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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七旬婦女李雪松被非法判刑、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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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陝西省西安市未央區75歲的法輪功學員李雪松,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一日被西安市蓮湖區法院枉判三年又兩個月,勒索罰金一萬。本人不服枉判,已上訴。

李雪松老太太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在236、207路公交車上講真相時被惡意舉報。未央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指定徐家灣派出所對她實施綁架。之後李雪松被非法逮捕,案件移送至未央區檢察院,未央區檢察院經辦人孫佰鳴又將案卷移交給蓮湖區檢察院。

李雪松在法庭上針對蓮湖區檢察院構陷的罪名及所謂的犯罪事實均不認可,否定自己張貼宣傳單;辯護律師對構陷的罪名即所謂的犯罪事實也予否定,認為庭審僅出示涉案物品圖片,物證不具真實性合法性,西安市公安局×教支隊的鑑定意見不屬於司法鑑定,且由偵查部門直接上級出具鑑定,不應作為證據使用,建議宣告被告人無罪。

構陷法輪功學員李雪松的所謂證據是在公交車上粘貼真相傳單,沒有去家中搜查,家中也沒有物品。

詳細情況,請見《陝西西安市七旬老太李雪松遭非法視頻庭審》等報導。

現在李雪松被枉判三年又兩個月,勒索罰金一萬。枉判刑期自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起至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止。她本人不服枉判,已上訴。

西安市蓮湖區法院院長張鵬
地址:陝西省西安市蓮湖區柴家什字88號,郵編:710002
審判長 權波蓉19890986745
陪審員 董朝暉 齊紅
法官助理 李維18892087582
書記員 戴豔鈴

西安市蓮湖區檢察院檢察長常婷18909270411
地址:蓮湖區藥王洞49號,郵編:710003

第二檢察部主任 陳博029-87325028,13572097359
第二檢察部:029-87325002
助理 薛小娜18892060306

西安市公安局邪偵支隊:
蘇求勇,13572079719,陳衛東,13669197336,陳寧,13991369521,
金永利,13038580089,林華,13087546032,
齊磊,18992990649,丁一,13629278006,幸榮,13909186691,
楊海水,18829536889,竇超,13109548687,劉詩祺,18092397225,
劉釗,18681854023,蔡建輝,13201603092,劉安強,15829309939,
高超,15202410194

參與構陷證人:
乘客:曾敏萍
西安市公交六公司六車隊長:王耀
西安市公交六公司六車隊236路公交車司機:李雲龍
西安市207路公交車司機:蘇俊傑


(責任編輯:林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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