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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公檢法司人員:對法輪功迫害違法違憲 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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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各位公檢法司人員:你們好!

相見是緣。如果我沒有因修煉法輪功而遭遇冤情,就沒有機會和你們相見、相識。既然是以這種形式結緣,我就敞開心扉,向你們傾心交談,希望你們感受到我的真誠與坦蕩,進而了解法輪功和法輪功修煉者,明白法輪大法真相。

一、我的起伏人生

在教師的崗位上,領導和同事們說我有兩個「冒尖」:一是教學成果豐厚冒尖了;二是身體糟糕冒尖了。教學成果冒尖我就不說了,那已經時過境遷,過眼煙雲。身體糟糕、冒尖到甚麼程度?糟糕到經常在講課時昏倒在講台上;有時九點半鐘拔掉吊水針,十點鐘還得趕回學校講課。

有一次,我女兒的同事找她談心、嘮家常:你都二十六、七歲了,咱單位比你年齡小的都談婚論嫁、有的還生兒育女了,你怎麼還不動聲色呢?女兒向同事說了心裏話:我媽在大西北生我養我、又把我帶出來培養上大學,實在不容易。因此落下一身病,我能不盡孝順之心嗎?你知道現在看病有多難,我得陪著、護著……要談婚論嫁,我得嫁個當醫生的,還得是醫術好的。掛號、看醫生、取藥都有這個人代勞,這省下我多少煩惱事;否則我就不嫁人了。

你們不要疑為我在編故事,我講的確確實實是發生在我身上的真真切切的往事。就在女兒要結婚的前兩個月,我喜得法輪大法修煉了,全身的病不翼而飛。如今,我的外孫子都大學畢業、工作了。

二十多年中,我沒進過醫院,沒有吃過一顆藥。我現在年近八十歲了,你們也都知道我身體棒棒的!請你們平心而論,我修煉法輪大法錯在哪裏?又何罪之有?!

二、簡單介紹法輪功

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是按照宇宙真、善、忍最高特性修煉的佛家上乘高德大法,包含五套緩慢、優美的功法動作,使煉功者身體健康、道德昇華。自一九九二年五月由李洪志先生傳出後,深受歡迎。

在一九九三年北京東方健康博覽會上,李洪志先生獲博覽會最高獎「邊緣科學進步獎」和大會「特別金獎」以及「受群眾歡迎氣功師」稱號。法輪功不僅在民間廣傳,國家黨政軍系統中很多高級幹部都參加過李洪志先生的面授班。當時中央七個政治局常委都看過法輪功主要著作《轉法輪》,他們的家屬都修煉法輪功。

據一九九八年官方調查,當年法輪功修煉者已達七千萬到一億人。一九九八年下半年,全國人大委員長喬石親自率團,對法輪功獨立調查,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

法輪大法至今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已被翻譯成四十七種語言,在世界各國和地區公開出版發行。法輪功及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獲得世界各種褒獎近六千多項。法輪功倡導的真、善、忍理念已成了全人類的普世價值。

這樣利國利民的好功法,本應成為中華民族的驕傲。但江澤民卻容不下。一方面,對李洪志先生非常妒嫉;另一方面,靠謊言起家的江澤民容不下甚至是懼怕法輪功的真、善、忍原則。

三、對法輪功的迫害是違憲違法的

法輪功是「邪教」之說是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江澤民訪問法國會見《費加羅報》記者時說出的。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人民日報》跟風發表了題為《法輪功是邪教》的評論員文章。中共領導人的講話和報紙評論員文章,不是法律,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國《憲法》規定,立法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何其它機構、個人均無立法權。江澤民當時雖然是國家主席,但他講的話不是法律。立法要遵守嚴格的法律程序,要有立法草案,並且必須經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才能制定為法律。江澤民的個人講話言論,沒有經過法定程序,根本不是法律,不具有法律效力,更不能作為司法機關執法的依據,也不能作為法院的定案依據。

江澤民為了消滅法輪功,不顧其他常委反對,專門設立了「610」非法組織,對公檢法司統一指揮,使公檢法的相互制約機制成為空談,同時違反《憲法》等法律。到目前為止,在中國現行法律中,沒有一部國家法律說法輪功是邪教,也沒有一部國家法律規定修煉法輪功違法,所以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

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生效的《公務員法》第九章第六十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二零一三年八月,國家出台了《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對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的違法辦案行為,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責任。」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國家司法新政開始實行,最高法院發布了通告:「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新規。這一司法舉措,為控告江澤民及犯罪集團違憲、違法迫害法輪功提供法律保護與支撐。

