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原天津市公安局寧河公安分局局長趙年伏的罪惡簿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天津市原公安寧河分局中共黨委書記、局長趙年伏(Zhao ,Nianfu),男,天津市人,一九六五年七月出生,原天津市公安局寧河公安分局局長。自二零零六年七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職期間執行著中共邪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政策,為了眼前的利益,徇私枉法,濫用職權,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據不完全統計,在趙年伏任職的五年中,寧河區有二十三人被綁架、抄家搶劫、非法拘留、勞教、判刑。趙年伏任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事實簡述:

一、 被非法抄家、拘留的法輪功學員

1、法輪功學員孟昭新被非法抄家、拘留一個月:孟昭新,女,寧河縣商業系統退休職工。二零零六年十月九日夜間十點,寧河縣公安警察六、七人非法闖入孟昭新家,抄走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真相光盤等物品,並將她綁架到寧河縣看守所非法拘留一個月。直接參與迫害者:寧河國保惡警杜明遠、運佩剛。十多年的迫害給孟昭新及家人的身心造成極大的傷害和摧殘。

2、法輪功學員李淑麗被非法拘留十七天:李淑麗,女,寧河縣蘆台鎮人。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因張貼真相資料,被惡警綁架至寧河縣看守所。當晚,被運佩剛、高立生、杜明遠等人非法審訊一夜,被非法拘留十七天。

3、法輪功學員董會蘭被非法拘留七天:董會蘭,女,寧河縣蘆台鎮人。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晚,在貼真相資料時被惡警綁架,後被審訊一夜,並於轉天送至漢沽區看守所迫害七天。參與人:運佩剛、杜明遠等。

4、法輪功學員楊景華被非法拘留十天:二零零七年八月楊景華因講真相被非法拘留十日,勒索現金五百元。

5、法輪功學員於文秀被騷擾: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份,公安局杜明遠、孟憲功、李效蘋闖入於文秀的家強迫於在他們早已寫好的表上簽字,她不簽,惡警就叫她丈夫簽字。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日,於文秀被非法勞教剛回到家中,邪惡並沒有停止對她的迫害,於文秀家所在的街道(蘆台西大橋街局委會)書記等、派出所、鎮政府約二十來人闖入於的家中。在這之後,每逢所謂的敏感日,於文秀所住的地方民警李效蘋都要到於的家進行騷擾。

6、法輪功學員馮少華被非法抄家:馮少華,男,四十七歲,原天津市寧河縣一運公司職工。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因當地法輪功學員平玉榮被綁架,公安局政保科以「之前與平玉榮有電話聯繫」為由,進行非法抄家,參與人:運佩剛、杜明遠。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家中的財物多次被抄,給家人的精神和家庭經濟均造成了巨大傷害。

7、法輪功學員胡向會被非法拘留十五天:胡向會,女,原天津市寧河縣農村信用社職工,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六日下午,寧河縣公安局國保杜明遠惡警身穿便衣帶著兩個便衣警察,闖入胡向會辦公室,沒有出任何身份證明強行把胡向會帶到蘆台派出所,非法審問,參與迫害的有國保隊長高立生,杜明遠、孟憲功等惡警,在當日晚上九點,警察抄了胡向會的家,把電腦、U盤等有關大法物品抄走。胡向會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8、法輪功學員李子霞被非法拘留:李子霞,女,天津市寧河縣豐台鎮,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二日上午,被豐台鎮派出所惡警張賓等綁架,隨後警察非法抄家,搶走大法資料,李子霞被非法關押在寧河縣看守所被迫害。

9、法輪功學員沈慶英被抄家:二零零七年十一月的一天,法輪功學員沈慶英,女,寧河縣勞動局電線廠退休工人。公安國保惡警運佩剛等一夥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沈慶英家中,抄走大法書籍等,並將沈慶英綁架到蘆台派出所迫害。她的丈夫及家親屬擔驚受怕,身心受到摧殘。

10、法輪功學員李沛芝被非法抄家:法輪功學員李沛芝,女,寧河縣豐台鎮人。二零零八年八月五日,被豐台鎮派出所惡警強行闖入家中並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等。

11、法輪功學員孫桂萍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法輪功學員孫桂萍,女,寧河縣人。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八日下午四點,法輪功學員孫桂萍因不放棄修煉,被惡警綁架到寧河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一天,寧河縣公安局和豐台鎮五名惡警非法闖入孫桂萍家中抄走價值二千八百多元的東西。

12、法輪功學員張進婷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法輪功學員張進婷,女,河北省玉田縣人。二零零八年,奧運會前她被非法抄家,並謊騙至拘留所非法關押半個月。參與人:趙偉拓、劉國慶、梁峰。

13、法輪功學員丘成富被非法拘留十二天:二零零八年九月寧河縣大法弟子丘成富,講真相時被舉報。在邪惡的寧河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12天回家。

14、法輪功學員李春霞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九日凌晨三點,李春霞被惡人王福、胡興勝綁架到橋北派出所進行迫害。隨後被橋北鎮派出所所長唐立軍、副所長王安義以及其他警察被非法挾持到寧河縣公安局,在沒有李春霞任何筆錄的情況下,國保大隊政委張洪奎以及寧河縣看守所所長張志倫、副所長蔣軍民、警察楊洪奎、閻樹江等人將李春霞非法拘留十五天。從看守所出來的時候,李春霞又被勒索走人民幣一百二十五元。

