

二女兒邰燕遭非法勞教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二日上午十時三十分,二十多名惡警衝進邰燕家。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非法抄家。邰燕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也不聽,結果甚麼也沒有抄出來,就將邰燕上手銬,同其母親李瓊芬一起綁架。惡警撬開邰燕住房的門鎖,將電腦劫走,將二人綁架至縣公安局。邰燕及其母李瓊芬在公安局被持續威逼審訊,至當晚十二時才被放回家。

二月二十一日下午三時半左右,縣國保大隊的舒傑、胡橋斌等人到邰燕工作單位(縣工商局),再次將邰燕綁架。在公安局審訊室,從當日下午四時到第二天凌晨四時,持續十二小時威逼審訊,未得到任何結果。到二十二日上午十一點半,對邰燕非法刑事拘留十五天,從看守所非法押至戒毒所。後又在沒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也未通知家屬及單位,即向邰燕宣布勞教兩年。

二零零六年四月四日下午,邰燕被劫持到昆明大板橋勞教所。在勞教所,邰燕被強迫精神洗腦、放棄信仰,還遭到奴工迫害。

邰燕從勞教所回家後,雖然回到單位勐臘縣工商局上班,但是被無理從公務員降為合同工,每月只發三百多元錢,一年以後,才將剋扣的工資補發給她,但與原來相比,每個月還是少了一千多元。

妻妹李瓊芳被非法勞教、判刑

李瓊芬的四妹李瓊芳,昆明市小麥溪標準件廠退休職工。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從昆明來到勐臘縣李瓊芬家,聽說邰燕要被非法勞教,就與邰榮昌、李瓊芬和邰惠四人一同到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找到政委蘇傑,要求無罪釋放邰燕回家。

二零零六年五月份,邰惠與四孃李瓊芳一起回到昆明,住在四孃家。第二天,邰惠出門回來,看到家裏一片狼藉,被翻的亂七八糟,家裏空無一人,四孃不見了。

原來四孃是被勐臘縣國保大隊隊長、指導員胡喬斌,還有縣「610」人員從昆明綁架回勐臘縣,非法關押在勐臘縣看守所。兩個月後,李瓊芳被非法勞教兩年,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在昆明市「610」、公安局的統一指揮下,昆明市盤龍區、西山區、五華區國保大隊交叉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大抓捕時,李瓊芳再次被官渡公安惡警綁架,被非法抄家、關押、判刑(年限不清)。

小女兒邰惠兩次被非法判刑計五年 耳朵被迫害失聰

二零零九年八月,邰惠到玉溪市華寧縣盤溪鎮開了一家冷飲店。九月二十五日早上,她向來店裏的中小學生講真相。由於被不明真相的學生家長誣告,被華寧縣公安局、盤溪鎮派出所警察劫持到華寧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同時還強行關了她的冷飲店。邰惠隨後被華寧縣法院非法開庭,被誣判四年,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九監區關押。

邰惠一進監獄九監區(集訓監區),由於表示堅持自己的信仰,就被關禁閉。出禁閉室後,又被強迫坐小板凳,每天兩個包夾天天看守著,限制上廁所的時間,不讓洗澡並且無故挑起事端,說些諷刺、挖苦的話來刺激邰惠,一直坐到二零一一年二月份。之後,強迫邰惠做穿珠繡奴工。負責專管迫害的警察有文靖、李國英、張定芳、另一個姓夏,還有監獄教育科的李東東等人經常找她談話,逼迫她「轉化」、寫不修煉的「三書」。

二零一二年八月份,邰惠父親去世時,監獄不但不讓邰惠見父親最後一面,當接見時知道父親去世的噩耗,回到監室一會兒,主管警察文靖、夏警察就把邰惠叫到辦公室,不顧邰惠失去父親的痛苦,對邰惠進行諷刺、挖苦,強逼邰惠放棄修煉。致使邰惠精神受到極大的打擊傷害,精神幾乎崩潰。

期間,還不允許邰惠購買食品,甚至一段時間連早點都不給她吃,由於各種迫害,包括在食物中偷放「破壞中樞神經藥物」,強迫邰惠打針吃藥。

邰惠說:「自從我修煉法輪功以來身體一直都好,從不需要吃一粒藥。被非法關押期間,由於營養跟不上,又不允許購買任何吃的東西,有一段時間,就連早點都不給吃,導致我身體出現心律過快的症狀。我要求煉功來增強體質,但警察不允許。強迫我打針吃藥,記得當時叫四個犯人強行按住我打針。」一直迫害到邰惠出監獄。二零一三年九月初,出監獄前二十幾天,邰惠突然感覺到胸悶、天旋地轉,吃甚麼吐甚麼,一隻耳朵突然失聰,直到現在都聽不見。

