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怨恨心的一點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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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九月八日】長期以來,我感覺到自己一直有怨恨心,時而強烈,時而微弱。強烈時,自己的情緒會波動很大,身體表面會出現心臟加速,音量增大,不管不顧的與人爭執,而且非得要爭出個我對你錯的結果來;怨恨心非常強的時候,還能感覺到有恨的物質在自己的空間場範圍內形成,然後逐漸加大密度,向空間場的四周擴散,給周邊的人帶來很大的壓力甚至是痛苦。當怨恨心表現微弱時,我會埋怨、責備、發牢騷;即使嘴上不說,心裏卻感到不高興,在心裏嘟囔,會生悶氣,甚至會產生看不起人的情緒,覺的這個人怎麼這麼笨,怎麼這麼不通情達理,或者怎麼這麼走極端,等等等等。

以我身邊的人為例。女兒同修從小做事就慢慢騰騰、拖拖拉拉,在這方面,我對她一直存有怨恨心。也許是因為自己的性格比較急,做事雷厲風行,所以一看到她磨磨蹭蹭,心裏就不舒服。前一段時間,因為要搬家去看房子,好不容易約到一處比較合適的公寓,可是女兒拖拖拉拉,結果我們與房地產中介擦肩而過,人家不願意再回去領我們看房。我這顆怨恨心就出來了:「你看你,磨磨唧唧的多耽誤事呀!都怪你!」

這事過了幾天後,我們要去趕公交車,因為是週末,發車時間相隔很長。我早早就準備好了,站在門口等女兒,可她半天就是出不了門。她出來之後,我們一路小跑往車站奔,但結果還是眼睜睜的看著公交車徐徐開走。我的怨恨心一下就爆發了,氣喘吁吁的給女兒甩出了一句話,「跟你在一起生活真累!」但是,我話一出口,就知道自己錯了,因為我看到了女兒痛苦的表情。

近期,通過認真學法,我粗淺的認識到,每當我用自己的標準去要求別人,用自己的觀念去衡量別人,而別人的言行又不符合我的標準或觀念的時候,我就會產生怨恨心。但是,我為甚麼會這樣去要求和衡量別人呢?

重溫師父的《轉法輪(卷二)》〈佛性〉講法之後,我有所感悟。這樣看來,我性子急是我秉性的體現,它其實是後天形成的觀念形成的。這種秉性加之現行教育思想的灌輸,我就理所應當的認為,凡事要有目標,要講方法,要效率最大化。因此,在我自己的生活與工作中,我是按照這個標準來要求自己的。做的好時,我會沾沾自喜,喜形於色;做的不好時,我會垂頭喪氣,默默自責。這是站在常人的角度去認識對錯。

當我用自己的標準和觀念去要求別人、衡量別人的時候,我的基點是為私的,是一顆隱藏的很深的私心。別人的言行如果符合了我的標準和觀念,我就會高興,認為理所應當,因為我的利益得到了維護,我的喜好得到了滿足;如果不符合我的標準和觀念,我就會生出怨恨心,產生各種負面的情緒,因為自己的利益被觸及了,自己根深蒂固的觀念被挑戰了。這顆怨恨心充份暴露了自己在修煉上存在的大漏。

師父說:「衡量好壞的標準只有按照宇宙的特性,按照法去衡量。那是永遠不動的,是宇宙的理,是衡量好壞的唯一標準。」(《轉法輪(卷二)》〈度人講法不做表演〉)

師父的法理已經講的很明白了,今後,我在與人相處時,一定要按照宇宙的特性真、善、忍的標準去衡量好壞。比如女兒同修性格慢、做事緩,不一定是一個壞事。站在另一角度上講,她的這個特點也許是沉穩的表現,在某種情況下,也許會發揮重大作用。

再說,不正是女兒的這種表現才暴露出我的怨恨心嗎?不正說明我沒做到善、沒做到忍嗎?她不是在幫助我提高嗎?其實,女兒同修在做三件事上很精進,是我應該比學比修的好同修。

我現在悟到,我碰到的人和事其實都是在幫助我修煉的,就看我自己悟不悟。感恩師尊!

現階段認識,不在法上之處,請慈悲指正。

(責任編輯:於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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