到目前為止,已有二十一萬多名法輪功修煉者把控告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郵寄到全國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要求最高檢察院向最高法院對江澤民提起公訴。同時,全世界約有六百多萬人簽名聲援起訴江澤民。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公安部實施新規,對公安執法造成的冤假錯案將進行終身追究。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中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如果在執法過程中存在因貪贓枉法、徇私舞弊、刑訊逼供、偽造證據、通風報信、蓄意報復、陷害等故意造成執法過錯等情形,將被從重追究。」

《公務員法》與「依法治國」、「依憲治國」、「錯案終身追責制」、「責任倒查制」等新的法律法規,共同斬斷了執行違法決定或違法命令而欲逃避法律制裁的所有公務員的任何希望。這對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犯罪集團的人來說,每一條都適用,好像是專門為其量身定做的。

這些政策的變化,共同傳遞了一個清晰明確的站隊信號。這個信號讓那些「大權在握」的執行者們看清當前時局之真實走向,規避執法行政操作中的風險。但是,積極追隨江澤民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政法系統的敗類又有幾個聽的?!

比如:早前落馬的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郭伯雄、令計劃、蘇榮、李東生、周本順、奚曉明、馬建、王立軍、張越、武長順等六百多個副省(部)級以上高官,哪個人手上不是沾滿了法輪功學員的鮮血而遭了惡報?只是因為法輪功冤案尚沒得到平反昭雪,還不能以迫害法輪功的罪名判刑,只能用貪腐治罪。

再比如:二零二二年被集中宣判死刑、緩期執行的公安部常務副部長兼全國「610」辦公室主任、後任司法部長的傅政華;公安部副部長兼全國「610」辦公室副主任、公安部「610」辦公室主任的孫力軍;江蘇省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廳廳長王立科以及被判重刑的全國「610」辦公室副主任彭波,這都是全國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610」的最高禍首。還有上海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龔道安;重慶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鄧恢林;山西省副省長兼公安廳廳長劉新雲等等,這些都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犯罪集團的幹將。

四、對法輪功的迫害禍國殃民

「天安門自焚」偽案就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犯罪集團為了栽贓、陷害、抹黑法輪功,進一步挑起群眾對法輪功的仇恨而編造出來的世紀謊言,《焦點訪談》滾動播出。

但其中的疑點是:天安門巡邏警察哪有攜帶滅火器、滅火毯、攝影機等物上崗的?在一、兩分鐘的突發事件中,那些道具是從哪裏來的?這是事先特意安排好的。對嚴重燒傷的「自焚者」治療方法上看:哪有治療嚴重燒傷患者用紗布包紮的嚴嚴實實的?而且還是治療燒傷具有特長的北京積水潭醫院;又有誰聽過,氣管切開手術後的小女孩能唱出清亮的歌來?如此違背生活常識和荒唐的畫面都出現在「天安門自焚」偽案的新聞報導的鏡像中。

那個採訪自焚小女孩的「央視女記者」李玉強,於二零零二年初參加河北省法制教育培訓中心的會議時,公開承認自己不是央視記者,而是政法委機關的工作人員。

「國際教育發展組織」於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在聯合國會議上,強烈譴責中共當局的「國家恐怖主義行徑」,指出錄影分析表明,整個事件是「政府一手導演的」,是對法輪功的構陷,涉及驚人的陰謀與謀殺。中共代表團面對確鑿的證據,沒有辯詞,啞口無言。該聲明已被聯合國備案。

「天安門自焚」偽案的策劃人李東生,時任央視副台長。炮製「自焚偽案」後,被江澤民提拔到公安部任副部長、兼「610」辦公室主任,二零一三年被判十六年。製片人陳虻,曾在海外的一次公開場合說:「誰給我錢,我就給誰幹。」然而,他卻在二零零七年遭惡報死於胰腺癌,死時四十七歲。有錢了能享受得了嗎?那個播報「天安門自焚」偽案的央視主持人羅京,在二零零八年遭惡報,死於喉癌。另一個重炒自焚騙局《焦點訪談》的央視女主播方靜,患癌病死於台灣,年僅四十四歲。

「天安門自焚」偽案炮製出籠不久,北京就首先爆發了薩斯病,後來在全國各地蔓延,死了兩億人。這是上蒼對栽贓陷害法輪功、迫害修煉人的警示。正所謂:善惡終有報,天道好輪迴。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

更值得關注與思考的是,「天安門自焚」偽案炮製出籠的時間是二零零一年中國農曆大年初一清晨。時隔十九年的二零二零年中國農曆大年初一凌晨,中共病毒(武漢肺炎)爆發,導致武漢封城之日……時間驚人的一致。