二零一九年八、九月份,中共為了製造恐怖氣氛,至少有二十八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迫害。九月三日左右,國保大隊警察闖進邰惠家中,非法抄家,綁架。隨後,邰惠被昆明西山區檢察院非法起訴,二零二零年七月左右遭非法庭審。法庭上,邰惠否認自己違法犯罪,指出警察從家中搶走大法書和資料,侵犯了自己的私有合法財產。當地律師當庭為邰惠作了無罪辯護。最後,邰惠還是被昆明西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邰榮昌在迫害中離世 妻子被迫害精神失常

李瓊芬退休後,為了不再受當地「610」、公安警察和單位騷擾,二零零六年底與丈夫邰榮昌搬到昆明市的妹妹李瓊芳家居住。就這樣也未能免遭勐臘縣「610」、公安、單位的騷擾。

二零零六年一天早上,勐臘縣兩個「610」、勐臘縣農業局保衛科、勐臘縣醫院保衛科人員在標準件廠保衛科人員的帶領下,來到四孃家裏,「610」的人說要將邰榮昌、李瓊芬帶回勐臘縣,理由是他們還未解除「監視居住」,並威脅:「你們必須回去,不回去就要扣工資!」當天就強行將邰榮昌、李瓊芬帶回了勐臘縣。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二日,勐臘縣公安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大抓捕,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當天上午十時三十分,邰燕及她母親李瓊芬綁架到勐臘縣公安局。邰燕及母親李瓊芬在公安局被持續威逼審訊,至當晚十二時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九年九月,邰惠被綁架,邰榮昌、李瓊芬老倆口得知消息後,從數百公里的西雙版納趕往華寧縣看守所探望。去了四趟,但是看守所一直都不讓見,連衣物都不讓遞送。直到二零一零年上半年,老倆口才突然得知邰惠被秘密判刑四年,已送到了雲南省女二監的消息。

老倆口又先後四次從西雙版納來到昆明市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探視女兒,但是每次都被值班獄警以種種藉口拒絕了。二零一零年九月,邰榮昌給女二監監獄長楊明山寫了一封要求探視女兒的信。幾經周折,連續五次到監獄,才看到被非法關押一年多的女兒邰惠。但是自二零一一年六月七日老倆口探視女兒後,女二監又以種種理由不准探視。中秋節前,老倆口致信雲南省婦聯,反映女兒遭迫害、監獄剝奪探視女兒的權利,要求雲南省婦聯履行職責,為被關押在女二監的法輪功學員伸張正義,保護善良,主持公道,立即制止殘害婦女的違法犯罪行為。

在中共十五年的恐怖高壓迫害下,二零一二年八月,邰榮昌因單位、「610」、公安警察的不斷騷擾、脅迫,又牽掛監獄中的小女兒,含冤離世。邰榮昌去世後,妻子李瓊芬就到曲靖市的大女兒家住。在不斷的騷擾、恐嚇、抄家、綁架、關押迫害中,目前李瓊芬精神失常,生活已經不能自理。

家庭六:鳳慶縣原副鎮長李全兄妹四人遭冤獄 父親含冤去世

法輪功學員李全,原雲南省臨滄市鳳慶縣鳳山鎮營盤鎮副鎮長。一九九六年,他的一家人先後走入法輪大法修煉。李全兄弟姐妹四人,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由於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遭中共綁架、非法抄家,累遭冤獄酷刑迫害。父母為此遭到不斷騷擾、恐嚇。父親二零零三年在不斷騷擾、驚嚇中含冤離世,年僅五十四歲。

李全,男,一九七零年出生,家住雲南省臨滄市鳳慶縣鳳山鎮,畢業於華南熱帶植物學院,曾任鳳慶縣營盤鎮副鎮長。一九九九年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被撤職,後調到鳳慶縣農業局,多次遭綁架,遭冤獄九年半。

妹妹李鮮,一九七三年出生,畢業於雲南師範大學,後在臨滄市師範學校(現更名為臨滄市三中)任教,遭冤獄七年,丈夫受不了中共恐嚇,與李鮮離婚。

二弟李振,一九七六年出生,畢業於雲南省煤炭工業學校,雲南省十四冶金公司職工,被多次綁架,被非法勞教、判刑,遭冤獄十一年。

三弟李興,一九七七年出生,畢業於雲南師範大學,從事教師職業,遭綁架勞教一年半。

弟兄三人被非法勞教 父親因掛念含冤離世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因為修煉法輪功、做好人的善良民眾無辜被迫害,李全、李振、李興兄弟三人出於對國家的信任,為了向國家領導人說明修煉法輪功的真實情況,二零零零年七月進京到國務院信訪辦上訪。他們還沒有得以申訴冤情,就被北京公安警察綁架,被雲南省警察劫回雲南,同時被非法抄家、關押。隨後被非法勞教:李振三年、李全兩年半、李興一年半,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迫害。