15、法輪功學員陳元華、楊景華、邢振華被非法拘留: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一日上午,寧河縣法輪功學員陳元華、楊景華、邢振華在橋北鎮集市講真相時被惡警綁架到橋北鎮派出所。寧河分局惡警運配剛(手機13821563722)也參與了迫害,當日下午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押送到寧河縣看守所拘留。

16、法輪功學員莫偉秋、岳井耐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下午一點多,寧河縣廉莊鄉廉莊村法輪功學員莫偉秋在小賣部買東西,被廉莊鄉派出所警察李高峰、於文春、王建紅、牛建等四人連拉帶拽,強行將她推進了警車,被劫持到廉莊鄉派出所;緊接著由警察李高峰和「六一零」人員姜春光、王洪武等六、七人跳牆躍入莫偉秋家中,開始搜搶物品。當時,莫偉秋的丈夫李廣遠也是法輪功學員正在家中,阻止並告訴他們這樣做是違法的,李廣遠給警察講真相,兩小時後回家;莫偉秋和岳井耐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回家。

二、被非法勞教、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1、法輪功學員姜久勝被非法勞教一年半:法輪功學員姜久勝,男,寧河縣橋北鎮人。姜久勝身帶真相資料去潘莊鎮齊心村時,被不明真相人舉報,被潘莊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三名惡警輪番抽打他嘴巴,把他雙手從背後銬上,用粗木棍壓在他腿上,兩名惡警在上面踩,嘴裏不停的辱罵師父和大法。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六日,姜久勝被寧河縣國保惡警杜明遠、運佩剛非法審問,後劫持到縣看守所非法拘留三十八天,惡警把家人送去的七百元揮霍了四百多元。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姜久勝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關押在天津青泊窪農場,二十五日轉押到天津雙口勞教所迫害。

2、法輪功學員孫建躍被非法勞教一年半: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孫建躍與大法弟子平玉榮在蘆台開發區張貼大法真相時,被蘆台鎮鎮北派出所綁架,二人均被抄家,其中平玉榮被枉判七年重刑,在天津女子監獄遭受迫害;孫建躍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在天津雙口勞教所非法關押。

3、法輪功學員平玉榮被非法判刑七年:平玉榮,女,天津市寧河縣蘆台鎮人。自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平玉榮這位普通婦女,一次又一次地遭到中共惡徒的綁架、關押。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晚十點,平玉榮貼真相傳單,遭人惡告,被公安寧河分局警察綁架、抄家。寧河縣公安分局國保隊長高立生、惡警杜明遠、運佩剛、蘆台派出所惡警張見、橋北派出所警察四人、刑警支隊副隊長、街道片警李洪勝等人闖入平玉榮家非法抄走了電腦和打印機物品和現金,並把她丈夫抓走審問。

同年十二月四日,平玉榮被寧河縣檢察院非法逮捕。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寧河縣法院及縣「六一零」不通知家屬,秘密開庭,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五日,寧河縣法院發出非法判決書,對平玉榮非法判刑七年。家人通過其它渠道知道後上訴。上訴被非法駁回。

4、法輪功學員董慶鳳被非法判刑三年:董慶鳳,女,寧河縣岳龍鎮屈莊村農民。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上午,董慶鳳在岳龍鎮集市買東西時,被派出所雇佣的協勤(外號叫老根子)等惡人綁架,並抄家,被寧河分局非法刑拘關押在寧河縣拘留所。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九日,寧河縣法院發出判決書,對董慶鳳非法判刑三年。董慶鳳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宋之山被當地派出所綁架,並搶走大法資料。參與人:張賓等惡警。

5、法輪功學員姜淑雲被非法勞教一年:姜淑雲,女,寧河縣豐台鎮南埋珠村農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上午,五十多歲的姜淑雲在板橋鎮集市發真相資料時,被板橋鎮派出所惡警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天津市板橋女子勞教所迫害。

6、法輪功學員董會月、高春平、王秀文、李春娟被非法判刑:董會月、高春平、王秀文、李春娟均是寧河縣大北澗沽鎮人。在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五日晚上,她與寧河縣大北澗沽鎮法輪功學員王秀文、李春娟在發真相資料時被寧河縣大北澗沽派出所綁架並被非法抄家,王秀文、李春娟被關押在寧河縣看守所,董會月被取保候審。後來高春平也被綁架,「四人一案」。董會月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三年,高春平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王秀文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李春娟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參與非法庭審者:審判長:李長喜。

7、法輪功學員楊景華又被非法勞教一年:楊景華,女,天津市寧河縣蘆台鎮居民。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七日上午十點左右,楊景華在講真相時,遭惡人舉報,被寧河縣蘆台派出所多名惡警綁架到蘆台派出所隨後被抄家,楊景華因身體不適當天晚上回家。回家後幸福花園社區民警梁偉兩次來家查看,蘆台派出所三名警察其中一名叫王志利來家騷擾兩次並恐嚇楊景華隨時都可能被關押、勞教。國保兩名警察也來家騷擾。隨後,楊景華家屬收到了由當地公安警察送來的天津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下發的「勞動教養決定書」以莫須有的罪名將楊景華非法勞教一年,所外執行。

近兩年,自中共政法系統開始所謂「整頓」以來,官場「倒查三十年」,諸多中共各級政府部門、政法委、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官員被查。近日又得知,中共公安系統八名官員或身患惡疾,或以違法罪行被查、被開除公職、被逮捕、被判刑。這些還只是遭報人員數量的冰山一角。除遭「整頓」外,染疫死亡的也很多。

這些公安系統人員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沒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而被查、開除公職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