無獨有偶,古羅馬帝國國王尼祿仇恨基督徒,點火焚燒羅馬城,栽贓、嫁禍、迫害基督徒,招致四次大瘟疫,強大的古羅馬帝國衰亡,尼祿壯年暴斃。

中共病毒(武漢肺炎)毒源於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炮製「天安門自焚」偽案栽贓、嫁禍法輪功,引發天怒人怨,人神共憤。三年來,中共病毒(武漢肺炎)死了四億人。

中共病毒(武漢肺炎)的爆發禍根源於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迫害法輪功不停止,中共病毒(武漢肺炎)就不會停止。新的一波中共病毒(武漢肺炎)又來了,這是針對中共黨員和維護中共的人而來的。不信,就拭目以待。

五、「卸磨殺驢」的江氏版本

你們不一定知道,一九七七年「文革」剛一結束,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就畏罪自殺了;大權在握,紅極一時的公安部部長謝富治也被革職查辦了;積極效忠中共「紅色路線」的七百九十三名警察、檢察官、法官,其中還有十七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深山秘密槍決了。然後,只給家屬一紙「因公殉職」的通知單了事。這就是中共歷史政治運動慣用的「卸磨殺驢」之伎倆。

二零零四年,江澤民派親信去海外秘密和法輪功學員談條件:迫害死多少法輪功學員,就槍斃多少公、檢、法人員來償命,以換取撤銷海內外對它的起訴控告。這樣,江澤民就把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人員都出賣了。聽來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慄,可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

法輪功學員堅決的拒絕了此條件,斷然把罪魁禍首江澤民告上了法庭。給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人員一個自我解脫、自我救贖的機會。公、檢、法人員應該看到,這個自我解脫、自我救贖的機會是大法弟子冒著被打、被抓、被抄家、被勞教、被判刑,甚至被活體摘取器官的危險給你們換來的。

六、對人類的大審判正在進行時

江澤民這個大魔頭在迫害法輪功之初就叫囂:「三個月消滅法輪功」。手段就是「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然而,法輪大法歷經二十四年的殘酷迫害而不倒。不但不倒,反而洪傳全世界,真、善、忍原則成為全人類普世價值。自古以來,迫害佛法是逆天叛道、禍國殃民,罪不可赦的大罪!

在《聖經﹒啟示錄》中有這樣的記載:人類到了末法末劫之時,神要對人類進行大審判。現在,「人類大審判」正在進行時。每一個人都要在法輪功被迫害這個善與惡、正與邪的較量中表現出來,神就會根據人的表現過程判定是否留下或淘汰。大法弟子的使命就是救人,就是在「人類大審判」之時,大淘汰到來之前這段時間裏救人。好人留下,壞的淘汰。

釋迦牟尼佛說:給僧人一碗粥,都功德無量。若反其道而行之,那也是罪大無邊的。大淘汰的天象已經顯現:瘟疫、戰爭、地震、水災等等都已到來了。目前出現的瘟疫、戰爭等催人清醒、覺悟、選擇。有句話叫「一念出善惡。」選擇善,那就是善,就能留下來;選擇惡,那就是惡,就將被淘汰。

七、天滅中共,三退保平安

二零零二年六月,貴州省坪塘縣掌布鄉發現了一塊巨石,上有「中國共產黨亡」六個大字(輸入「藏字石」三個字,可在百度網上搜索到)。國內媒體作了公開報導,卻淡化了最後一個「亡」字。但風景區門票就是「中國共產黨亡」的巨石畫面。此事經中國科學院李廷棟等七名地質專家實地科考鑑定:「中國共產黨亡」六個大字繫古生物化石堆積而成,距今已有二億七千萬年的歷史,繫天然形成。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巨著《九評共產黨》問世,隨即掀起三退(退出中共的黨、團、隊)大潮。截止到今年七月底止,已超過四億一千萬勇士退出了中共的黨、團、隊組織。他們順天意而行,擺脫了西來幽靈附體魔鬼的操控,得到了神佛保護。

中共迫害法輪大法二十四年,有多少法輪功學員被騷擾、綁架、非法抄家;有多少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洗腦班、勞教所、黑監獄迫害;有多少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傷、致殘、致死;有多少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流離失所、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甚至被活體摘取器官並從中牟取暴利,中共犯下了「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惡」;又有多少無辜的人被株連,無計其數,真是罄竹難書!

你們作為中共的公、檢、法、司人員,應該認清這一歷史事實。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將功贖罪這是首要的;還要三退,脫離魔鬼的操縱,不要為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背黑鍋,不要為中共當替罪羊、殉葬品。只有這樣,才能在天滅中共時遠離險惡,遠離災難,保自己平安,保一家老少平安!

一個被冤判正在上訴的法輪功學員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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