李全弟兄三人被非法勞教後,父母在惡警的非法抄家和不斷騷擾中,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父親在思念三個兒子的痛苦中,食不進,夜不寐,瞬間頭髮變白,身體極度虛弱,只能靠打點滴維持生命,於二零零三年含冤離開人世,年僅五十四歲。

弟弟李振又遭非法勞教、判刑

二零零四年,李振因在從昆明到楊林的途中向世人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被惡人誣告,再次被昆明市嵩明縣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隨後又被勞教二年。

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期間,李振為抵制邪惡迫害,絕食絕水近三個月。每天都遭受強行灌食折磨,身體非常虛弱,骨瘦如柴,腳部浮腫,不能獨立行走。開始,李振家人向勞教所提出保外就醫,勞教所以當地警察不肯接收為由,拒絕給李振保外就醫。後來因為出現了生命垂危,在家人的一再強烈要求下,才「保外就醫」回到鳳慶縣家中。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李振在昆明市西山區鴻運小區向民眾講法輪功真相時,再次被官渡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非法抄家,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官渡區看守所。後在家屬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李振被昆明市法院非法秘密判刑六年。

二零零八年五、六月份一天的中午,李振被一輛拖拉機拉到雲南省第一監獄一監區大門口。他坐在車斗裏,沒穿上衣,被五花大綁,被用好幾層膠布封住嘴,身上有傷。因為李振在看守所每天煉功,每天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在一監區大門口值班室,警察指使嚴管隊的監督崗給李振戴上手銬腳鐐,帶到六樓嚴管隊,李振依然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而且是每天定時喊。

負責嚴管隊的犯人組長董國榮,用拳腳踢打李振的頭、胸、腰、腹等部位,李振的臉被董國榮連續踢踹,門牙當時就被踢掉兩顆,滿嘴噴血,被打的遍體鱗傷,血肉模糊。

李振的兩隻手分別被手銬銬在兩側的鐵管上,一副沉重的大鐐套在兩隻腳上,不准坐,只准蹲。同樣是每天只准吃兩頓飯,每頓飯二市兩,不給打肉菜,只給幾片青菜或一勺湯。

李振在一監區嚴管隊被迫害之後,監獄又把他調到隔壁的四監區。到四監區,李振依然每天定時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在四監區每天二十四小時戴手銬,時間近兩年,最後手銬生鏽打不開了。

妹妹李鮮被綁架、非法判刑

二零零五年一月,臨滄市國家安全局、市「610」、市政法委、市公安局與鳳慶縣「610」、政法委、公安局國保大隊聯合行動,綁架了李全的弟弟李振、妹妹李鮮等六名法輪功學員,並全部非法判刑。

二零零五年一月六日,李鮮被當地惡警綁架、非法抄家,一直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二零零五年五月底,被非法判刑七年,並被非法開除工職,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的第六監區。在此期間,李鮮被強迫幹苦役。為了抵制邪惡迫害,李鮮曾絕食抗議。李鮮被綁架後,丈夫因被警察非法抄家、恐嚇,從此患上恐懼症,家中年幼的兒子無人照看。

二零一零年,李鮮被釋放回到家中後,一直被惡警騷擾、恐嚇,全家人一直生活在膽戰心驚之中,其丈夫已患有嚴重的恐懼症。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五日中午,臨滄市公安局三警察到其家中非法抄家,在沒有抄到任何他們所需要的物品情況下,三惡警威脅其丈夫轉告李鮮:叫其主動交出大法書籍,只要主動交出來,就沒有甚麼事。致使李鮮的丈夫因承受不住巨大的壓力而向李鮮提出離婚。

李全再次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三、十四日,臨滄市國家安全局、市「610」、市政法委、市公安局與鳳慶縣「610」、政法委、公安局國保大隊聯合行動,非法抓捕了多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四日中午十二點左右,十多個警察非法闖入家中將李全綁架後,隨後對李全在迎春小區的住家和白墳村母親的家進行非法抄家,共計有幾個麻袋和一個大皮箱被抬走,總價值二萬多元。

當時在擄掠過程中,惡警在其兩處家中任意妄為,並對李全進行人格侮辱。李全六十多歲的母親被嚴重驚嚇,導致口齒不清。李全被非法關押在鳳慶縣看守所期間,一直正念抵制迫害。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時,臨滄市中級法院對李全及同時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張順英、紀漢良、紀建萍非法開庭。五月三十日,臨滄市中級法院誣判四位法輪功學員,李全被非法判刑七年;紀漢良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三年;紀建萍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張順英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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